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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替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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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凌卡智慧
每一個部門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價值,比如東廠,西廠,錦衣衛,這些機構都是明朝產生的特務機構。個人覺得這些機構的的產生實際是一些權利角逐的產物。而且也並沒有電影,電視劇說的那麼邪惡。
對於一個國家機器的運轉,皇帝並不能親力親為的,很多工作還是大臣做處理的,但是手握權力的大臣就這麼靠譜嘛,皇帝老兒肯定不放心呢,那我就建個錦衣衛專門監視你們,你們輕舉妄動我都知道吆。
所以這些機構都是皇帝為了中央集權而設立。
比如東廠的設立完全是因為燕王朱棣覺得自己奪得皇位不穩定,而恰恰整個奪皇位過程中宦官給予的幫助比較多,而設立的一個由宦官把持的一個高權利部門。本來這些宦官大多都是窮苦出身,文化程度以及自身修養都是問題,給他點權利,不給你弄翻天才怪(當然也有比較牛逼的宦官)。
說點題外話,明朝歷史中存在這兩個人物,高拱,徐階。個人覺得都是兩個人都是偉大的政治家,都對明做出很大的貢獻。可是徐階把張居正扶上去,退隱歸鄉後,高拱仍然沒有放過徐階(當然這都歸功於大清官海瑞的功勞,他害了徐階呀)。
所以說,對於一個人或者一個組織的看法,不能太片面,都是有兩面性的。
所以個人對於政治家只要給國家人民做事兒,就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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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洛加冰
明朝的錦衣衛與東廠、西廠,是大大的有名的三大特務機構,是明朝恐怖政治的代表。但長久以來,人們對這三個機構的歷史、職能等都不太清楚,經常在一些文藝作品中張冠李戴或模糊不清,讓人摸不著頭腦。其實,東廠和錦衣衛是有較大區別的,而西廠只存在不到十年。
錦衣衛是朱元璋建立的。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
“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是錦衣衛的兩大職責:“掌直駕侍衛”是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這些人雖名位“大漢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
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閒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瞭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
錦衣衛還有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計程車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佈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施行廷杖。
錦衣衛最大的特徵是身穿金黃色的官服,有意權力高高在上之意,稱為飛魚服,並佩帶繡春刀。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武功好,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適逢一個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
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為明朝的極端專制制度充當幫兇。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壓制起士大夫階層、下層民眾就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但為此付出的代價卻是社會活力的極大降低,這也是為什麼明朝雖有200多年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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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鐵馬冰河wu
《明史》記載: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把自己身邊負責警衛工作的親軍都尉府(拱衛司)改為錦衣衛,職責是秘密偵察、監視大小官員的公私活動,並隨時向皇上報告社會上各種不公不法之事。朱元璋授予錦衣衛許多特權 。比如:偵緝、抓捕、審判、懲處罪犯的一切大權。錦衣衛內部設立了特殊法庭和監獄,可以任意逮捕、審判、處死人犯,成了讓人望而生畏、聞風喪膽的特務機構。
朱元璋執政30多年,錦衣衛密探多如牛毛,遍佈街巷路途,茶樓酒肆,嚴密監視著朝野內外文武官員的各項社會活動。各級官員如同芒刺在背,每日戰戰兢兢,誰都不敢亂說亂動,生怕被錦衣衛逮著把柄,引來血光之災。史載,吏部尚書吳琳早已退休回鄉,但朱元璋依舊對他不放心,就派一個錦衣衛秘使到吳琳的家鄉去偵察他的活動。那特務來到村旁的稻田邊,見一老農坐在田坎上,便上前詢問:“此村有個吳尚書吧” ?老翁答道:“敝人便是”。那錦衣衛特務回去一報告,朱元璋放下心來,很是高興。
大學士宋濂某日在府裡設宴招待賓客,第二天上朝時朱元璋問他:“昨天你家招待客人,喝了啥酒?上了幾道菜”?宋濂吃了一驚,他只得一五一十詳細回答。朱元璋笑道:“和我掌握的情況一樣,你沒騙我”。錦衣衛無孔不入,連大臣家裡私宴吃了些啥酒菜、說了些什麼話都掌握的一清二楚。
