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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海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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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hasha271
曾女這件事首先要釐清二重關係。一,曾女在進入邊境時走入自檢驗通道時,因有臉部遮擋物而造成電腦識別不靈。在值檢官命令時不聽指揮,造成通關阻滯。後經引導實行人工查驗程式。在執行過程中曾女不是採用配合態度造成當時形態有衝突氣息,過關後曾女口出粗言,被當值官當場傳喚至辦案區域訓誡。經現場當值領導現場判斷後認為已達到教訓目的,予以不進一步追責後放行。事至這時,這件事已算完結了!
二,事件的發酵。曾女返回後,利用網上傳媒工具,捏造、臆斷些不實內容來挑戰國家權威底線!誰都知道國家的地理界定就國界管理與人物流的法授管理,這是最最基本的國權!曾女無腦經的利用網路媒體挑戰,她在網文中利用法律禁止的在邊境國權管制轄區內偷拍的照片對法定管轄人員的身份資訊及工作環境作了不法傳播及文字上的抵毀。事到這步就涉嫌觸犯法律了吧?
可以講,原本一場行政單位在現場已解決的觸犯行為,由曾女自我作賤而演變成法轄權力行為了!簡單地講是觸犯法律了。不論曾女如何辯解,大概只能在嚴肅的法庭上去扯犢子了吧?
6月19日早晨,北京邊檢官博釋出曾軼可[微博]事件的情況通報,稱6月17日下午,曾軼可在邊檢入境現場辦理入境手續時,在進入自助查驗通道後,民警提示其脫帽進行面相對比但她並不配合,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人工複核卻遭其爆粗口,遂將其帶離通道並指出錯誤。但她仍不服從檢查並兩次近距離對民警拍照,干擾執法,值班領導對其批評教育後予以放行。北京邊檢表示,對於曾軼可在網上披露民警個人資訊及照片,對民警身心造成嚴重影響的侵權行為,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6月17日,曾經的“超女”曾軼可連發9張照片辱罵邊檢民警,並在微博上發文稱自己在北京首都機場遭遇工作人員的刁難。稱自己通過了機器自助查驗,卻被對方勒令摘掉帽子,還被叫進房間錄影教訓,最後是其上級讓她離開。曾軼可斥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應該受到嚴重的處罰,並表示“你是有職權,但給所有機場工作人員丟臉。”等等,對於這件事情,作為老百姓,本人沒有走過自助通道,沒享受過這一特權,但是我知道道理是相通的,略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說曾軼可走的是特權路線。我們老百姓是沒走過的。既然是特權又是自助安檢,機場方面就應該考慮各種因素,曾戴著帽子如果不能識別,事先就應該提示她摘帽,既然機器不能完全替代人工,就應該事先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如果說提供方便反而又不方便就會引起不必要的煩擾。
其二,曾軼可作為公眾人物,應遇事冷靜。機場本身就為那些有身份的人包括曾就提供了方便,應該體涼機場的良苦用心,但曾卻不把別人的好當一回事,好像她就是應該的。也許她交了錢,但你想下,你走的通道是佔用了公共資源,你這點錢是多麼的微不足道啊!要知道任何一件事都不是十全十美,機場安檢沒施也可能有些瑕疵,但我們不能因一點小事就大動干戈,你再想想一般人過安檢都是人工檢測又是多麼的不便呢,你要是過人工安檢又會怎麼樣呢,還不是一樣要過嗎,安檢不是為誰一個人,說小點是為了機場為了大家安全,往大的說就是為了國家安全,如果不嚴格不細緻行嗎?
其三,曾軼可利用明星身份直接將邊檢民警的工牌掛出來,其行為涉嫌侵權。這做法的確讓人無法理解,這裡暫且不說違法不違法,只說這樣做對當民警會產生什麼影響和後果,首先乘客會對這個民警的工作持懷疑態度,其二會直接影響到他的身心,其三,也會影響到他的家庭矛盾。何況,對邊檢民警拍照行為己涉嫌違法呢!
其四,作為明星,關注度高,一言一行應做好表率。每一個公民都應該遵紀守法,作為明星更應該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如果涉事明星認為邊檢民警在檢查詢問時有不當言行,她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反映,如果屬實,邊檢民警會受到相應的處理。而涉事明星直接在微博上公佈有關資訊十分不妥,同時其不當言語也會對其明星形象十分不利,這是否有所考慮呢!
其五,涉事明星對邊檢民警拍照,有極大的法律風險。涉事明星將邊檢民警的工牌資訊公佈並進行了諸多負面陳述和評價,涉嫌侵犯邊檢民警的名譽權,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構成誹謗罪,請謹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