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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福的實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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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圖曼
必須勸啊!!還等什麼?等著她被打死嗎?
建議你去看看網上一個視訊,
馬來西亞花臂岳父當街暴打女婿,
原因只有一個:
這個女婿打了他女兒。
岳父一邊打一邊罵:
我女兒養這麼大被你打?
前段時間臺灣有位爸爸。
在女兒婚禮上的致辭:
有問題你要進原廠,
不要自己修理。
潛臺詞就是:
我的女兒我自己教育,
你不準動她一根毫毛!
事實上,
每個父母,
把自己女兒嫁出去的時候,
心裡更多的都是不安。
因為在照顧自己女兒的這件事情上,
他們不會相信任何人。
而生活,
也不是童話,
不到拳頭落下來的時刻,
你不會知道,
那個在婚禮上信誓旦旦,
答應岳父要好好照顧他女兒的男人,
據統計,
在中國有24.7%的家庭,
存在家庭暴力。
而據婦聯的統計,
每7.4秒就有一名女性被家暴。
而施暴者,
91.43%為男性。
而家暴致死,
佔女性死亡原因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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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olly小祕書
就算不打,要是丈夫作勢要打,也可以讓他們離婚了。
但是我建議你不要太多出面主導這個事情,要不你女兒更慘。
我建議你從如下幾個方面做好準備。
第一,經濟
女兒夫妻雙方是否有共同財產?家暴的丈夫就算是離婚,也不會好好協商的,請你現在就找到比較好的離婚律師,準備好這個工作,到時讓律師介入。
另外這種丈夫,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不知道你女兒還有沒有其他的傷,還有如果你女兒的經濟條件怎麼樣,我建議作為媽媽你的還是要做好經濟的儲備,因為就算離婚了,如果女兒還不能走出來,你要在一定程度上作為女兒經濟的支援。
這裡一句話:準備好錢。
第二,儘快跟進離婚
現在已經有離婚冷靜期了,左搗鼓右搗鼓,搞來搞去,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真的完成離法律意義上的離婚,讓女兒早點提出來。但是一定要女兒認識到自己的身體不能再被外人傷害。
一個本來打算過一生的人,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多麼恐怖,越早能分開,對你女兒的傷害越少。
第三,做好心理建設
我建議還是早點要做好心理的輔導。一次都有夠可怕的,不要說已經那麼多次了。而且也不知道下手是不是重。關鍵是你女兒竟然也忍了下來,由此可見,你女兒的心理狀態已經不是穩定和健康的狀態,早日讓女兒恢復到獨立自信,比什麼都重要。
綜上,準備好錢,準備好空間,再退一步來說,江湖人也認識一兩個,兩手都準備好,迅速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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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生如夢LLH
打了九次還不離婚,難道等著女兒繼續被捱打嗎?
第一:打女人的男人是不能要的。只要打一次女人,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改不掉的。
不要試圖改變這些人,沒用的。
第二:你女兒被打九次,還不離婚?什麼原因?你的女兒被打九次,作為母親是怎麼忍下去的,不心疼女兒嗎?
如果是我,我是絕對不會容忍的,就算有孩子,就算這個男人是什麼富豪,我也絕對會讓女兒離婚的。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不能讓孩子太委屈了。
第三:被打這麼多次,為什麼不求助法律?實際女兒被打這麼多次,完全可以求助法律,至少給孩子討回一個公道。
這樣的男人必須給他點教訓,就算離婚,也要給他教訓,不能讓他再去禍害別的人。
目前的社會,離婚不丟人,委曲求全才丟人。
先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吧,不能再被捱打了。離婚不了,至少也不能讓孩子繼續捱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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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神有主
這個問題真讓人痛心。想問問,你女兒現在離了嗎?
