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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畦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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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小芋頭
其實我覺得這和公益相識無關,這件案子,從兩個人最開始在一起就是個錯誤,如今成這樣,兩個人都是為了自己的錯誤買單。
36歲的美容店女老闆,和兇手認識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都是各自有家庭的,雖然女方家屬隱晦的提到說兩人認識5年,但是其實這5年應該是有糾纏的。
女老闆和兇手認識5年,但是和老公離婚才3年,而兇手是在今年作案前半個月才離婚,之前兇手沒離婚的時候,家屬也說過經常打架動手,還去派出所調解,但是為什麼一離婚就動手殺人了。
覺得可能是因為女老闆一開始還是喜歡兇手,只是因為慢慢了解後覺得這個男的又是外債,又是兩個孩子要承擔撫養費,也沒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就不想和這個男的在一起了。
但是這個男的又想吃了碗裡看著鍋裡,家庭和美女都得手,女老闆為了說擺脫他,就找個藉口說讓他離婚就嫁給他,女老闆以為兇手不會離婚,結果真想到真離了,結果自己進退兩難,就拒絕了他,但是兇手肯定不服氣,才動手。
雖然我覺得女老闆父母說女老闆前夫多麼不爭氣之類的,但是這不能否認兩個人在離婚前就在一起的事實,我覺得算是咎由自取。其實和來女士失蹤案比較相似,都是出軌離婚,然後男方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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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寬
女的被殺身亡。無須再議死者。
殺人兇手。應償命,判死刑。
派出所。是否有瀆職失職行為。
警方調查清楚。依法依據處理。
可能。警方及早介入。能免案發。
至於實際情況。警方公佈為準。
【雨畦觀點】36歲的美容店女老闆身中23刀,慘死在離派出所僅10米之距的門市內,這樣的事情著實是可悲又可氣。
可悲的是一樁慘案,可氣的是居然距離派出所只有10米,就在隔壁的隔壁,可以說喊一嗓子都能聽得見,可結果呢?悲劇就這樣發生了。目前該所李所長正在接受調查,是否有瀆職行為,以官方結論為準。行兇者張某也已被刑拘。
看到該起事件的前因後果,發現兩人卻因公益相識。2015年他倆一起做公益時認識的,都是在馬渠街道。當時張某有家室,還未離婚,開個麻將館,而受害者曹蕊經營兩家化妝品店,生意做的有聲有色。
之後兩人相識,是否相戀有待考證,反正該男子時不時就對女子實施暴力行為,並揚言要將其殺害。據說今年吵的特別兇。
事情的悲劇已發生,但著實是有辱公益之名,這樣的人到底有沒有資格做公益?其實我認為是沒有的。簡直有損公益的字眼,好吃懶做,胡作非為,負債累累,身上沒有任何一點正能量的人,這樣的人能做啥子公益嘛?不過是借公益之名把妹罷了。
綜上,我覺得有必要重審一下公益活動,別讓“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