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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雅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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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纏鬥
身在職場,必須要懂得一些規則。這幾天的有關於“職場中,上司警告下屬要遵紀不違規,而自己卻監守自盜”的幾個優質回答,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這裡,本人有幾個不同觀點,願在這裡與大家共同探討一下,僅供參考:
上司警告下屬遵規守紀,這符合公司這個“組織”的既得利益,也是“組織”賦予上司的權力
在職場,我們都要遵守一些規則,遵規守紀就是規則的一部分。任何一個組織,也就是公司、企業它都會有這樣的要求,這樣有利於組織制度的完善。你的上司為了部門利益,要求下屬遵規守紀,這是公司賦予上司的權威,符合公司這個組織的既得利益,是正常化發展。任何一個組織它都會制定這個規則,就算上司不要求你要遵規守紀,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也會有相應的考核機制,要求員工去遵守這樣的一個規則,即遵規守紀。公司有一定的考量機制,涉及到評估你這個部門,你的上司是部門負責人,所以他對下屬肯定會有所約束,這樣你上司這個團隊才能體現企業最大化價值。
極力反對舉報上司,它會給你帶來嚴重後果
你的上司之所以能成為你的上司,要麼他帶領的團隊業績很好,要麼就有一定的人際關係。職場險惡,人心複雜。如果你去舉報反映了,假如你的上司是比較輕的違紀違規,公司就不會去追究。就算嚴重了公司追究了,你作為下屬,你也要“捲鋪蓋走人了”,上司沒垮掉,你就很容易遭到報復、被穿小鞋,同事在背後的指指點點。這樣一來,你舉報上司,上司轉而打擊報復你,很容易給公司帶來惡性迴圈,公司的高層也不願意看到這些,我要是公司的高層領導,只要你的上司違規違紀輕微的話,我寧願開除你這個下屬,因為公司要培養一箇中層領導很難很難!
試想一下,誰願意跟一個會舉報上司的同事共事,萬一哪天你的現任同事成為你的上司了,他也怕你舉報啊,因為每個人都有一些“隱性的東西,只不過是輕重罷了”。
你要做的就是做好“你自己”
與自己無關的事情,我們應置之不理,作為下屬,你要做的,就是做好份內之事,好好地工作,不要去違紀違規就可以了。職位不同,許可權也不同,從職能來講,下屬是沒有監管上司的權利和義務的。
聰明的職場人,他是會帶著領導的思維,弘揚職場正能量,與公司一起共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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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是一個奇特的地方,大家聚在一起,即是為了企業的共同發展,也是為個人的利益。職場是一個社會的縮影,有考核,有崗位晉升,有上下級的命令,有權利關係,甚至還有一些負面的東西,像監守自盜等現象。
對於問題:“職場中,上司警告下屬必須遵紀不違規,而上司卻監守自盜”,這就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論調。我們在公司上班,都希望可以受到公平對待,大家都有職業操守,沒有人願意與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做同事。
其實對於上司違規監守自盜的情況,消極的做法,與自己無關,可以置之不理、視而不見;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都知道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現在好像沒有連坐處罰的現象存在吧。
再者,上司監守自盜,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就去舉報吧,畢竟從小到大,無論是學校老師,還是家長,都告訴我們做人做事要誠實。
在“上司警告下屬必須遵紀不違規,而上司卻監守自盜”這種情況下,個人糾結什麼呢?是單純的容忍不了這種上司監守自盜的行為?還是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了?
職場中只有那些不合格的管理者,才認為自己享受特殊待遇,不受約束的,在要求他人時,通常把自身排除在外的。我們知道絕大部分優秀的管理者,還是可以做到以身作則,他們擁有良好的職業素養,不帶頭違紀違規,職場中的我們,通常把正能量的人和事作為學習榜樣,才能心態Sunny。在公司,我們的工作重心,就是高效率的搞好本職工作,剩餘時間準備升職的技能,為晉升做鋪墊。領導的行為除非影響到個人,除此之外,我通常不把眼光給他們。我們只有權利要求自己遵紀守法,遵守規章制度。無權要求他人,最多可以監督他人。
這裡有兩句話與大家分享:
1、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哪裡都存在,對自己嚴要求即可;
2、民不舉官不究,性質嚴重時,自然就追究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