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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694328357940

    我認為,如果條件允許的話,一定不要跟父母住在一起。如果條件暫不允許,暫時住下,但要儘快去想辦法分開住。住的地方即使很近,在隔壁做鄰居都可以,但不能同在一個屋簷下。

    在封建社會,一大家人,甚至一個家族,住在同一個院子裡的情況很常見。他們三代四代人擠在一起,吃一口鍋,過同一種生活,好像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但這個時代,情況已經發生變化。每一代人,都在過每一代人的生活,大家互補干涉。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變化?這其實是時代精神使然。

    在中國古代,家族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家族長是這個家族的主管者,一般由最有出息或最年長的父輩擔任。在這個家族中,吃喝拉撒住用行,都是家族長說了算。在影視劇中,常把這樣的人稱為“老爺!”,或者像紅樓夢中的賈母被稱為“老祖宗”,像清朝的慈禧太后被稱為“老佛爺”。

    在這樣的一種封閉環境下,外來的媳婦,必然只能和父輩甚至兄輩住在一起。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封閉環境,主要是由於古代的家族式的財產製度和社會分工決定的。

    但是,到了現代。這個封閉的環境已經打破,家族式的院子,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彼此孤立的單元房。一方面,現代社會已經不像以往那樣以家族為基本單元,而是以家庭甚至個體為基本單元。另一方面,個體的獨立和自由已經成為文明的大趨勢,子女到了可以獨立的年齡,就不再需要依附於父母。他們能自己養活自己,有自己獨立的工作和生活。

    所以,從大的視角來看,如果子女結婚後,還跟父母擠在一起,是違背時代精神的。

    另外,如果擠在一起,父母的價值觀和子媳的價值觀,無可避免地發生衝突。在生活方式上,也有著巨大差異。

    這裡的差異,有兩個方面:一是父母一代和子媳一代價值觀、生活觀的差異;二是原家庭與外來媳婦價值觀、生活觀的差異。

    首先,作為兒子來說,到了可以獨立生活的年齡,是要離開家庭去獨立生活的。每一個走向成熟的人,都需要完成心理上的弒母和弒父。弒母、弒父,不是說真的要殺死他們,而是要從心理上脫離對他們的依賴關係,完成精神上的反叛。如果兒子一直不脫離其家庭,那麼他也脫離不了父母對他的控制。這樣,兒子是一直被父母壓制的,他也難以幸福。

    其次,作為外來的媳婦。當進入一個全新的家庭的時候,一定會重新界定自己原生家庭帶來的價值觀、生活觀。一種價值觀、生活觀與另一種價值觀、生活觀的融入,是一個緩慢的、循序漸進的過程。當兩個人相愛時,這種價值觀和生活觀的融合就已經開始了。但是,直到女子真正嫁入一個家庭,各方面的衝突與不適才開始表現出來。總的來說,有的價值觀和生活觀是可以融入的,但有的,卻不能。部分原生家庭的價值觀和生活觀會一直保持。丈夫可以包容和適應她,但公公和婆婆卻不會去適應她。那怎麼辦?在中國“孝”道德的壓制下,她很難反抗。她只能學會去隱忍和順從。可是,誰又能忍受一輩子呢?如此,中國的婆媳關係,尤其緊張。

    但是,如果按照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代人過每一代人的生活,大家互不干涉、互不影響,問題就變得簡單得多了。

    比如:父母和子媳分開住。你有你的空間,我有我的空間。你在你的空間裡做你喜歡做的事情,我在我的空間裡做我喜歡做的事情。在偶爾交匯的空間裡,我們的情感得到了有效連線。這才是父母與子媳的正確相處之道。

    因此,我們可以大膽地說,結婚後不跟和父母住在一起,是現代人的一種理性選擇。對任何一方,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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