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創E口袋
-
2 # 媽媽愛三寶
不久前,我的一個朋友她問我要不要借錢給前男友,而且不止一次了,前面借的都還沒還上,自己手頭又不寬裕,可他說的好像挺急的,自己不幫他又過意不去。
我非常理解她兩難的處境,曾經我也有過,犯傻地為了前任,寧願自己節衣縮食,也把手頭僅有的錢給了他,可隔天不久,我竟撞見了,他在某酒吧瀟灑,氣得我真想上去打他一巴掌。
自那以後,他再向我借錢,我都一概不給。人不能慣著,更不能寵,前任都分手了,真的就該做到一刀兩斷,從此相忘於江湖,別再拉扯,完全沒有必要。不管我怎麼說,這位女性讀者心裡或多或少還有點不忍心,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到她慈母心爆棚,想對前男友伸出援手,既然她樂意,被騙也心甘情願吧,我也沒有再勸阻她。有的時候,人們做個決定,不是想聽你分析利弊,而只是想有人聽她表達,說出心裡的苦悶,僅此而已。
這樣事情一分為二:一是非正常情況下的借錢請求;二是常規借錢。
被借錢不管對於誰,都是一個會讓人糾結的事,而且這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人,是前任。
對於前任的態度,我想用一句話來概括:一別兩寬,各生歡喜;解冤釋結,更莫相憎。再加一個前提,不聯絡,不打擾。
不管是那種情況,只要是錢借出去,那麼你跟前任的關係就會從普通人(或者陌生人)變成有聯絡的,而且是關係到錢,為什麼要說錢,因為你們關係可以結束,但錢得講究有借有還,所以,在沒有有借有還之前,這個聯絡是不會斷的,這也就有很多機會,且不說複合的機會,日常瞭解狀況的機會總還是有的,這樣對於兩個人內心相互還有感覺的情況下,是有複合的可能;但對於那種讓人厭煩的聯絡,是不合適的,總歸會影響到一方的生活,所以我認為,且不說借錢,先把態度跟關係理清楚。
現在直接說兩種處理方式:①結合以上分析,遇到重大事情了,確認好,如果之前不是老死不相往來那種,可以考慮借,也要看自身條件,並且欠條不能少,這種事一是一二是二,論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