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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致所有人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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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忘初心努力前行
年齡不夠懷孕的話,對於女方的身體很不好的,要注意保重身體。現在出生證的辦理放鬆了,可以到所在的鎮或者街道辦的計生服務中心問需要什麼材料,不難的,放心大膽去辦吧!
年齡不夠懷孕的話,對於女方的身體很不好的,要注意保重身體。現在出生證的辦理放鬆了,可以到所在的鎮或者街道辦的計生服務中心問需要什麼材料,不難的,放心大膽去辦吧!
我們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家已經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為了保證人口質量,國家依然提倡晚婚晚育,這也是延遲老齡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現在的社會越來越開放,許多年輕人都開始提倡未婚先孕,但是,未婚先孕的弊大於利,首先,未婚先育可能會給女孩子的名聲造成影響,其次,幼兒得不到正式的戶口,辦理準生證需要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可能會受到計生部門的處罰,如果年齡不夠怎麼辦理結婚證準生證?
一、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
準生證辦理(5張),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衛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規定:
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
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二、辦理時間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週歲以上)並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辦理流程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辦證手續(4張)不同的地區在辦證程式上取捨不同
2012年年底,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簡化辦證程式,流動人口可在現居住地辦證登記。曹志偉仍然覺得當前的辦證程式複雜冗長,並將辦證的時間成本折算成經濟成本,主張辦證時間從19個工作日縮減為4個工作日。這樣的主張在“簡政放權”的改革主旋律之下,容易獲得認同,在政府部門一方看來也有其合理性,但相對一個證件的存廢而言,精簡程式所釋放的成本空間必然有限。
2013年8月,在廣州市組織的政府問政活動現場,市政協委員曹志偉丟擲了準生證辦證難的問題。他展示的辦準生證的“長征圖”顯示,“辦個準生證,涉及部門有8個,蓋13個章,辦理手續16道。”要合法生育,必須經過繁雜的程式,這些程式是否確有必要,還是隻是舊做法的延續。
準生證與結婚證之間是因果關係,有了結婚證,才能合法取得準生證,否則,就要接受一定的處罰,並且對幼兒也會產生不利的影響,現在的社會瞬息萬變,我們永遠不知道明天和風險誰先會到來,因此我們要按照國家法律的程式,按部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