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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婚姻保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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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做為一個女人,最可悲的是中年離婚。到時候,孃家已沒父母,回去無望,而婆家離異後,再難居住下去。混來混去,混的無家可歸了。
沒有辦法,有的人離婚後,與男人商定離婚不離家。也就是仍住在原家,照顧孩子,但不以夫妻名譽住在一起了。
這種生活當然讓女方暫時有了居住之所,但並非長久之計。如果男方另娶,還能允許你住在這裡嗎?恐怕第一要趕的人就是你了。
怎麼辦呢?這就要求離婚時要設定一定的條件,就是把房子一分為二,各佔一半。在沒有再嫁以前,他們無權驅逐你。等你另有歸宿時,再決定房子賣還是留著自己用。
如果平分做不到,那就要讓他拿出一間房子給自己。做為人生的落腳點。別弄得房無一間,最後流浪在街頭上。
離婚後留在家裡看孩子,無所謂對錯,只要方便女方的生活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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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92舒暢
既然還能在一起住,為什麼就不能各自改掉自己的不適合的發展的種種不利因素呢?切記人無完人,能在一起住,說明離婚的主要根源並沒有太大……所以,又既然為了孩子而能夠“假戲真做”,說明你們之間並沒有深仇大恨,對不?
家長總歸是家長,合二為一才是家庭溫暖的關鍵。這裡面缺一不可,孩子是你們的愛情結晶,當某一人的愛情轉變時,是不會單為孩子著想的,說明你們還要愛情基礎。
為了孩子在一起住,沒有什麼對與錯的問題。這隻能說明孩子在你倆心裡都有一定的位置,不想因婚姻不幸而影響到孩子。而如果影響到孩子的正常成長時,你們的心裡會有陰影,而後悔邁錯了步子。這個後悔因為當初選錯了物件?還是因為某種事情做得很不理智而離婚?再一個眼下又怕孩子“少爹無娘”而缺少雙親溫暖受到某種虐待?
世上沒有後悔藥。如果問題不能翻天覆地,也有被理解的可能,是否再考慮復婚上能否可以迴旋的餘地?當然,是在考慮孩子的前提下的沒有辦法的辦法。
結一次婚不容易,離一次婚太不難。愛情不是遊戲,家庭的組合不是小孩“過家家”,哪能那麼草率絕對?更何況還要“莫須有”的罪名新增?理解萬歲吧!誰都不容易,人在知錯的情況下還需對方諒解。不要忘了孩子,他只有在親爹孃的跟前才能愉快的長大!否則,就是二位家長的失敗!
請記住我的話,可能言辭有點亂,一次成文只能這樣。慎重對待自己的一生,珍惜曾經的愛情,不要帶著簡單的腦袋去稀裡糊塗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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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對夫妻而言,離不離婚,都要經過一段內心的掙扎。有的是不甘心,有的是自己不獨立而不願意,有的是從感情上接受不了孩子出生在單親家庭。
而從情感上接受不了孩子出生在單親家庭的,主要源於社會媒體對於單親家庭孩子負面訊息的過分渲染。其實,一個孩子是否出生在單親家庭,並不能決定他今後的人生是怎麼樣的;但一個孩子的父母如何相處,卻會影響孩子一生。
前不久有個報道,一個14歲的孩子因為不堪忍受父母天天吵架,從29樓跳了下來,當場死亡。評論裡有人覺得孩子好可憐,有人覺得孩子不懂事。其實,這位孩子不是沒有勸過父母, 但勸不動,也提過:如果父母再吵架就跳樓。但父母不當一回事。問起為何不離婚,說是為了孩子。
父母和睦,家庭美滿,是每個孩子的願望。但是,如果父母已經貌合神離,孩子是能感覺得到的,因為他們比成年人敏感。
相信多數父母都不願意對孩子造成傷害,因此,是否離婚,離婚後是否還住在一起,需要考慮幾個方面:
1.夫妻之間的溝通如何,會不會經常有冷戰或語言暴力。2.孩子對父母之間的互動如何看?受到什麼樣的影響和傷害?3.如果決定離婚,夫妻雙方先同時找孩子溝通,讓他明白爸爸媽媽繼續在一起不但對爸爸媽媽是一種傷害,也會給他帶來更多的傷害。但溝通的時候,切忌夫妻彼此指責或控訴,更不要指責孩子。4.如果已經瞞著孩子離婚,彼此商量一下未來的事。畢竟,已經離婚,意味著雙方各有開始新生活的權利,如果孩子發現了,反應可能會更劇烈,傷害會更大。所以,夫妻雙方商量怎麼告訴孩子,減少對孩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