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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女方無原因離家出走,丟下兩個孩子不管,四五年後回來離婚要分家產怎麼辦?

    從法律上說,即使在這樣情況下,女方仍然有權要求離婚分家產。男方應當正確面對這個法律前提。不能氣憤,不能急燥。要想辦法讓女方不明不白地、無聲無息地離家四五年的事實成為女方在夫妻婚姻關係上的過錯,讓這過錯成為女方在離婚時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依據。

  • 2 # 神筆馬賽克

    這種情況估計你也會答應離婚的吧,畢竟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繼續下去也沒有意義。財產分配方面一種是雙方協商,另一種就是訴訟。

    雙方協商就不用說了,重點說下訴訟。法院會首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則正式開庭審理。(備註:第一次法院一般不判離,六個月後再起訴,多數會判離婚。)一旦開庭審理的你一定要按照以下的方案來辦理:

    如果房產所付的房貸或者首付款均由你當初支付,女方沒有承擔任何費用,找到相關的交易證據。撫養問題,證明女方四五年來沒有對小孩進行過任何撫養義務;證明女方無能力撫養小孩;四五年沒有音訊,肯定是有問題,比如,女方的生活習慣、生活作風等等會影響小孩的健康成長等等。

    這樣法院會根據你提供的證據做出最大可能對你有益的判決,四五年對家庭的照顧,法院會考慮並做出合理判決的。更多詳情可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民事案件律師。

  • 3 # 辭明

    一拖二告

    首先弄清楚這兩年她幹嘛去了,看看她這兩年是不是有婚內出軌等事實吧!如果她單純就是背叛婚姻還想回來離婚分家產。首先你要收集一些證據,這兩年她無故離家,而且婚內出軌等等吧!特別是事實證據,而且兩年沒有對孩子盡撫養義務等等。

    一、拖

    她想離,你就拖著不離。既然兩年你都守著,還怕耗一段嘛!你守好自己的財務、家產,帶好孩子就是耗著,死活別離,讓她去法院起訴去,只要你的證據在手是肯定可以勝訴的。她這個時候回來離婚分家產,肯定是遇到了什麼急事,比你著急,你又不急著離婚,拖著她。

    二、告

    收集好證據去法院起訴她,爭取法院判她淨身出戶,但是如果法院判的話,她多少還是會獲得一點的,我覺的。

  • 4 # 釐茶tt

    現在法律不是超過兩年分居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嗎?要問清楚這四五年她幹嘛去了,溝通一下,實在是太過分,不離家人孩子這麼久回來就要分家產的話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沒道理,實在不行只有上法院了。

  • 5 # 歐陽仕鳳34

    我作為一個女孩子來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要是我有兩個孩子了我不會無緣無故的就離開,更不會離開了那麼久以後回來離婚還要分家產,我沒有那個臉。這樣的女人丟我們女人的臉,要離婚可以,但是家產不能分。

    我記得法律裡面有一條: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不用另外一方同意就可以離了的。

  • 6 # 老頑童234119556

    謝謝邀請!首先看為什麼無原因離家出走?第一,是精神方面,弱智,自然走失等。第二,是否被別有用心之人騙,拐,誘,綁架等。第三,在正常情況下,是自願的,或是因受不了家庭暴力,而走的。第四,出走己後,是否找過,是否報過警,走多長對間報的警?第五,走時,兩個孩子是否己成年,學齡期,少兒期,哺乳期等。以上幾項問題必須搞清楚,否則不便回答此問題。至於是否有外遇,但必須有證據,有據才有理,有理才有力,有力才能嬴。

  • 7 # 更更18

    女方仍然有權要求離婚分家產,因為他們雙方從法律上來說還是夫妻關係。作為男人不要急燥,要想辦法收集女方不明不白地、無聲無息地離家四五年的原因和證據,是否女方在夫妻關係存在時犯有過錯,是否婚內出軌,有了證據就可以作為女方少分或者不分家產的重要依據,法院也能更好的判決。

  • 8 # 鳳山祥雲

    女方無原因離家出走丟下兩孩子不管,過四五年回來離婚還要分家產怎麼辦?我認為首先孩子扶養費應該算吧,再說要分家產那也要看看婚後共同經營多少財產,以便分割,如果是公婆的財產,那一分錢也不能分到,如果是二人共同購置的房子等,是可以分的,關於孩子,我認為,孩子不應該分給她,象這種不負責任的人是不配做母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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