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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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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原一點紅3341
當然算。你選擇這個銀行服務就是默認了它的要求,否則你可以選擇任何其他銀行提供服務。
就像一個飯店,它炒土豆絲必須放辣椒,如果你不習慣吃,可以到其他飯店就餐,而不能要求這個飯店一定要提供沒有放辣椒的土豆絲。
現在社會多元化,老百姓儘可以隨意選擇自己認為好的服務去享受。但是不應該質疑提供服務的合理性,因為規則都是央行制定的,各個專業行只是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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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eter202818
算也不算。客戶和櫃員都合不攏嘴總有錯的一方,一般錯與沒錯其實櫃員是最清晰的,因為銀行都是高素質的核心隊伍,客戶並不是個個都是高素質,當然也不排除正在那時思想打盹忘乎所有,這就要考驗專業與不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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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言有話
離櫃不認也是讓你當面點清,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真的有問題你即時回櫃檯說明,銀行會協助查詢的,現金、賬務、包括監控、連每張現金號碼都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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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融微清新
現在銀行都沒有這個規定了,隨便找隨便看,假如有極個別漏網之魚公開展出了這樣的標牌,趕緊到銀監局舉報,銀行一定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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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龍門山財經
先說一句,“銀行離櫃概不負責”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過去的存在有其特殊原因,但現在不但已經銷聲匿跡,而且也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銀行離櫃慨不負責算不算有效協議?首先它本來就不是協議,何來有效一說?在法律上,通俗的說協議是指利益相關方,為保證各方權利和義務責任的實現,以及違約責任懲罰等而簽署的文書。離櫃概不負責,請問客戶是簽名了還是蓋章了?從來就是銀行的單方面行為,一廂情願。
為什麼說它是特定歷史時期產物,有其特殊原因呢?大家知道,從新中國銀行成立以來到90年代末期,雖然中國銀行業經歷了幾十年發展,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四大國有銀行都是專業銀行屬性,存款、貸款和結算幾乎就是銀行的主要職能。金融科技水平是非常低下的,不僅沒有電腦,員工就靠一把算盤打天下,而且更沒有高畫質數字監控裝置。到90年代後期,有的網點逐步安裝監控,但很多都是非數字化裝置,不僅不能聯網執行,而儲存期限只有幾天。銀行的安保和反欺詐力量相當薄弱和落後。然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難免有人不忘算計銀行,獲得不義之財。於是,現金當面點清 離櫃慨不負責便應運而生,目的主要是震懾有非分之想的人。有人會問,那銀行的公正廉潔誰來保證?說實在的,在當時那個年代,除了嚴厲的制度,就是過硬的職業道德和良心,這是一個老銀行人的切身體會。內部違規違紀和違法犯罪的,開除的,判刑的本人目睹並非一次。
現在為什麼消失了,而且沒有存在價值了?還是要歸功於金融科技的發展。以現金存取為例,首先有360度高畫質24小時監控,在任何業務辦理過程中,雙方都有全程錄音和錄影,任何糾紛都有據可查,不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冤冤不解。其次,人民幣冠字號的錄入和備案,基本徹底阻斷了非分之想,包括銀行內部人員和外部人員。假如一張假鈔,有人說來自於銀行,那可以查詢列印銀行備案冠字號,相互對比,誰在說謊也就一目瞭然,包括櫃檯和ATM支取。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這是根本做不到的。如果說銀行給客戶少存錢了,是不是私吞?同樣是有據可查。
因此,隨著金融科技的進步,原來依靠制度、職業道德和良心維繫的,現在完全可以由制度和科技裝置取代,也才會更加公正公平,現金當面點清 離櫃慨不負責也就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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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可以這麼認為,少給了可以根據證據要回,多給了,算作銀行自願贈與。但是目前類似的糾紛,絕大多數判決都是傾向於無論多了少了,只要有證據,都據實返還。這樣實際上對儲戶是不公平的,因為證據都掌握在銀行手裡。銀行多給了,銀行能根據監控錄影查出來;但是銀行要是少給了,儲戶要求調查補足,多數銀行會以種種理由予以拒絕,而儲戶自己無法提出更詳細的證據證明銀行少給了。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例如ATM取款,取一千吐了一萬,要是在國外,儲戶沒有過錯,多給的算是贈與,但國內恐怕要判儲戶的刑。
司法制度偏向銀行的壞處顯而易見,他們對儲戶態度惡劣,知錯不糾,有錯不改。支付寶們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也在於,很多儲戶對銀行的服務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