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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冷大喵啊

    不會,我是女生23歲,昨天老媽還在打電話叫我相親,我不同意,如果自己還沒結婚的打算就不要將就,對雙方都不負責,就算接了也得離

  • 2 # 孤獨旅行者星塵

    不會,雖說自己的年齡大了,看著自己的同學朋友都結了婚,生了小孩,自己羨慕,著急。可也不會隨便找一個人就嫁了,畢竟往後的幾十年都是你們兩個人在一起過的,若沒有感情,多麼煎熬。

    拿我們村子來說吧!三年前,我們村就有一個女的,快28了才結婚,她本是不願意的,是她的父母逼的,賢村裡人說閒話。

    她的老公,也算是個老實人,對她也還算可以,可根本就沒有共同的話題。跟陌生人似的,見面就打一下招呼,無聊透頂。

    三個月後,她又離婚了,那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生活。現在他已經找到他的真愛,兩個人做點小生意,還有一個可愛的小女孩,過的簡直不要太幸福了。

    所以說結婚,一定要先了解對方,兩個人以後相處的日子還長著,不能說隨隨便便就找一個人嫁了,那樣既不對自己負責,也不對別人負責。

    最後,父母催你沒有錯。可是你要懂你女兒的心思,她為什麼現在還不結婚?肯定是有原因的,作為父母的你們,一定要先弄明白,在對症下藥。別到最後把你們的關係也搞亂。

  • 3 # 夏沫無憂

    肯定不會。

    婚姻應該是兩情相悅,感情升溫,最後水到渠成雙方共同做出的決定。

    兩個人因為彼此吸引而相戀,在戀愛的過程中,相互瞭解,認為彼此是自己的良人,可以攜手一生,才能締結百年之好,所以婚姻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

    而隨便找個人嫁了是不具備這個特點的,我曾遭遇初戀劈腿,曾經以為自己不會再愛上別人,曾有個過來人和我說,婚姻無非是搭活過日子,你只要找個自己不討厭的人結婚就可以了,我當時心灰意冷,覺得這話很有道理,也想找個人隨便把自己嫁了,就算給父母一個交待,但是冷靜下來想想,我當時才25歲,未來我要與自己並不愛的男人共同生活幾十年,我真的能夠接受嗎?勸我的過來人過得就真的幸福嗎?現在的生活是不是他想要的呢?

    最終自己還是決定調整心態,去等待自己的真命天子,後來就遇到了我的先生,兩個人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快樂的,我們可以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到這個時候我非常慶幸自己沒有“隨便”。

    婚姻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更是一種責任1995年版《婚姻家庭法教程》給婚姻下的定義是:“婚姻是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依法自願締結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兩性結合。”

    婚姻具有權利和義務,也就意味著這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就是一種責任,這種責任有對配偶的責任,有對雙方父母的責任,還有對孩子的責任,而不單單是一張證明我們關係合法的紙。

    婚姻是對配偶的責任。這種責任是最直觀的,結婚,我們不能單單考慮我們自己,我們還要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考慮,我們想隨便找個人結婚,那麼對方呢,他是不是這種想法?他想不想從你這裡得到珍惜和愛護?他想不想得到幸福的婚姻?如果我們只從自己的角度考慮,找人嫁了,在婚姻裡應該履行義務的時候無法真正的發自內心,那對對方是不是也不公平。

    婚姻是對雙方父母的責任。等到我們談婚論嫁的時候,父母基本上已經在50歲左右,年齡大了,他們會認為能夠照顧我們的日子有限,所以他們希望有個人可以替他們來照顧我們,如他們一樣愛護我們,這樣才能達成他們的心願,但是如果我們隨便找個人嫁了,這本身就是違背父母的初衷,父母寧可你單身,也不會願意你因為要結婚而結婚。

    婚姻是對孩子的責任。孩子是兩人愛情的結晶,這也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因為愛才會有孩子,就像我曾經與我先生聊天的時候說的,“我生育我們兩個人的孩子,是因為我愛你,是因為我們感情好,不是因為我有義務,如果感情不好,我不會選擇生孩子”。孩子其實是非常敏感的,父母之間有沒有感情,他們都能感知出來,我和我先生說話的聲音稍大一些,稍不耐煩一些,孩子就會問,媽媽你們是在吵架嗎?他們的不安全感會影響他們的一生,而且沒有感情的婚姻什麼時候走到盡頭,誰也說不好,這對孩子來說是最大的傷害。

    靜待花開沒什麼不好,祝願您早日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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