如果離了我就不回答了,如果沒離我就來回答一下。
結婚才一年就被打9次,離不離這還用問嗎,就算你女兒猶豫不想離,作為母親看到女兒被打應該比自己捱打還要痛苦吧。
很多媽媽的感受就算豁出命去,也要讓女兒脫離火海,而不是猶豫該不該勸女兒離婚。
根據美國反家暴聯盟的資料表明,85%的受虐者無法徹底離開一段虐待的關係。
根據美國家暴熱線的統計,一個受害者平均要經過7次的努力嘗試離開,才能真正離開一個施暴者。
每一個家暴的人都在道歉、下跪,然後呢?然後又是打罵,又是下跪痛哭,保證不再動手"的承諾;就這樣周而復始。
被家暴的女性難以離開,往往是陷入了5個洗腦陷阱第1重洗腦:打一巴掌,給一顆糖
第2重洗腦:忍忍算了,大家都這樣過來的
第3重是自我洗腦:他打了我,我也打了他,我們是互毆
第4重洗腦:為了孩子,不願離開
第5重洗腦:都是因為你,所以我才...
每一次暴力的發生,受虐者都很可能被施虐者認為是"始作俑者",受盡指責:"都是因為你...所以我才...“"都是因為你才讓我變成這樣"。
由於對方的精神控制,自己主動或被動的洗腦,家暴時間越長,便越難離開,陷入壓力期——暴力期——和解期(蜜月期)——平靜期的迴圈中,而難以自拔。
首先,不論女兒嫁的貴賤,子女的安全安危是首要的,如果人身安全都無法保障,談什麼其他的呢。現在仍有很多人信奉: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但俗語就是金科玉律一定正確嗎?
這個時候,你女兒非常需要一個依靠,你要讓她覺得無論何時媽媽都是她的依靠,只有這樣她才有勇氣去反抗家暴,走出這段不幸的婚姻。
你現在要做的是如何幫助女兒儘快離婚,一年打九次,足以證明這個男人有非常嚴重的暴力傾向,還在猶豫什麼呢,等著被打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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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晨1706363
結婚一年女兒被打九次,該不該離婚?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家庭暴力,法律上已有明確規定,是要受到法律約束的,但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少見到或聽說有人因為家庭暴力而被依法處分的。
家庭暴力的發生,多數都是夫妻之間,因為家庭因素產生矛盾而實施的一種,一方為了壓制另一方動手打擊對方的行為!首先要確定,無論如何動手打人是不對的,出發點就是不正確,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舊時民間傳說“打到的老婆,揉到的面”那個年代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款來約束家暴的行為!
現如今,法律上有了明確規定,對於家暴的行為要受到約束和處罰的!所以在家暴發生後,首先要查一下,產生的原因是因為什麼?問題的出現究竟是在哪一方,然後在進行解決,我想用離婚來解決家暴的事情,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如果是男方酒後無德,我們就要解決男方的行為,如果是女方的問題,我們就要解決女方的行為,最終解決不了,求助法律援助,還是沒有辦法改變,再去離婚也是為時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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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萬里悲秋
一段婚姻裡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家暴”
作為你的女兒,我覺得她是不幸的;作為她的母親,你同樣也是不幸的。無數鮮明的例子,許多前人的經驗,都告訴我們一個“血和淚”的教訓:婚姻裡,千萬不要去容忍“家暴”。為什麼呢?
01.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很多女性,在被丈夫第一次欺負之後,都選擇了容忍,卻萬萬沒想到,99%的男人會在以後的婚姻裡,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無數次如此對待女性。
為何會產生“家暴”?通常情況下,家暴是男人對待女人的,但是也會有比較少的,反過來的情況。那麼為何會有這樣的行為發生呢?
01.打人者本身存在問題:施暴者,其性格、心理乃至種種方面,肯定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也許不是根本原因,但是直接導致施暴。
題中的母親該如何做?01.瞭解分析女兒被女婿如此對待的原因:原因其實不重要,但是也非常重要。因為這段感情可能結束了,女兒卻受到傷害。所以要找到原因,是哪一個人的什麼問題,是男人本質不行,還是女人“何為”?
