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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雷海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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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房子的天天向上
合情合理未必符合法和商業規則!!
所以選擇哪邊都不會有錯,選擇減免叫酌情處理!
選擇維持合同價格,叫遵守商業規則!!
關鍵在於雙方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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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小小熊
大家好,回家過年要求房租減半我認為是個好的建議,但是出租方很難同意,因為會導致自己的收益降低。現實生活中房屋出租就是一筆生意,相信大部分人都想實現利益最大化,在利益面前個人情感或許就沒那麼重要了,畢竟流水的租客鐵打的房東嘛。可能部分承租人覺得在回家過年這期間房屋沒有使用,白白交租金特別不划算,但是沒辦法,目前普遍的租賃合同裡沒有回家過年房租減半條款,也沒有這個潛規則。如果承租人提出的這個要求想實現,需要碰到心地善良能理解人的房東,但現實生活中很多房屋已經是二房東、三房東或以盈利性為主的大型公寓承包商為主,我們很難實現回家過年要求房租減半這個願望的。當然,也有個別碰到了心地善良特能理解人的房東,但畢竟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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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太湖鯉魚講房
這種做法是不合適!
過年了就要減租?
要求房租減半?
如果認為合情合理的人那是要腦補一下了!
同樣的問題,過年了有很多商家業績成倍增長,那也要多付租金了?
租約一簽就是好幾年為主,意思就是用好幾年來衡量的,只不過是一個月給一次而已,有很多地方是一年給一次的!
如果你覺得經營有難度我反而建議你找房東談租金便宜一點!
或者你在租房的時候就考慮到過年回來的問題,告訴房東這回事,讓他整體租便宜一點!而不是等簽完約,到過年就叫人家減半租金!
這是原則問題,如果房東看見你一段時間多住幾個人,要你加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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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姨啊
房東減免了你的房租,是否視同為空租期?空租期是否可以短租該套房屋?
租客十之八九會說:不行,那是我的房間,我東西也都還在裡頭。
ok,那是否承認即便人不在,也佔用了房東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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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暴風城蟹王子
不盡合理吧,房租這個事情就是你既然租了就要付租金,總不能說週六日回家不住要房租打折這種道理啊,租房本就比短租公寓的價格低很多,現在又要提出回家過年房租減半就是無理要求,住不住是個人問題與房東無關,我覺得這個建議不可行甚至是流氓建議,不是不體諒租房大眾而是賺錢與佔便宜都應該講個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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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熊貓貝貝小可愛
有緣回答題主的問題,是我的榮幸。
首先表明態度:這是不合理的要求!
租房子,是一個契約行為,雙方都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和堅持契約內容。
首先,以租商鋪為例,租房東的商鋪做生意,生意好壞的風險要經營者自己承擔,生意好了房東要漲租金,大家覺得噁心不噁心?也沒見你看人家生意不好就主動降租金啊?舉這個例子,是要換位思考,往往不尊重契約精神的店鋪房東,長期沒人願意再租。
其次,這是個事先是否有約定的說法,如果雙方合同裡面有這樣的條款,沒毛病,甚至如果簽了“過年免租”這樣的條款,也得認!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條款,提這樣的要求,就是違約,就是耍賴的行為,得不到道義上的支援,也得不到規矩上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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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世家談房
站在租戶的角度,肯定想回家過年要求房租直接減免,但是站在房東的角度,肯定是希望一分錢房租都不要少,所以,雙方各退一步,房租減半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首先,房東不願意減少房租,且太過強勢,租戶完全可以直接不租了。反正回家過年這段期間,空著也是空著,房東也很難租給其他人。鬧得太僵,對雙方都不是什麼好事。
其次,房東酌情給了點優惠,租戶可以見好就收。租戶過分爭取個人利益,也不是可取的。
最後,過年回家是件好事,不要為了這點租金,影響心情。回家最長一個月,最短可能就一週左右,這幾天的租金也沒多少錢,房東願意給點優惠,就高興接受,不願意,就大可不必太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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