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卿聽我說

    我和男友未結婚,同居半年男友提分手,我身心有傷害。能要求賠償嗎?

    如果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能證明傷害是由對方造成的,就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感情方面的傷害較難取證。

    感情傷害索賠,不好鑑定傷害程度,不好取證。

    對於感情傷害,比如在生活中兩個人談戀愛,一方對另一方欺騙,造成對方精神抑鬱等類,對方要以此向欺騙方進行索賠,就需要提供證據。

    還有一點,因為感情而分手,是雙方都受到了傷害,可能雙方都有責任。

    戀愛同居半年但未結婚,雙方分手,女方認為自己身心受到傷害,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賠償?怎麼索賠?

    男女雙方談戀愛,同居半年而分手,女方認為自己的身心方面受到傷害的,可以向男方主張傷害賠償。

    女方要求男方進行傷害賠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比如身體方面受到傷害的醫院證明資料、傷情鑑定檔案等,而像精神方面受到傷害就不好提出相應的證據。

    女方要求男方賠償,可以有兩種方式:協商,起訴。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特別是像精神方面的賠償,只要雙方協商,男方同意賠償就好辦。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戀愛同居未結婚,女方向男方要求身心傷害賠償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對於精神方面的傷害索賠不太好取證。

  • 2 # 貝殼曉

    一段感情最終分手,其實不代表提分手那方就不會痛苦,不會受到傷害。因為一段戀愛是需要雙方付出感情來維持的,當感情堅持不住了有時並不一定是對方不付出感情導致的,可能是雙方三觀不合、性格、生活習慣等沒辦法繼續相處啦。

    現在分手你覺得和男生已經同居過了並且是男生提的分手,你覺得受到了傷害,你的注意力放在了同居、分手是男友提的,你不能接受。既然,結果是你們分手了,你就要從這段感情裡吸取教訓,下次談戀愛避免出現這種情況讓自己再次受到傷害。即使這次男朋友同意給你分手費,不代表下次你就不會受傷害了。所以,我們要把注意力放在我如何去處理這段感情給我帶來的痛苦,並且吸取教訓讓自己在下一段感情裡更幸福!

  • 3 # 同登彼岸or

    你可以賠償自己兩個耳光。

    自己種下的果。

    忘了吧,每次想一遍都是再分手一次傷害一遍,為何要要虐待自己,除非你喜歡這種心碎的感覺,喜歡就享受,不喜歡就開啟新的征程,愛人更要愛惜自己

    以後,如果仍然同居,你願意就沒啥可受傷的,不願意就不同意就得了,不行就分手。

    倆字 尊重 是戀愛的前提

  • 4 # 竹林霧濛濛

    可以,完全有理由讓他賠償,不過你們兩個人應該互相賠,早餐奶不能讓他白喝,你順便也把你每天喝的豆漿錢也給付了吧

  • 5 # 安居樂業807

    受性開放的影響,未婚、同居、分手,在當今男女戀愛過程中好像很正常很隨便的樣子,說合就合,說分就分,這不能說明相互之間愛的情感是純潔、真誠的,純屬情感遊戲,玩玩而已罷了。怎樣杜絕此類愛情遊戲發生?

    第一,女孩子要自尊、自重、自愛。切莫被善於玩弄女性的渣男左右,三言兩語,幾經小恩小惠的招數後,認為真愛來了,真假不分撲倒在男人懷裡,好像遇見知心白馬王子,不能自持任人擺佈。

    第二,嚴禁被所謂的愛衝昏頭腦,不冷靜考慮後果,被對方還沒弄淸真愛假愛之前,突破最後一道防線,不結婚隨便許身於他人,最後吃虧的總是女方,這種案倒太多太多了。

    第三,有的把"試婚"說的津津樂道,其實"試婚"是渣男的最好敲門磚,給不誠實的渣男鑽了空子,西方"性開放"更不適應東方5000年文明古國的倫理道德。一味追求性開放、試婚之類,只能出現性亂倫,導致性病傳播,連生的孩子都不知道是誰的,人類必將走向可怕之道路。

    第四,愛的瘋狂,被愛衝昏頭惱,必定飽嘗愛的自悲惡果。你要求對方賠償,沒有理由,只能說是你的感情受到欺騙,褲子是你自己自願脫的,不是男方強行,從法律角度去考量,還夠不著強姦罪,只能自認倒黴,汲取經驗教訓,給自己敲響警鐘,不領取結婚證書,最後一道防線是不能隨便突破的!還請你三思而行,珍重自已,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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