結束語:總而言之,作為一個正常的母親,看見自己的女兒被她的丈夫打了“9次”,而且結婚才1年。試想一下,這對夫妻以後的生活還會幸福嗎?
長痛不如短痛,你應該支援女兒離婚,同時積極幫助女兒走出“家暴”陰影,重新過上正常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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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情感王子B
為什麼一年家暴九次?在這裡我鄭重地告訴你,你女兒倆夫妻均有問題。通常這個標題猛一看應該是同情女人,但事情要看本質,如果你女兒沒錯,至於被老公一年打九次嗎?這樣看來這個女婿是神經病嗎?
正常的夫妻,一年被打兩次就應該離婚。
而你女兒一年被丈夫打九次,是因為出軌?還是婚外情?還是另有隱情?
現在有幾個女人不出執?至於一年打九次嗎?出軌有印跡嗎?關健是女人出軌是毫無徵兆的,
女人出軌就算被男方捉姦在床,可以離婚嗎?為何還要生活在一起?這明顯不合常理。
結婚一年了,有小孩嗎?女兒受了這麼大的委屈,是母親的失職!人都有雙重父母,假如你女婿的妹味被丈夫打,那麼作為父親.哥哥心中作何感想?
天下沒有十全十美之人,男人或女人有缺點,對方都要包容。夫妻之間只有齊心協力,才能將家庭建沒好。
這種種原因,做母親都要徹底調查清楚,才能對得起女兒。也並不是說離婚就萬事大吉了,如果女兒有心理疾患,應帶女兒去看心理門診。
這個問題絕不是小問題,家暴問題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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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奕霖說
當然是選擇離,毫無理由和藉口的離婚,你在你女兒第一次被打時就該這麼做了。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之分,絕對的零容忍。如果第一次發生時,你介入了,就沒後來的這些事兒了。
我個人覺得,作為父母,從孩子生下來,首先該教會他們孩子的應該是如何解決“人身安全”這個問題。
人身安全是基石,沒有人身安全,其他的無從談起。
經常在網路上看到,各種年齡大小不一的孩子,當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竟然沒有一丁點的防範意識和反抗意識,更別說自救意識了。
而更讓人接受不了的是,這類人群裡還包括了很多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每次看到這些,感覺挺觸目驚心的。
學校和家長教會了他們如何好好學習,如何好好的工作和生活,唯獨沒教會孩子們,當他們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協時該怎麼做?如何做對自己是最有利的。
一深思,覺得這讓人感覺挺恐怖的,明明受了好的教育的呀,怎麼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呢?
你女兒結婚才一年,已經捱了九次打,能被你放到這上面來說,肯定不僅僅是每次扇一耳光那麼簡單,應該是相當嚴重了,直接能定性為家暴的。
那麼我就想問了,為什麼你的女兒捱了這麼多次打,還沒采取任何相應措施?只是繼續被動的去捱打?你沒教過你女兒,凡是遇到家暴的,必須零容忍,必須報警處理的嗎?
你女兒好像壓根沒有反抗的意識,是什麼造成這一切的呢,讓她竟然不曉得反抗。
你辛苦養大你女兒,肯定不是為了讓她去別人家捱打的。那你為什麼不在你女兒第一次捱打時,或者在你第一次知道你女兒被打時,對其進行補救教育呢,並對你女婿動用些手段,採取相關措施呢?
