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哈哈一笑35
-
2 # 使用者6840273159739
物業是開發商的觸手是一種繼續壓榨業主錢財的後續。業主花了高價買了房結果不順心。還是小產權房好。為什麼單位的房就沒那麼多糾紛呢。
-
3 # 幸有霖汐
物業服務和收費都是按照合同約定來的。物業服務和業主繳費都是相應的義務。您足額繳費,物業就該足額服務。足額服務是哪些?就是保安、保潔、綠化、維修、設施保養、公共秩序等合同約定的內容,一要完全做到,二要做細做好。不能把合同約定以外的事宜(如家庭保潔、接送學生等)全部強加到物業頭上。說穿了,物業服務就是消費。您消費了,應該買單;物業收費了,就該提供優質的服務。只不過,這個服務內容由合同約定。
-
4 # MRGANSTONE
窮兇極惡:每個小區每年上百萬元的物業費和停車費象一座巨大的大山壓在業主身上,自己買的房子,每月5百多元的費用,不值。便宜點!便宜點!
-
5 # 羅夏的天堂
我們小區的物業每個月組織各種利民免費活動~~偶爾有誰家有病人打120物業全程協助,擔架上不去電梯提供輪椅。拿的東西多物業提供手推車,搬家的時候物業保安還來幫忙抬東西~24小時有保安巡邏,啥事打個電話物業10分鐘就到~~~~環境是這樣的~~物業費一年多層4毛5一平方一月,高層1塊1毛5一平方一月。照樣有人罵,嫌貴~~~
-
6 # 三晉大龍
自己買房,開發商再給你搭配個爹來管理。有些還請點黑道強制手段。居民也有理說不清。收費標準不明不白。建議政府建設大社群服務,機構大成本低,政府公平公正廉潔,對符合減免人員享受優惠。利國利民。
-
7 # 手機使用者61491856574
物業管理公司收了業主的錢又不為業主服務,這是普遍現象。而且物業管理公司大都由開發商帶來,他們總把自己當小區的主人了。大量社會矛盾由此產生。呼籲政府撒銷物業管理公司,小區管理應由社群負責
-
8 # 曉薇149976151
弄個掃地的,再把小區的大門給安上橫杆,然後就找你——收物業費。大門把的死死的,外面的車輛進小區容易,本小區的業主就難啦,想法兒卡你!
-
9 # w苦行僧
小區業主自然按時交納物業費。那物業對待業主的標準應該怎麼樣?
物業公司。是根據以業主大會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全體業主提供服務的,在合同中會對服務的內容、服務的標準、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服務的期限、物業管理費的收取、維修維修基金的使用、雙方糾紛的處理方式等都會有明確的約定。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有享受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保潔、綠化管理、設施裝置維修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的維護等服務的權利,但是也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物業管理公司有向業主提供保潔、綠化管理、設施裝置維修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的義務,也有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權利。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服務企業,首先必須以向業主提供讓業主滿意的服務為宗旨。不能在服務過程中當減少服務專案、降低服務質量。不允許有辱罵和毆打業主的行為。否則業主可以透過業主大會會議終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時,要履行合約繳納物業管理費。
總之,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建立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基礎上的合約關係,不是什麼主人和僕人的關係更不是僱傭關係。任何一方都必須履行合同,否則就是違約行為。
-
10 # 130735540
小區物業公司和業主的爭鬥是惡狼子綿羊的戰爭,物業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官員有利益關係,有保護傘提供保護,物業公司己經演變為不講理的黑惡勢力,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己經失效了。
回覆列表
全國各地都制訂了物業服務規範地方性標準,該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在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要對服務的質量等級進行約定,根據相應的服務質量等級約定相應的物業收費標準。但現在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沒有一個物業服務質量好壞高低的評價機制,業主個人往往根據自己的感覺好惡來對物業服務作出判斷,這難免出現差異爭議。如果建立一個評價組織(可以由業主、物業公司人員、其他具有物業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人員組成,也可由第三方具有資質的中介評估機構)把物業服務質量規範的各項定性指標轉化成量化指標,定期進行檢查評價,以各項服務專案得分的總和,最後進行判斷服務質量的好壞高低,豈不是更加科學合理。如果建立起一套物業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完全可以減少目前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就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的爭議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