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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重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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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麻帥
現在某些人到底怎麼了?想錢都想瘋了嗎?
病人在救護車上死亡,先想到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先想到要去醫院索賠?家人去世不是應該感到悲痛、傷心難過嗎?
醫院救護車在你病重的時候好心好意去接你 ,結果反倒因為病重搶救無效後倒打一耙,你的良心過意得去嗎?
我們的120急診工作人員可是很辛苦的,24小時待命,不得關機,而且身手靈活
能上山
能“玩泥巴”
能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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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7875135915
題主準備訛救護車和醫院的錢了?你要不要去訛火化場,讓他免費給你燒啊,他不免費,我幫你出,一定把你燒的滋滋作響,讓你的叫聲響遍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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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說玉語
判斷醫院是否承擔責任,需要從三個方面分析: 1、醫院或者醫生的醫療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2、是否存在損害後果。
3、醫療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只有三個條件同時具備,醫院才承擔責任。
而涉及到承擔責任的大小,現在的司法解釋中有一個“原因力”的概念(之前稱為“參與度” )。原因力需要判斷在存在多因一果的情況下,醫院存在過錯的醫療行為在最終的損害後果中起了多大的作用。
對於上述情況的判斷,一般需要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所以,醫院是否承擔責任,要看醫療行為是否存違反法律法規和診療規範,有無造成損害後果,兩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需要具有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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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打虎拍蠅
從題目的描述來看,病人應當是正常死亡,否則提問者就會問:如果因為醫護人員的問題,導致病人在救護車上死亡,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正常人根本不需要深入思考就能作出判斷,為什麼非要拿到這裡來問呢?這是給自己添堵呢,還是故意找罵呀?
說實話,雖然現在救護車上配備一些急救的儀器、藥品,也配備了醫護人員,不過囿於條件限制,救護車正常所做的工作就是把病人安全運到醫院,交由醫院來對症治療。對於一些重症、急症病人,病情兇險危急,救護人員所能做的也就是常規的搶救工作,其他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雖然這樣說很殘酷,但是現實就是如此,因為救護車的職能定位就是安全把病人護送到醫院接受治療,而且在突發緊急情況下,靠救護車上的一兩個人就能力挽狂瀾,那是不現實的!
人乃肉體凡身,吃五穀雜糧,難免會生病,而且生老病死屬於自然規律,有些時候,就算醫療條件再好,對於有些病,醫生也是“有心殺賊”,卻“無力迴天”。所以對於非人力可以挽回的疾病,也不能將責任歸咎於醫院,這是不客觀,也不負責任的。
“死者為大”,遇到這樣的情況,能夠理解家人的心情,但千萬不能因為意氣用事,導致一些不好的事情發生,而且這樣一鬧,以後就沒有醫院敢出車救人了!
回覆列表
這不是在開玩笑吧?病人在救護車上死亡,醫院還需要承擔責任?
一、病人在救護車上死亡,這說明病人的病本身就非常重。
你想想啊,病人在救護車上沒有來得及送到醫院裡就死亡了,這說明病人的病是多麼危重啊。此時如果病人不是在救護車上,而是在家裡或者是在其他車輛上,那死得不是更快嗎?
這樣的病人發病,別說是在救護車上,就是在手術檯上死亡也是有可能的,怎麼能怪醫院呢?
二、救護車急救病人是職責和義務,不是一種被訛錢的工具。
病人出現病痛後,都會第一時間撥打120進行救護的。救護車接到有關指令後,都會迅速地去接有關病人的,其他車輛恐怕也沒有這麼好使吧。
如果說病人在救護車上死亡,病人家屬都告醫院賠償。那麼哪還有救護車敢再去接送病人啊?救護車都不敢去救護了,病人死得豈不更快。
三、只要救護車進行相應的救護義務,醫院都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救護車對救病人進行急救,但並不一定保證救護車就一定能把病人救好。只要救護車不是故意把病人拋棄、加害,病人無論出了什麼事情?救護車只能表示盡力了,醫院都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只有這樣才能建立一個良好的醫患關係,才能讓救護車敢於在“該出手時就出手”。
你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