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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透骨相思君知否

    這個問題我覺得提得很好,因為時代的發展,有些過年的習俗已對大家形成了負累,影響了自己或他人的生活,確實該拋棄了。

    首先,我把過年的習俗分成兩類。一類是必須和他人直接產生交集的,如走親戚、請吃飯、給壓歲錢;一類是不必須和他人產生交集的,如放鞭炮、貼春聯、守年夜。

    下面,談談我的具體看法。

    1.走親戚。關於走親戚,我覺得現在的形勢大於內容。俗話說“遠的近不了,近的遠還了”,如果是真正的親人,兩家關係好,必然走得近,平時必然也是不會少聯絡的,這樣的親戚就需要走一走,越走越親;如果平時一直沒聯絡(包括電話、聊天軟體聯絡),只過年的時候走動一下,這樣的親戚不走也吧,說明雙方都是互不關心的,有事情也不會互相幫助的,走親戚只是證明還有這個親戚存在,平時沒有聯絡,從根本上說明雙方都沒把對方當親戚。

    對於走親戚的習俗,我覺得以後應該拋棄。現在通訊、交通都很方便,想聯絡隨時可以聯絡,想走的平時也都會走著的,不必追求過年走一趟的形式。

    2.請吃飯。包括請親戚和朋友。過去的時候,生活條件不好,請吃飯對大家更多地是造成經濟負擔,大家也在過年集中吃點好的,吃一席飽一集嘛。現在條件好了,大家在一起吃飯的機會也多了,過年吃的和平時區別也不大,如果大家吃得開心就吃,沒有心情吃的話就不必參加了。

    對於請吃飯,我也覺得以後應該拋棄。畢竟過年請吃飯已沒有了集中時間吃好飯的意義了,請吃飯平時也可以有許多機會的,把過年當成平時一樣就可以了。對於離家遠,只過年才能回家的關係好的過年還是應該聚一聚的,但沒必要把這相聚當成過年。

    3.給壓歲錢。壓歲錢本意代表的是長輩對晚輩愛護和祝福,但如果壓歲錢單純成為家長用孩子向長輩獲取錢財的小手段時,它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對於給壓歲錢,我也覺得以後應該拋棄。如果真愛這個晚輩,給這個晚輩什麼、給多少都沒問題。如果晚輩不好,長輩不喜歡這個晚輩,就沒必要給。總之就是不能把給壓歲錢當成一個習俗,不必須給。

    4.放鞭炮。有百害而無一利,應該拋棄。現在許多地方已經禁止燃放鞭炮了。

    5.貼春聯。作為在形式上反映過年習俗的貼春聯我覺得應該保留。貼春聯既不會影響他人,也保留了文化傳統,又貼出了對新的一年美好生活的嚮往。

    6.守年夜。我覺得以後應該拋棄。大家根據自己的身體和愛好願意守就守,不願意守就不守。沒有必要作為一個專門的習俗進行保留。

    上面我說的這些過年習俗,雖說我覺得大部分都應拋棄,但作為一種文化還是應該在書本上進行記載,讓我們記得我們中華民族過年習俗的曾經。

  • 2 # 豫魯牛

    首先我老家是豫魯交界處的,老家過年的習俗有很多,但隨著時代的發展有些習俗也在進步發展,但是有些還是沒必要了甚至還有危害,第一:除夕半夜12點放鞭炮,鞭炮聲能一直持續的天亮,農村過年很多老人和小孩都回家了,還有身體不好的老人和剛出生不久的小孩,會影響他們休息和健康嚴重的小孩還會收到驚嚇,除夕晚上吃團圓飯和初一早上放為了辭舊迎新,但是半夜就沒必要了,自己怎麼狂歡都可以,請不要影響到其他人,第二:初一早上5點起床磕頭拜年,一直持續到天亮,給自己家族的長輩也能接受,但是要給整個村裡長輩都磕頭,沒必要,見面拜個年問個好不是更好嗎?第三:也是最應該淘汰的,走親戚吃飯找勸酒的,喝多了傷身體不說,還能容易出事,每年過年因為喝酒出的事還少嗎?不勸酒感覺沒面子,客人沒有喝好,喝多出事傷害幾個家庭,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第四:走親戚帶禮品,這裡說的是那些為了面子的,拿的東西很多,有一大半都會退回來,然後自己退到買的地方去,這是圖啥?走親訪友,帶使用的,這是個情誼,現在都變味了,年味年味,要自己過的有味,也讓其他人有味,這才是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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