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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夜ydh

    條件允許的話可以的,畢竟家人才是最親近的人,只是生活有太多的的迫不得已,很多事情是不會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的。

  • 2 # 一念勿定

    我說一下我的真實體會。我是家裡的老大,有兩個弟弟,沒有姐妹。父親在我31歲的時候去世了。

    我媽覺得我工作忙還得看孩子太累了,便讓我住在孃家,和弟弟們在一起住一直都挺開心,但後來大弟結婚了,諸多不便出現了。弟媳懷孕母親操勞更多了,我想請保姆,可母親堅持不請,我說我搬出去住,母親又說我是亂花錢。直到弟媳生孩子的時候矛盾激化了,雖然我媽在他們剛結婚前就給大弟買了樓房,也基本上都裝修好了,再配置點傢俱就能入住,但是我媽想伺候月子便想著讓媳婦和孩子住她的院子裡我們是沒意見,人家媳婦不願意了,非要找月嫂伺候,我們覺得老媽這樣也輕鬆就同意了,找了當地最好的月嫂伺候到滿月,期間鬧騰了好幾次,我們念在她產後抑鬱沒放在心上,滿月後她便帶孩子回孃家住了。本以為能安生一段時間了,結果住到一個多月時,弟媳婦突然回家找東西說單位要證件,然後不明所以然就是一頓鬧騰。再後來,要離婚!我們家跟大弟做工作去他們的新房裡住吧,他又說女方要20萬不給就離婚,我大弟拿不出錢只好離婚了。我雖說住孃家,我一直都會給老媽些零用錢,弟媳生孩子的一概花銷,請保姆的錢我也出了,但是畢竟給家裡帶來了很多不便!後來我在單位附近買了房子,心想如果有一天老媽沒有地方可以去了,就和我住一起,我也能好好照顧她!

    再後來,我給大弟的新房置辦了些家電和傢俱,讓我媽和他一起住幫忙帶孩子。我也住進了我自己的家,小弟一個人住老院子裡,日子總算安定了。所以,人與人之間,親人之間必須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空間,必須有自力更生的理念和獨立生存的能力,不要依賴他人,好高騖遠,不思進取!

  • 3 # 青青心理諮詢師

    這個問題裡的條件允許是指什麼呢?僅僅是說外部條件比如經濟條件允許,可以滿足一大家人居住在一起兼顧通勤還算便利的條件?還是說在一起可以和睦相處,互相感覺到舒適的情況下,願不願意住在一起?

    在此暫且當做是僅滿足外部客觀合適來作答吧。我個人覺得最好是不要大家都住在一個屋簷下。古時候一大家族人群居在一起,是因為落後的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制度,促使一個家族必須聯絡在一起才能更容易獲取社會資源的分配。這種情況下,都是必須制定嚴厲的族規約束族人,才能更好的管理家族內部。這都是長期的經驗積累才得出的經驗教訓,是被無數事實驗證過的。人多了就突出管理的重要性。

    兄弟姐妹之間感情好,相處融洽,享受天倫之樂是人的理想狀態。同住一個屋簷下,怎麼分配管理,各自小家庭乃至個人都有各自的獨特性。現代人尤其追求自由意志和獨立性,個性化特徵明顯。這就失去了建立一個被大家認可和遵守的管理制度的群眾基礎和思想基礎。強行綁在一起,要麼就會出現雜亂無章,兵荒馬亂,要麼就會矛盾橫生,傷害感情,都不是長久之計。

    夫妻之間的磨合是因為愛的內動力讓雙方去思考,去相處磨合,但是這樣一大家人強行擰在一起,不能產生更多正面的影響,可能互相內耗的更多。倒不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保持距離,既保證了各自的私有空間和自由度,又能時常聯絡感情。互相看到的世界不一樣,也可以享受分享的樂趣。愛不在乎形式,只存乎於內心。

  • 4 # 美眉朱77

    謝邀。既然已經各自成家搬出去住了,就不可能再回來一起住了。共同生活的前提條件已經不存在了。因為每個兄弟姐妹的經濟條件不同,所嫁娶的人也和原生家庭有很多不一樣的生活習慣,聚在一起都有可能產生矛盾,再別說生活在一起了。經濟優越的害怕經濟差的沾光,經濟差的還嫌被人看不起,再加上另一半生活習慣不同造成的矛盾,不論如何都是一種災難,生活在一起不僅不會幸福,只怕很快就會反目成仇,兄弟姐妹感情破裂。民間俗語有說:遠香近臭,各個家庭之間還是應該有一定的距離的,有自己的空間。但太遠了,一年都見不上一面也不行,最好是在一個市的不同小區,逢年過節大家都能聚聚,有事能互相幫忙,互相商量。但又不能插手干預各自的家事,把握好適度的關係。兄弟姐妹長大了,就不要再奢望跟小時候一樣的親密關係了,能和睦相處,不鬧矛盾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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