正因為你女兒和你們家的不作為,給了他一次又一次,把罪惡的拳腳繼續伸向你女兒的勇氣和底氣。
在他看來,你女兒是可以隨便湊的,什麼時候想湊了,就湊一頓,反正你們也沒人說,沒人管的,沒人反抗。
第一次湊,可能是他的第一次試探,看你們接下來的表現和動作。一看,發現湊了也是白湊,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接著湊。反正不用負任何的代價,反正沒人過問。
這就是人性,也是人本身就具有的天性,人性本賤,你強他弱,你弱他強。你們的無限度容忍,讓他把關在心底的惡魔,徹底的給放了出來。
既然事實已經發生,那就想著解決它。能解決這個問題的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報警處理,留案底,然後起訴離婚。
你女兒現在還年輕,離開這個惡魔似的人,才能開始屬於她的新生活。
這年頭誰離了誰過不了啊,不離還等什麼?千萬別說為了孩子忍著之類的,千萬別把這鍋甩給無辜的孩子。
你女兒才結婚一年,應該是還未有孩子,這就更簡單更省事了,離,立馬離。
然後告訴你女兒,你們永遠愛她,讓她別有任何心理負擔,也別怕別人說什麼,現在離婚的千千萬,多她一個還真不算多,你們這個孃家永遠是她的家,歡迎她隨時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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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中花瓣一抹紅
一般的弱智,肯定會上來就譴責男的打人,不會想一想女人為什麼不到一年就捱打九次。
一般的蠢貨,上來就會想到讓女人離婚,好像離婚的女人多麼搶手一樣,不知道男人都不喜歡二手貨嗎?女人離婚了有幾個過得幸福的?
正常的人,肯定會想一想,男人打人固然不對,為什麼要打女人?男人吃喝嫖賭了?無緣無故的就打女人?那這種情況,女人最好離婚。還有就是女人的問題,女人惡語傷人先動手?女人出軌背叛和男人搞曖昧?那女人捱打是必然的,就是再換個男人,女人不改德行,還會捱打。
沒有法律規定,男人不許打女人。別搞得自己像偽道德婊一樣。現在先動手的基本都是女人,是誰給了女人打人的權利?主動打男人的女人是必須要捱打的,這一點是個人都知道。
男人當然不能打女人,但被男人打的女人往往都已不是人。
無論是男女,打人造成一定後果,都是必須承擔責任的。
在這個世界上,女人並沒有可以打男人的特權,否則就是捱打。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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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玲瓏平生
結婚一年,被打了九次。最想問的是,女方孃家人是怎麼想的?是心痛自己孩子,還是想繼續息事寧人,還是不依不饒?
相信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都想責問女方家,不懂得保護自己人。
可以看出女方家人三個方面不對:
一是沒有主見。女兒剛剛結婚一年,就被打了九次。這種事情應該馬上做出處理,但是女方家人卻一拖再拖,可見沒有抓主意的人。
女兒也是沒有主見了,被打了九次,還報有奢望。應該當機立斷。
二是女方家庭沒有真正站在女兒這一方面來想。如果說女兒被打一兩次,還在商討之中,但是被打九次,說明真的不把女兒的安全放在心上。
三是女兒這邊沒有能力保護好自己的女兒,被對方一次次欺負。出現這種情況,自己沒有能力,可以去尋求其他方法啊,比如找其他親戚幫忙,或者上網查詢怎麼處理這些問題。
希望你們能夠真正從自己女兒這一方出發,早點解決這個家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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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樹時光倒流
不論是什麼原因、理由,動手打老婆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都不值得留戀,除非做老婆的人有被虐待傾向,甘心情願接受。
其實夫妻之間,任何問題都不應用武力解決的;按法律上說,夫妻之間是完全平等的,互不隸屬、支配的,根本就不應該有任何誰對誰施暴的權力和行為,不論任何事情,丈夫或妻子同樣無權毆打對方,這是必須明確的。
