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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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鬥寧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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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建榮
這個問題涉及到很多法律維權方面的問題哈!我只能說一點個人認為,並不一定專業。
如果歌曲標明原創,版權所有,翻唱一般應該徵得原創版權所有人的同意。否則就可能造成侵權。再就是翻唱改編是歌詞內容還是曲譜旋律應該徵得原創版權所有人同意哈!一般應該註明來源處。這是對原創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和保護,不然就可能涉嫌非法侵佔抄襲剽竊別人的勞動成果哈!是違法搞不好要吃官司的!當年汪峰的《春天裡》被旭日陽剛在央視星光大道翻唱走紅不是引起糾紛被叫停不允許嗎?當然這主要是針對翻唱用於公開發行或商業性演出。
當然如果只是自娛自樂翻唱,應該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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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別夢醒i
那些翻唱別人歌曲出在專集中卻沒有爭得版權所有方同意的,當然就是侵權。版權的所有權嘛。比如說前一陣子的某以翻唱出專集的女歌手,未掙得別人同意就擅自翻唱了他人的歌。這種情況被批評是理所當然的,也是令所有維護唱片業秩序的人所不齒的。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隨便錄個音唱著玩啊,就無所謂了。
翻唱別人的歌曲是否侵犯別人的著作權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為一般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T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裡演唱和歌手翻唱視訊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