朱元璋害怕受下面人矇蔽,經常和錦衣衛使微服私訪,對臣僚居家以及社會活動進行私察。某日,朱元璋踱進了大臣羅復仁家 ,老羅兩公婆正在家裡粉刷破舊不堪的牆壁,見皇上駕到,他急忙讓妻子搬來一把小板凳,請朱坐。朱元璋環視室內, 只見家徒四壁,一貧如洗,連件像樣的傢俱都沒有,心裡感動加愧疚,說:“賢德之士怎能住在如此破敗寒窘的地方呢” !他馬上下令將城中的一處大宅院賜予羅復仁。
為了朱明基業能世代永繼,朱元璋空前加強了皇權獨攬。洪武九年(1376年)他廢除行中書省,設定市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司分管民、刑、兵權;洪武十三年(1380年)他廢除了中書宰相制度,分相權於吏、戶、禮、兵、刑、工6部。設都察院監察百官,設錦衣衛等特務機構監控官、民的一切大事小情。朱元璋利用錦衣衛大興文字獄和製造大規模冤案為子孫“削棘”。由於朱元璋戾狠嗜殺,臭名昭著的錦衣衛甘做鷹犬, 並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他們羅織罪名,大造冤獄,成了朱元璋屠戮功臣的幫兇。
史家曰:“翻開一部‘明史’,一股濃重的血腥氣撲面而來。” 朱元璋為大明江山千秋萬世煞費苦心,他利用錦衣衛這樣的特務組織大肆誅殺功臣,製造恐怖氣氛,為子孫“削棘”,明朝文武人人自危,朝野上下萬馬齊喑,但事與願違,他死後屍骨未寒、墳土未乾,叔侄爭權,爆發了“靖難之役”,因殺戮太重,堂堂大明居然無統兵之將,只能眼睜睜看著朱棣殺進南京,奪了侄兒建文帝的皇位。
插圖源自網路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的軍政蒐集情報機構,洪武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設立,主要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首領為錦衣衛指揮使,直接向皇帝負責,之後又發展到抓捕及審訊官員,緹騎四出捉人,之後投入錦衣衛詔獄用刑,很多官員死於詔獄之中,明朝中後期又被閹黨利用以排除異己,這樣的機構為什麼在明朝不被廢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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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臭名昭著的錦衣衛,其設立在洪武十五年。
(洪武十五年)五月……改儀鸞司為錦衣衛,秩從三品,其屬有御椅、扇手、擎蓋、幡幢、斧鉞、鸞輿、馴馬七司,秩皆正六品。(《明太祖實錄》)儀鸞司本屬負責皇帝儀仗的機構,從改後的錦衣衛所轄七司看,御椅——替皇帝抬椅子的、扇手——給皇帝打扇子的(注意這是儀仗用的大扇子,不是扇風用的)、擎蓋——給皇帝擎羅蓋遮蔭的、幡幢——前導後從打各式旗幟的、斧鉞——前呼後擁拿著大斧頭嚇唬人的、鸞輿——皇帝的專車、馴馬——拉車和儀仗用的馬,總之,都是給皇帝撐場面的,當然就得一天到晚跟在皇帝身邊,成為皇帝的親隨。
洪武三十年二月,錦衣衛的機構又有變化:
置錦衣衛前千戶所十司,曰鑾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幡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比較一下,抬椅子的不見了,多了些佩劍執戈戟拿弓箭的,更威猛了,似乎更多的承擔起侍衛的職責。
弘治以前,錦衣衛的編制是:
錦衣衛:校尉五所,約八九千人,二十四監催事二百,五城巡城五百,東西廠共二百,朱指揮一百,袁指揮一百,巡店三十名,上直每番連官共五百三十;力士五所;將軍一所;清軍一所;達官。(《病逸漫記》)錦衣衛所統軍士,不是正規衛所編制下的正軍(即不來自衛所世襲的軍戶),而是由民間和軍中選拔的當差者,便於有針對性地承擔宿衛、辦事、禮儀等各類差役,因此,他們就比其它上直衛官軍更接近皇帝,成為皇帝的貼身侍衛。原本只承擔侍從辦事任務的錦衣衛,由此就超越了金吾諸衛,成為上直衛中與皇帝關係最密切的機構。
明初大獄迭興,錦衣衛遂成為朱元璋手中誅殺功臣的利器。
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繫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後悉焚衛刑具,以囚送刑部審理。二十六年,申明其禁,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大小鹹經法司。(《明史》)本來國家的刑法機構是三法司——大理院(相當於最高法院)、都察院(相當於最高檢察院)、刑部(相當於司法部),但朱元璋需要殺伐果斷,就嫌這幾個機構用著拖沓不順手,不如用錦衣衛的“詔獄”來的方便合心意,所謂“詔獄”,就是皇帝直接掌管的監獄,錦衣衛諸機構中,處理詔獄的是北鎮撫司。
鎮撫司職理獄訟,初止立一司,與外衛等。洪武十五年添設北司,而以軍匠諸職掌屬之南鎮撫司,於是北司專理詔獄。(《明史》)處理完藍玉案後,有威脅的功臣也被處理得差不多了,朱元璋也知道詔獄是非常手段,所以下令禁止,以後判案子,還是要去三法司。
問題是,朱元璋開了個頭,立了個榜樣,這樣方便的利器,後代子孫,怎麼可能不用呢?
所以永樂一篡位,為了鞏固他不太合法的皇權,重用錦衣衛指揮使紀綱,錦衣衛的氣焰反而更囂張了。
成祖幸紀綱,令治錦衣親兵,復典詔獄。綱遂用其黨莊敬、袁江、王謙、李春等,緣借作奸數百千端。久之,族綱,而錦衣典詔獄如故,廢洪武詔不用矣。(《明史》)現在的人知道錦衣衛的很多,知道鎮撫司的就很少了,但鎮撫司才是錦衣衛中真正核心的特務機構。
(成化)十四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毋關白本衛,即衛所行下者,亦徑自上請可否,衛使毋得與聞。故鎮撫職卑而其權日重。(《明史》)鎮撫司已經不再向錦衣衛指揮使報告工作,直接向皇帝負責了。
但皇帝的精力有限,所以所謂向皇帝負責,往往變成了向皇帝身邊最親信的太監負責,不妨說,鎮撫司從此之後,更像是東廠西廠的下屬,錦衣衛也就成為了東西廠的陪襯,廠衛並稱,廠排在前面,是由與皇帝的親疏關係所必然導致的。
錦衣衛本來的職責,是皇帝的侍衛與儀仗隊,但在家天下的封建皇權下,與皇帝的私人關係往往會導致對法定製度的僭越,錦衣衛正是因此,演變為皇帝的私人特務機構,並破壞了正常的司法制度。朱元璋對錦衣衛的弊端,想必也有所認識,但亡羊補牢,其實已經晚了,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末年焚錦衣刑具,蓋示永不復用。而成祖違之,卒貽子孫之患,君子惜焉。(《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