至於說到你女兒婚後一年,已經被丈夫打了九次了,確實令人感到十分奇怪,難道你女兒本身就沒有其它伸訴過的,又或分開的要求,需要父母規勸她離婚,確實有點令人費解。我認為作為父母應該先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嘗試一下用其它方法是否可以解決還是根本;除非女兒已經有了離婚的意向,徵求父母的意見則不同,否則由父母提義女兒離婚解決總是有點不是太好吧,因為離婚需要你們女兒的本意,任何人都不能代作主張的。
說到實在的,結婚一年,就已經毆打老婆九次的人,可見其人的素質、教養是如何的了,就算是出軌也就大不了離婚了事,根本就不能成為毆打的理由;而且並非偶然衝動所為,已經成為了習慣,夫妻之間絕對不能如此相處下去的,還是趁早解決為是。
以上是我個人觀點,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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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俺是梁山人
有對夫妻,妻子常年在外面打工賺錢,丈夫在家遊手好閒,幹個基本的農活餬口,養家基本全靠妻子。但是夫妻感情並不好,原因很簡單,男方他媽媽不喜歡媳婦,從中作梗,也和媳婦只生了一個女娃有關。他們家重男輕女,其實周邊的人都覺得媳婦挺好,但是別人的家事不好多嘴。
有一次婆媳發生口角,丈夫是個媽寶男,是非不分,衝上去打了媳婦一耳光,挺嚴重的,人倒在地上,嘴角都有血絲。剛好瞅見了這一幕,媳婦半躺在地上,你很難想象那一刻她眼中的憤恨和絕望,他們家就在旁邊冷冷的看著,沒人上去攙扶一把,也沒有說句道歉的話,冷的讓人心涼。
妻子哭著回了孃家,第二天孃家來了幾十號人,把那家人的院子擠滿了,啥也不做,就坐在他們家的院子裡,不道歉不走,周邊沒有任何一人上去勸架幫忙,因為確實過分了。男方父親坐在一旁不聞不問,母親哭天搶地覺得委屈受欺負,指責媳婦不孝,欺負他們家人少,丈夫待在一旁不知所措。僵持了大半天,警察來了又走了,最後以夫家道歉保證不再犯收場,連旁觀者都覺得解氣,當然之後還是有過家暴,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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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歷史制高點
我有兩個孩子,兩個孩子相差9歲,一個兒子,一個女兒,當時本來不想要二胎了,但是後來想著有兩個孩子,以後他們也可以做個伴,所以就生了女兒,當時女兒出生的時候,家裡人都快高興壞了,尤其是我老公和我的兒子,自從生了這個孩子之後,家裡人都把她寵成了小公主,每次我女兒只要想要的東西,她爸爸就會給她,有時候我兒子正在玩玩具,女兒看到了,就要玩,這個時候我兒子就會讓給她。
可想而知我女兒的脾氣也是不小,因為總是被家裡人寵著,所以脾氣大得很,我和老公常常在想,以後什麼樣的男生才會受得了她。
就在她上完大學之後,突然有一天,往家裡帶回來了一個男生,這個男生老實的,看的出來他很喜歡我女兒,而且很聽她的話,當時女兒說他家裡條件不太好,我們覺得倒是沒有什麼,這樣也可以兩個人一起奮鬥,更好啊!所以我們一家人對這個男生還是挺滿意的。
後來沒過多久,我們覺得是時候該結婚了,我女兒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可以包容她的男人,就想著讓他們趕快結婚吧,男方的父母也挺同意的,結婚的時候是我們出的錢,我們覺得他們家的家庭條件不是很好,所以就沒有讓他們拿,女兒結婚的時候,我們都哭了,沒有想到自己的女兒竟然這麼快就長大了,當然我們真的很替她開心。
但是他們結婚之後才幾天,我女兒就打來電話說,她被打了,被女婿打了,我和老公當時聽了之後就挺生氣的,我女兒從小到大都沒有捱過打,這才剛結婚,就捱打,肯定是不行啊!
我們就趕緊去他們家,想要找女婿理論,但是在路上的時候就想,我女兒的脾氣那麼大,怎麼可能會被人打呢,到了女兒家,我們沒有衝動,就問女婿原因,女婿一看我們來了,也是挺不好意思的,就和我們說,今天親家母來了,想要來看看他們,結果女兒卻總是嫌棄她髒,還說她臭,還把親家母帶來的土特產給扔了,女婿氣不過,就輕輕地推了她一下,我問女兒是這回事嗎?女兒點點頭。
我看到女兒點頭之後,就過去給了女兒一巴掌,其他的人都震驚了,沒有想到我會打她,我對女兒說:都怪我們,從小太寵你了,寵的你不知道什麼叫尊老,不知道什麼叫孝順,都是我的錯!
