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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鄧海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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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814037336
無論什麼樣的案件,上訴敗訴以後都可以申請再審,但是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否則再審法院會裁定駁回再審申請。一般再審申請是在二審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超過該期限法院不會進行再審的。所以說無論是哪一方,只要對法院二審判決或裁定不服,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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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早產兒社群
先上答案,可以申請再審,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中國法院審理案子,是二審終審。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案件,已經是最終的判決,雙方應按照二審判決履行。
講一個案件,說說程式的事情。
第一次是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佔用管道期間的佔用費,本案經過一審二審,被告敗訴。被告認了案件的結果,很簡單,佔了人家的東西給人家錢,很正常,就好比租房肯定是要付租費一樣。
第二次是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佔用管道的費用,理由是因為被告的佔用行為,導致原告不能整體出賣,影響了原告的收益。本案經過一審二審,被告敗訴。
此時,被告很不能理解。佔了你的管道,我要付佔用費,沒佔用,憑什麼也要付佔用費。被告其實是對案件的審理結果還是不滿足的,準備提起再審程式。但再審是否能夠啟動,不是當事人說了算,是再審法院說了算!
說上面一個例子,想要說明兩點::
1、國企怎麼樣,有律師怎麼樣,經過一審二審的案子,不服也得認!
上面一個例子,本來原被告就是普通合作關係,因為購買利益存在糾紛,所以打官司,陸陸續續打了3年的官司,該輸的輸了,不該輸的也輸了,這就是現實!
2、訴訟時間長、付出成本高
因為一個事,原告可以2次訴訟,打3年官司,被告光承擔訴訟費就承擔了4次。本可以調解解決的事情,愣是多出了這麼事兒!
再審有哪些必須注意的點:
1、千萬不要以為再審是無條件啟動的!
再審不像二審,二審是隻要一方不服一審判決,就可以上訴,只要上訴,法院就必須進行審理。再審是一種糾錯程式,不是隻要當事人一申請就能自動啟動。
2、再審是否能啟動由再審法院決定
公權力,比如法院院長、最高院和檢察院,可以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提起再審。
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否啟動再審程式,是由受理再審的法院決定的。
3、再審要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半年內申請。
4、有新證據嗎?有程式違法嗎?有受賄情況嗎?問問這些再決定是否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規定了13種情況,簡單說,要想啟動再審,就要自問,在證據、法律適用和程式違法、審判人員受賄等幾個方面是否有理由說服法官。如果沒有,還是不要想再審的好。
5、再審也是要花錢的
有新證據、一審未上訴生效後又申請再審的,是需要交訴訟費的。
6、再審改判的機率很小很小!
說了那麼多,只是想勸題主量力而行,是否申請再審,要視案件是否有新證據、程式是否嚴重違法等情況來決定。再審程式比較複雜,建議請一個專業律師給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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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盧尤
再審只是法實用條款的事,對方礦面臨倒閉,因為礦山離人家不到100米,礦山嚴重汙染,採礦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有問題,只是採礦是個大坑,礦方回覆不了原狀,他不敢申請關閒破產,只是資訊公佈歇業,我的官司就是取證他破產,或關閉就行了,可有關部門有不給,所以一再敗訴,誰會維護殘級,誰也不幫取證,所以官司很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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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9158529553
我是工傷五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終止或者解除”法定情形,司法實踐中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本未倒置現象。經查這個現象與地方“紅標頭檔案”規定出入一轍。打官司審者、代理者潛規則、擴大解釋不盡相同,你依法維權必遭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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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訴訟律師鄧海峰。
第一,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不服終審判決,可以在六個月內向高院提出再審。
第二,再審是否成功要考慮是否有新證據,適用法律錯誤,事實認定是否錯誤。
第三,善意勸導:不要盲目追求再審,冷靜下來,認真閱讀判決書,為什麼了敗訴,如果裁判友理,那就沒有必要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