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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下遺囑給夫妻以外的人比如父母等,那另一方還有權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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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樣情況下,死者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遺囑如果處理了全部財產,遺囑無效。

    死者死後,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由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平圴繼承。

    死者死後,如果遺產沒有繼承,應該不受時效限制。如果已經繼承,只是其中某一繼承人沒有參與繼承而發生爭議,這樣的情況應當適用時效制度。

  • 2 # 律師少卿

    遺囑不能處分他人財產。因此,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妻子的部分,遺囑無效,但對於自己的部分有效。妻子不能繼承丈夫的財產。

  • 3 # 法律知識知多少

    一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另一方有財產一半的繼承權,另外一半財產本身就所有。這樣另一半就有全部的產權。當然前提是去世人的父母、子女其他繼承人放棄這一半的財產繼承權。

    二是如果是去世一方的婚前財產,另一方也有權利繼承。其他繼承人父母、子女如果全部放棄,另一半可以全部繼承。

    三是有合法有效遺囑情況。如果是公證遺囑,繼承人直接去公證處辦理。如果是自書、代書等其他遺囑,繼承人需要去法院,由法院確定遺囑的有效性。如果有效,會按照遺囑執行。有一種特殊情況是,如果遺囑是給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人,需要在繼承開始後2個月內表示繼承,否則會視為放棄。

  • 4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首先夫妻分居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雙方依然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另一方依然作為配偶可以有法定繼承權。因此當一方去世的時候,如果生前沒有訂立遺囑,另一方是有權繼承財產的。

    當然,如果一方生前訂立了遺囑,並且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那麼這一方的財產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

    但這裡面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夫妻雙方在沒有離婚的時候,婚後的財產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當一方訂立遺囑處分財產的時候,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這一部分,對於配偶的另一部分是無權進行處分的。所以假如一方把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一併處分了,那麼有可能導致遺囑部分內容無效。如果遺囑無效,那麼無效的部分依然是作為法定繼承進行處理的。

    所以當事人在訂立遺囑拿不準的時候,還是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

  • 5 # 聊法人

    這個問題要看情況。但是有一點,就是要想分得夫妻共同財產,則要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至於年限問題,需要法官自由裁量。前段時間網上報到了一個案例,女方帶女兒離家生活一二十年了(具體年限我記不清),男方車禍去世。一審判決女方能繼承男方的遺產,二審改判女方不能繼承(有理有據)。

  • 6 # 律師說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要弄清楚,一方去世後,另一方是否能擁有全部房產的所有權。

    僅有配偶作為繼承人

    在僅有配偶作為繼承人的情況下,無論是一方的婚前還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房產的情況,都全由配偶繼承,配偶能夠得到全部房產的所有權,因此另一方有權處理全部的房產。

    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

    1.去世的一方的婚前個人房產,在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例如其父母、子女,那麼婚前房產份額應當是父母三分之一,配偶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一。由此可見,對於一方婚前個人房產,另一方是無法得到全部份額的,因此作為按份共有人,是無法單獨處理的房產的。

    2.同理可得,去世一方的婚後夫妻共同房產,去世一方所擁有的的份額為二分之一,配偶一方本來所擁有的的份額為二分之一。作為遺產繼承的二分之一房產,同樣應當是父母三分之一,配偶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一,因此最後配偶擁有三分之二的份額,作為安分共有人,處理該房產應當取得三分之二份額以上的共有人同意。

  • 7 # 魏紫濤律師

    其次,若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在法律上還是合法夫妻,活著的另一方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與死亡一方的父母、子女同為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繼承另一方的遺產。

    最後,一方死亡,繼承開始或者遺囑生效。放棄繼承的,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做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視為接受繼承。繼承權糾紛或者分割遺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在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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