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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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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老虎灘2010
業委會主任對小區的任何事不能一個人說了算,他只是一個主持人,並非是行政首長,這些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指導規則》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非常清楚,當由負責的事誰負責,不能亂來,業主有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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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代1086100
我感到很無奈。物業管理條例當初的設計佈局是如何出臺的?他的指導思想是什麼?把社會基礎的部分交到物業公司手上去管理,而且管理物業公司的上級單位是房管局,我不禁感嘆國家最基礎的社群管理為什麼不讓居委會來直接管理呢?現在成了一個社群居委會主任大家都不知道是誰?只認得物業人員,而且大都對他們的質次價高的商業行為產生反感。如此一來廣大業主的訴求一一被擱置,物業公司越來越肆無忌憚的侵害業主公平交易的權利。所以我們要求取消物業公司深化物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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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山真人
向12315投訴,不按法律程式更換物業,實際上就是違約,單方解除合約,而且不走法律程式就是不重視對方,不重視合約,不重視法律。物業應先投訴12315,若調解不成,可到法院起訴業戶委員會和他的業戶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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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易幼欽
其實很多業搞錯物件:業委會為業主代表,而物業只是業主委員會的執行者。因此業主們完沒必要過於與物業公司理論,不如先看業委如何解釋?
如果物業與業委會存有利益關係,那麼只能以另外一種途徑解決(重新執行業主大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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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下一遊人
業主大會才是一個小區的權利機構,是廣大業主自已當家作主,不是業委會,更不是業委會主任。業委會只是一個辦事機構,執行機構,是否更換物業公司,由業主大會雙過半業主表決透過即可!業主大會還可以決定是否成立業委會,也可以成立另外一個什麼組織來執行,也可以不成立業委會而外聘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士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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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苦行僧
業主委員會不按法律規定更換物業公司怎麼辦,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要明確的告訴你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是全體業主的重大事情,必須經業主大會會議物業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的業主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才能執行。業主委員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小區內的公共重大問題是沒有決策權的。
物業管理區域內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有如下兩種情況:
1.物業管理公司以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已經到期,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議事規則》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小區內的全體業主投票決定是否與物業管理公司續約,如果小區內物業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的業主及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就啟動與原物業公司續約的程式,否則業主委員會就啟動選聘新物業公司的程式。
2.物業服務公司在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時未能履行合同的約定,且在多次投訴情況下仍沒改進。有物業管理區域內20%以上的業主聯名向業主委員會提議,業主委員會必須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決定是否與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終止合同。如果經小區內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的業主,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與原物業服務公司終止合同,那麼業主委員會就要啟動選聘新物業管理公司的程式,否則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有效繼續履行。
業主委員會屬於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他的主要工作是: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彙報《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執行情況;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小區各種規約的執行情況;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經業主大會會議透過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大會授權的關於業主共同的事物。
總之,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決定權在由全體業主共同組成的業主大會,而不是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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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冰山331
怎麼辦?涼拌,你就是一個文盲,法盲,無賴,小人。中國那條法律要求業主會員會主要更換物業公司的規定?中國那條法律規定更換物業公司的頻率?中國的物業公司為什麼做不好?管不好?就是因為有太多你這樣的人,自己什麼都不懂,但是以為自己交了錢,就牛逼哄哄的,好像自己什麼都會了,還像自己是大爺了。其實你什麼都不是。看見你這樣人問這麼一個問題,感覺到你的心裡已經完全的變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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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樂樂99584
這問題出的奇葩了,業委會有業委會的規則,大事都必須超過三分之二業主簽字的,包括動用維修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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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博學多才的辰星Ow
取消!取消!取消!物業公司過時啦。必須尋找,更為適應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社群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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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如意人生184881281
物業差也沒人管。物管和業委會內威威威。
回覆列表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業委會主任可以更換物業。更換物業是業主大會的權利,不是業委會主任一個人可以決定的。業委會主任只是全體業主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