說完,我就打了自己,女兒看後哭著說,她錯了,叫我別打了,後來她就走到了親家母面前,說她錯了,說她以後不會在這麼做了,親家母也是寬巨集大量,原諒了她。後來我就在想,以後兒子和女兒的孩子,可千萬不能再這麼慣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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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半山堂中鰥孤客
結婚一年被打了九次,已經可以斷定是家暴了。至於讓你女兒離不離婚,旁人不敢輕易建議。
因為按照常理,第一次打可以原諒,第二次打也可以找到藉口。但第三次一般人來講都會選擇報警或離婚。而你的女兒被打了九次,居然沒有反應(報警或離婚)。內裡緣由箇中苦衷唯你女兒自知。
我們常說吃慣的嘴,跑慣的腿。大家別忘了,對於家暴,還有打慣的手一說。這家暴就是被慣的毛病。而且,家暴男有個共通點,在外面很慫。因此,第一次被打,就狠狠地還擊,保證他不會再敢動手!
你女兒這種情況,估計每次打的都不太嚴重,也可以說在她心理身體承受範圍之內。怕就怕以後家暴會愈演愈烈,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現在,請你問你女兒,要是選擇原諒,那就只是報警。要是選擇離婚,立即掌握證據起訴。同時,告訴你女兒,不論她曾做了什麼,她的丈夫都無權家暴!他可以選擇離婚,但決不能家暴!這一點一定要給孩子說清楚,無論她做了什麼,即便是給他帶了綠帽子,他都不能家暴。讓孩子有信心有勇氣敢於面對他。這是為人父母現在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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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二月蘭TT
女兒是自己手心裡的寶,被別的男人打,那怎麼受得了?該不該勸女兒離婚?必須勸!勸離婚之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帶著老公和自己的哥哥姐姐(如果有),“衝”到女婿家,問他個一二三四五,憑什麼他打你的孩子?
俗話說,好男不同女鬥。打女人的男人,好不到哪裡去。並且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之分,你女婿一年打了你女兒9次,接下來的人生,想一想,你女兒還要忍受多少次這樣的毆打?
我的堂姐,那時就吃了這樣的苦頭。她老公在外面特別老實,誰也想不到他在家裡如此專橫跋扈,一言不合就打我堂姐。我堂姐常常哭哭啼啼跑回家。但是我伯伯他們總是勸,說什麼和氣生財之類的話,每次堂姐夫過來,我伯伯都讓他把堂姐領走了。就這樣,一過就是二十年。去年,我堂姐沒有告訴家裡任何人,終於和堂姐夫離婚了,因為那次堂姐夫把堂姐打得全身都腫了。我伯伯他們這個時候了,還只知道嘆氣。我堂姐滿眼含淚,說恨她的父母,說她的父母從來沒有想到她過的什麼日子,還說如果她還不離婚,說不定就再也回不來了。
聽起來很可怕對吧。但事實就是這樣。面對打男人的女人,你要以牙還牙,更要保護自己的閨女。雖然閨女成人了,可她還是你們的孩子,你們還是她堅強的後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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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咖哩之水花
女兒被家暴9次了,要不要勸她離婚?要,當然要啊,趕緊帶回家,跟你女婿離得越遠越好。
一、出嫁的女兒也是自己的寶貝女兒嫁了人,她當然還是你的寶貝。雖然在你女兒結婚的那一刻,你們把他交給了那個許諾愛她一輩子的男人,願意跟她一輩子同甘苦共命運的那個人,但你們是她小家外的永遠守護。
作為媽媽的界限感,在於不摻和女兒家庭的運營方式。這是愛女兒的表現。不摻和,不代表不關注。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女兒好的情況下,你需要預設它的存在。哪怕觀念不同、哪怕方式不同,都可以。
但現在不一樣了,這件事情,已經傷害到你女兒了。那可是你們辛苦養大的女兒,豈容他人來傷害?即便是女婿,也不行。
二、家暴的事情,有9次,肯定還會有更多我聽過周邊人講過被家暴的事情。那位寶媽其實很好,漂亮且能幹,她老公反而是好高騖遠。他就打她。隨便怎麼樣的談話,都能激起那個男人的動手。反抗迎來更大的暴力。叫過110,但警察說這是家事,不管。她的女兒,一個十來歲的小女生也被爸爸家暴,最後能站著讓爸爸打,眼淚也不流。這是承受了怎樣的傷害啊。
你作為母親,肯定痛到肉裡去了,你眼見著一次一次的疊加,卻沒有做什麼樣的行動。那是你在相信會有轉機,期待會有奇蹟,事實卻給你打臉了。從1到9的過程,你一直在煎熬,你女兒更是。但是,如果繼續任由發展下去,不止是肉疼,可能還會心碎。不要相信家暴男人那張嘴,會家暴的男人,就是個魔鬼。好好的女兒,怎麼可以這樣被別人傷害?
