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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最看不起背信棄義的人

    他前妻為了自己過的幸福,撫養權他前妻的,結果協議離婚不到半年就給送到這邊來,當時他在外地,他父母自作主張給留下的,也不跟他商量商量,他前妻和後來找那個男的為了這個丫頭片子竟鬧意見,感情不和,給送到這邊來,他前妻就是為了自己的私心,他爸他媽也是不懂人事,她那麼自私,難道送到這邊來就不怕他兒子再婚也會受阻嗎,難道就會好了嗎,這些年別說撫養費了,什麼都沒給,我來到他家的時候,聽說他前妻把孩子送回來不到半年就自己作死了,跟那個男的吵架,拿刀讓那個男的給誤傷死的,來到他家,包括他家裡所有人沒有一個說他前妻好的,那個丫頭片子性格隨她那個媽,不是有句老話嗎:有其母必有其女,這話說的真對,那丫頭特自私,從來不考慮別人,就知道自己。那你們說這種人又算是什麼人呢,是不是也不是好人,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不顧別人感受的人,最自私,最壞的人了。我現在深陷其中,我勸所有女人,嫁人別嫁二婚帶孩子的男人,否則自己會後悔一輩子的。

  • 2 # 寶藏老母親

    好人或壞人不好說,評判者、事件、立場、角度不同,結果截然不同。或許朋友眼裡,也不賴,上司眼裡也有可能是好下屬。

    但絕對不是一個好父親就是了。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是情也是法。置親情而不顧,可說為人比較冷漠;將法律拋之腦後,可說為人沒什麼規則。

    如有難處,應有溝通,而不是逃避,共同面對解決問題。

    離婚了,可以與孩子的媽媽不再有任何關係,但依舊是孩子的父親。做不到像王菲李亞鵬那樣,再見亦是朋友,依然友好往來,但也沒必要如仇人。

    當然,兩個成年人用何種方式相處,是你們的事。但是對孩子,就只有盡到撫養、陪伴最有意義。不去盡這份責任,損失將在日後慢慢呈現。

    這位媽媽,先好好溝通,保護好孩子,然後自己當自強!

  • 3 # 八月的小獅子

    一個連自己孩子撫養費都不出的人,能是個好人?從法律角度上講:

    前夫/妻不出撫養費是一種違法行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法院已經判決前夫應給付撫養費的金額,前夫不主動履行的,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如果前夫/妻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從情感角度來看:

    無論什麼原因造成的離婚,怨妻子也好,怪丈夫也罷,但起碼孩子是夫妻倆共同醞釀出來的。對和自己有著血緣關係的孩子都這麼狠心的話,那他/她會對誰真心呢?

    偶爾會遇到因為撫養費問題在大庭廣眾之下唇槍舌戰,甚至是大打出手的人。我真替那些不出撫養費的人感到悲哀,好像這個孩子是自己從石頭縫裡蹦出來一樣,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你是讓他自生自滅的嗎?

    一個連自己孩子撫養費都不出的人,絕非善類。這樣的人極端自私自利,感情淡漠涼薄。以後他老了,子女也不會贍養他的。

  • 4 # 神嘉草木

    我和前夫分開的時候,獨自帶了兩孩子四年多,沒有拿一分撫養費,當然我也沒向他要,如果我支撐不下去,我依然會開口的。

    他給的理由是倆孩子都隨了我的姓,成了我家的人,當然沒有他的義務和責任。也許這理由讓人啼笑皆非,但也許中國目前大多數人還是有這樣根深蒂固的觀念。

    我對他說,孩子到底是你的孩子,我把孩子的賬號開好,你有錢就往裡面打點,銀行會清清楚楚的記錄下來,這是對你對自己孩子的交代,給我沒關係,我不會動你一分錢。

    但無論如何,他是好人,還是壞人。畢竟,你不大會給一個好人離婚哈。但畢竟都是孩子的父母,沒有哪個正常的父母,真的會不要自己孩子的。我也不想孩子的心靈,精神方面不健康,比如人格分裂等等障礙,還是主動和他爸爸聯絡,帶孩子一起玩。

    慢慢的,給孩子互動多了,建立感情了,他會主動為孩子付出。後來,他負責孩子一個週末,我來負責孩子一個週末,大家輪流陪孩子,孩子費用均攤。我們的孩子,特別的健康,Sunny與其他孩子根本看不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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