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願意出錢辦婚禮買房是情分,不願意是本分”這句話錯了嗎?突然間有點困惑,難道是家人就可以理所當然的要求父母處處要給自己提供幫助嗎?父母生你養你供你讀書到畢業,曾經他們也年輕,因為你,熬成了白頭已經耗盡了所有心血,自己不應該是到了回報的時候嗎?怎麼越長大越肆無忌憚的搜刮啃老呢?婚禮買房要出錢,孩子出生要幫忙帶,不出錢不幫忙便不給養老、不孝敬、’不讓他們享受天倫之樂,功利性的教育已經嚴重到這個地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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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語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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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沫音樂坊
我呢是不贊同孩子婚房用父母的錢
在中國法律上
孩子滿18歲就可以不要花父母的錢
因為
1父母結婚出錢
是偏老的習俗
2孩子滿24大學畢業
就可以自己結婚出錢
3如果父母有能力給孩子
辦婚禮的話那就最好了
以上是我本人的觀點
(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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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星戀雪
不是這樣的!
1.父母出錢辦婚禮,是一種舊風俗,表示父母將孩子養大成人了,孩子成家了,有自己的小家,父母會根據能力向這個小家庭提供一定的幫助,主要是從古至上個世紀,人們的平均結婚年齡相當低,提倡先成家後立業!結婚時,年輕人根本不具備成家的能力。
2.而如今,時代不一樣了.人們提倡大齡結婚,這樣很多優秀的年輕人在結婚的時候已經收貨了父母那一代人一輩子都無法獲得的財富,這樣的情況下,父母能夠提供幫助實在是有限了,這樣情況並不是個例!當下這個時代,靠自己努力創造財富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了!
3.因此是否由父母出錢辦婚禮,應當根據自身的家庭條件來判斷,特別優秀的年輕人可以不依靠父母而成家,就可以不用去要求父母必須出錢辦婚禮之類的,畢竟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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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單邊酒窩的微笑
父母沒有義務一定給你們出錢買房子,但是隻是如果父母經濟條件比較好的情況下,可以能力範圍之內去支援子女的,沒有什麼是必須的,一定的,父母把子女撫養成人已經是盡到了應盡的義務了的。18歲以後成年了就應該靠自己的。父母能夠幫到的地方也會盡力幫的。只是不能把這些都當成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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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樓見
婚前買了兩套,都是以老公的名義購買,雙方父母均不知道。父母有能力可以商量幫助一下,父母經濟上不允許的話,最好就不要要了老人家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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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麗di心情
能提出這樣的問題,想必樓主的收入不菲啊,就現在中國的房價,如果讓一個大學生畢業工作了,靠自己的收入來買房的話,估計他的父母會等不及
並不是說非要讓父母掏錢給孩子們結婚買房,不然的話就不給他們養老,有些時候反而是父母想讓孩子們結婚的時候有個自己的家,所以才出錢買房,當然了,孩子們也要拿出自己的積蓄,一起購買,因為單憑孩子自己,確實是實力不允許,但是也有比較成功的,完全靠自己打拼的年輕人,可是大部分還是需要父母幫忙的,我就是大部分的那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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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9349530246701
作為父母一直以來,對子女一生的付出,是不求回報的無私奉獻!對於孩子結婚買房來說,結婚是人生的大事,首先要看父母的經濟能力,有經濟能力的父母,相信%90的人都會買給孩子的,沒有經濟能力那就另當別論了,但是話說回來,作為父母的也沒有這個義務。如果有些不懂事的孩子,硬逼著父母要買房子的話,建議可以買個大一點的,火柴殼給他們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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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蘇永川
我呢是不贊同孩子婚房用父母的錢
在中國法律上
孩子滿18歲就可以不要花父母的錢
因為
1父母結婚出錢
是偏老的習俗
2孩子滿24大學畢業
就可以自己結婚出錢
3如果父母有能力給孩子
辦婚禮的話那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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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席茶
看情況吧
每個家庭情況不同,有的家長有錢也不幫,有的家長沒錢哪怕借錢也心甘情願幫。
我的情況是結婚較早,辦婚禮是爸媽出錢,但是買房是我們自己買的。
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爸媽不辦酒席的話他們給出去的份子錢怎麼收回來。哈哈...
結婚這麼多年,我個人覺得沒錢還是晚點結婚比較好,等有一定的經濟再結婚,自己出點錢,實在不夠讓爸媽幫點。
說句實在話自己出錢買房買車真的很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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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科肽業
我個人認為
結婚辦婚禮買房男方個人或者男方父母是該出一點錢的,首付得出吧
總不會是這錢還得女方付吧,需要男方自己和父母商量好怎麼弄,家裡很困難,男方個人就需要多努力賺錢結婚呀
原因:①女方嫁過來得給男方父母養老這些的吧
②女方嫁過來生的孩子得跟著男方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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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Yoyo2020
這不是上千年曆史傳承嘛,哪裡那麼容易斷開。這個算不成文的千古流傳的習慣,其實現在有能力的朋友們,已經不需要靠父母,能自己解決房子問題了吧。要麼父母也是協助幫忙付個首付,其他的也都是小夫妻兩人做個房奴自己解決。
人吶要有顆會感恩的心,父母愛你心疼你,幫你出了些錢買房子,不管他們拿出來多少錢補貼你,你都應該感激。要是家裡條件不好,拿不出來也別埋怨,就先租個房子唄。日子過的好不好,開不開心,還是看你自己的心態 知足常樂嘛!
父母出錢是情分,不出錢是本分。在中國法律上,孩子18歲以上就可以不用父母的錢。
一,18歲之後父母無義務撫養你。不管在中國法律還是美國法律上,孩子到18歲以後,基本不能要求父母再出錢資助,中國這種形式,之所以不明顯,是因為長此以往,中國父母對孩子的溺愛超出了年齡限定。
上學時出學費,工作後幫忙買房子,結婚時幫出彩禮,每一步都為孩子做好了鋪墊,孩子是省事一些,但是他們努力的動力從哪來?
二,“普遍現象”誤導了大眾。不管是家庭好的還是一般的,在孩子成長上都給予一定幫助,尤其男孩,成年後的買房買車出彩禮,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這樣的現象太普遍了,讓那些沒有能力給孩子買車買房的,好像是覺得虧欠孩子似的。其實,這已經進入到了一個誤區,這種心理是要不得的,父母有餘力幫是幸運,沒餘力幫是理所應當,不要把父母的幫襯當成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