三、挺身而出,為女兒的生活做選擇不知是你在勸,還是你女兒在忍。能熬9次家暴的人,應該是很溫順很識理的人。可是面對家暴,只有反抗,只有鬥爭,只有離開。這才是最好的結果。
我剛剛所說的那個寶媽,她最後也是離了婚,那個成為前夫的男人,也沒有理由動手了。報警也會得到一種保護。
你要成為女兒的堅強的背景,為她撐起那一片光明的天空。家裡有男人,直接去把女兒帶出來。家裡沒有男人,也要找男人幫助。找證據,為女兒離婚爭取最大的利益。
對待傷害女兒的男人,一定不要心軟,不要善良。你是你女兒永遠的媽媽,永遠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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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日暮不思歸
我很佩服你居然能忍到第九次才有叫你女兒離婚的想法……
(我算是個路人,不瞭解題主女兒為什麼會被打,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結婚,所以我不評人單評事!)
從被打頻率看婚姻質量我們先分為三種大致的情況進行分析:
1.結婚這一年的時間裡前期被打的多,後期慢慢減少;
這表示您女婿對您女兒的態度有在好轉,但相信這態度的轉變和您女兒在被打之後對自己丈夫要求的完成度有關係,她肯定是按照丈夫所要求的方向做出改變,讓對方滿意了所以才緩解了皮肉之苦。
而這種婚姻是生活在丈夫的陰影之下,您女兒不幸福。
2.前期很恩愛,近期被打頻繁;
這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女婿的偽裝時間到了,做回自己,脾氣暴躁是您女婿的真實面目!
第二種情況是您女兒婚後性情大變,給您女婿的印象反差較大,女婿感覺自己被欺騙但無從發洩,所以把怒氣發洩在您女兒身上。
而這樣的婚姻,雙方都感覺被對方的表象所欺騙,兩個人也都不幸福。
3.一直都在被打!頻率一個多月一次。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那隻能說您女兒真的是嫁錯了!一段原本就是錯誤的婚姻又何來的幸福可言?
所以無論是哪種情況,也不管是誰對誰錯!當從題主的問題中我們就能判斷出這段婚姻不是個合格的婚姻!
不合適的婚姻留著幹嘛?先不說這婚能不能離得了,也不管有什麼利益關係!
我們從時間上來看,這婚結的才只有一年,對於婚姻來說一年的時間其實很短!如果把婚姻縮小比做戀愛的時長,一年應該還屬於新鮮期!
但是在這個時期就能被打九次!這頻率有多高!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而且在第一次被打時如果沒有及時表現出態度,讓對方知道你不是個軟柿子,那麼在這段婚姻裡基本上打與被打的固定模式就成型了!
女方父母若是住得近還好,能照顧下自己的女兒,即便沒辦法撐腰,再不濟女兒可以回孃家住!若住的遠那就應了那句:“遠水救不了近火。”希望別等到燒的一根草都不剩才來後悔!
