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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名風雨無阻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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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子也愛財
離婚協議書中探望權的約定和處理《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書中,甚至在起訴離婚後,雙方自願達成調解離婚的離婚民事調解書中,探望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書、離婚民事調解書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於探望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或約定過於模糊不清,導致離婚後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透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在起草離婚協議書中,應當更加重視離婚協議書中關於子女探望權的相關明確規定,避免發生離婚後再起糾紛。
具體探望時間您和前夫一家應該事先協商好,雖然有權利把孩子帶回家,但應該先和前夫協商好,免得到時和前夫一家牽扯不清,引起事端,傷害到孩子。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既然已走到離婚這一步,萬事以小孩考慮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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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月朧曦
孩子判給前夫,前夫就有撫養權,你有探視權!
孩子是雙方的,離婚了不能說法院將孩子判給一方,另一方就不能見了,你是有探視權的!探視的頻率、時間、地點要和前夫商量,爭取在雙方都能接受的範圍內達成一致!你想把孩子帶回家兩天是一樣的,必須要在前夫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不能私自帶回家兩天或者在沒有同意的時候帶回!
一般情況下雙方都能達成協議,畢竟是孩子的爸媽,孩子在父母的關心下才能健康成長;有些離異家庭不准許未獲撫養權一方探視,這種是不對的,於情於法不合,這種可以訴之於法律,讓法院來解決!
儘量協商吧,一般都會同意的,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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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潘律師說家事
這是一個很心酸的提問。提問媽媽的膽怯、惶惑、渴望與無助,展露無疑。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離婚後,你有權把孩子帶回家住兩天甚至更多天。但要保障權利實現,需要:
離婚協議書、調解書或判決書中寫明探視時間方式。離婚後,子女仍是夫妻雙方的孩子,仍歸雙方共同撫養。判歸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有探視的權利。探視權,可以在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下面統稱離婚文書)中具本說明探視方式,比如帶回家共處不超過24小時,48小時,寒暑假可以不超過一週、一個月等 ,都可以。寫明確了,就有了法律保障,可以理直氣壯帶孩子回家共享天倫。
離婚文書中沒寫明具體探視時間和方式時:有的離婚文書沒寫探視權,或者僅寫“男(女)方可隨時探視”或“每半月、一週探視一次”等,這種情況下,探視的具體方式時間,應當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或一方阻攔探視的,就只好再去法院起訴一次,法院會透過判決保障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權利。
與親生孩子在一起,是天賦的權利,透過法院判決來實現,既是對這種權利的保障,也是一種貶損。這是人性的墮落。上天無奈,有時候法律也無奈。法律可以給你分財產,真的不能給你分兒女。這是無法分割的血緣和親情。
所以, 我請求直接撫養孩子的那一方,你不看僧面看佛面,為了孩子不缺失那不可缺失的父愛或母愛,不要人為設定障礙,阻隔他們的相處與相親。
求求你們!
回覆列表
孩子判給前夫,我有權利把孩子帶回家兩天嗎?這個需要你和你的前夫協商一下!!
其他就沒有別的辦法了,除非你的前夫有不良惡習,如賭博,酗酒,吸毒,對子女成長不利,或者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能證明的,可以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不然很難,不過你享有子女的探視權,你前夫無權剝奪。
這個完全可以看孩子,但是如果帶回家,那麼就需要你的前夫協商一下啊!其他沒有別的方法!!
如果愛孩子,為什麼要離婚呢?孩子的成長教育和家庭的關係非常大,如果說學校是教給孩子知識的地方,那麼家庭就是教導孩子愛的地方,怎麼樣的家庭就會孕育出怎樣感情的孩子,這種感情從來都是受到影響而學會的,語言文字的教導即便是再正確,沒有正確的示範依舊只是規格式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