不合適的婚姻長期下去,對雙方心理健康都沒好處。
在這裡建議離婚!不離兩家人都痛苦,離了反而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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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九味羹
我看了他人給的觀點,多數認為離。我認為,最後的決定權掌握在女兒手中,他人只是建議。
一、女兒是當事人。過日子是女兒的事,發生了家庭矛盾,究竟能不能過下去,是採取挽救,還是徹底拜拜,還是訴諸於法律 ,這都應該由女兒來作出決定。
二、女兒對事件本身最清楚。女兒被打,前因後果她是最清楚的。因此,讓她找一找每一次被打的原因出自哪裡,是出自女兒身上,還是在於男方?另外,還要看看是什麼樣的一種打,打到什麼程度。如果是隨便的一巴掌,這是一種情形;如果打得特別狠,甚至有了傷,這就成了家暴,觸犯了法律,這不是離婚不離婚的問題,這要到法院進行起訴,追究男方的法律責任。
三、他人的建議只能作為參考。對家庭的認知,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的思維觀念,處理問題的角度也不太一樣。思維決定一切,什麼樣的思維,就會產生什麼樣的行為。作為他人,在給這個事情下結論之前,需要弄清事情的真相。自古以來就有這樣一句話:能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家庭的組建,不是一場遊戲,需要雙方的耐心經營,需要慢慢的磨合。因此,聚合分離需要慎重考慮,仔細的掂量後再做決定。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不知是否妥當,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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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夜雨如書
女兒結婚才一年,丈夫就打了她九次,按照正常邏輯,做母親的肯定會勸女兒離婚,幾乎不用多想。
可是,現在這事情竟然成了一個問題被提了出來,可見這位母親是有顧慮的,至於這個顧慮到底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
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我是堅決反對家庭暴力的,遇到這種事情一般都是勸離不勸合。不過,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時候外人看到的只是家庭矛盾的一面,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卻很難理得清。我們分兩種情況來討論這件事:
情況一:女方本身沒問題,只是遇人不淑,嫁給了一個家庭條件雖然不錯但脾氣卻很暴躁的男人。對她好時會非常好,發起脾氣時卻不管不顧,打過女方之後又會痛哭懺悔,向女方及其家人賠禮道歉。女方的母親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勸女兒離婚。
(都說新婚燕爾,可是女方卻在新婚一年裡捱了九次打,毋庸置疑,男方是有家暴傾向的,今後只會變本加厲,做母親的如果真心愛自己的女兒還是早點勸女兒離婚的好。)
情況二:女方本身有問題,好吃懶做還說謊,經常和其他男人出去吃飯玩耍。丈夫老實本分,娶媳婦花了不少錢,雖然知道妻子不守婦道,但又不想離婚。氣不過只能打了,女方的母親知道內情但不願意講出來,勸女兒離婚覺得對不起男方,看女兒捱打又於心不忍,怒其不爭哀其不幸。
(上面這種情況曾經在現實中真實上演,後來女方跟著別人跑了,留給男方一個女兒獨自扶養。當然,即便是像這種情況,男方也不該動手打人,雖然情有可原但那樣也解決不了問題。遇到這種情況,還是離婚吧,長痛不如短痛。把女方打出問題那是犯罪,最終得不償失。)
或許問題中的情況比我描述的還複雜,不過,既然婚姻存續期間經常發生暴力行為,無論誰對誰錯,還是離婚為好,等慘劇發生,可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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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女婿打我女兒一次,我拼了老命都要打回來,哪還會給他後面八次的機會。
對不把我女兒當人看的男人,我當他是狗,痛打落水狗都不會?見一次打一次,打得他滿地找牙。
結婚才一年,都打了九次了,平決算下來一個多月打一次,這日子肯定沒法過了。
你這當母親的也是服了,還在這兒問大家離不離婚,早就該離了,再不離你女兒就要被打死了。
別說嫁出門的女兒,潑出門的水。有人敢欺負我女兒,我爬在地上把水舔幹也要把女兒要回來。
自己的女兒自己疼。哪怕一輩子不出嫁我也養著。
別問了,趕緊把女兒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