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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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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胡言亂語話古今

    我們這裡的老年人再婚都很少領結婚證,通俗點說就是搭夥過日子,男的負責養家,女方負責做家務。如一方生病後就散夥了,各回各家,找自己的親生兒女負責看病養老。這種情況一般是男方有一定經濟實力或者退休工資高。有個老頭兒五十多歲死了老伴後,到現在快八十歲了,找了四五任老伴,這些老婆婆都是農村婦女,沒有自己收入,找老伴是為了能有個零花錢。老頭兒除了平時家用花錢,一般也不會多給,以前的老伴每月一二百,現在找了個五十多歲的也頂多四五百左右。經常見老婆兒撿些破爛回家。也有例外的,一個老幹部,老伴去世後,找了個退休醫生。倆人領了結婚證,住在老幹部家,老幹部請了保姆照顧倆老生活,所有工資歸老醫生所有,老幹部每月八九千塊。過了十多年老幹部生病了,老醫生被老幹部兒女遣送回家,據說老幹部多年的工資所剩無幾。

  • 2 # 成都使用者19191

    兒女同不同意不影響結果。天要下雨娘要嫁,沒有辦法,如果是我父母,再婚我也是支援的,也不影響我對父母盡孝。至於對方,當長輩、當朋友吧,都那麼大歲數了,應該也不至於來對我發號施令,儘量吧。

  • 3 # 一片紅雲80737860

    應該和子女商量好,如果子女反對,還是不要再婚了。其實人來到這個世界是這樣一個過程,小的時候聽父母的,長大成人後聽自己的,老了以後聽兒女的,這是自然規律。不要違背。

  • 4 # 90後寶媽vlog

    其實婆婆也不容易,丈夫死了,一個人難免有點孤單,兒女們都有自己的家庭,也顧不了多少老人,所以不要想那麼多,船到橋頭自然直

  • 5 # 羊肝愛上羊肉串

    再嫁和養老並不衝突,再嫁雖然有很多不便,但都是人為造成的,只要找對的人,把事提前說好,最好公正,那就沒什麼問題,老了之後如果自己的老伴關係好,身體好,可以伺候,如果不行,孩子就去伺候,,我想高數大家的事,二婚並不是可怕的根源,找個對的人才是硬道理。

  • 6 # 吳蝶奶奶

    在婚前雙方就財產養老達成共識才行。一般情況下,老人生活能自理及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問題就容易解決。各自財產立遺囑或提前分給自己的子女(最好不要立馬兌現,萬一身體不好需要錢時,從孩子那要就不容易了),共同生活期間費用誰來承擔?住誰的房子?生病誰誰護理?手腳不便時要是條件允許,請保姆費用咋算?一方去世另一個住哪裡?重病時各自兒女帶回或照顧……甚至要想到死後如何安葬。說開了,今後就容易處理了。單身老人很孤獨,願意再婚兒女應該支援,畢竟大家生活壓力大,照顧老人也有困難,有伴了,精神煥發,身體健康,兒女也開心。

  • 7 # 花媽媽講故事

    來來這個我回答。

    我媽再婚,經常擔心老了埋在那裡。

    對方有房有退休金,結婚前房子過戶給自己兒子了才領的證。

    她的日常生活不擔心,養老問題也不擔心,有退休金。還有城鎮醫療額外有大病醫療保險。

    對方家裡有兒有女,都面上過得去。逢年過節也能坐一起吃飯。

  • 8 # 蘭花126755948

    每個人都應當有自己的生活,成年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當然每個人又都不是獨立體,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或多或少的對周圍的人生活產生影響,相互尊重可能是我們對生活最好的選擇。

  • 9 # 笨豬7580

    兒女同意就好辦啊。

    作為媳婦,在公婆的事情上,多支援老公;在自己父母的事情上,多拿主意多擔當。

  • 10 # 手機使用者56210812974

    首先我想問一下你婆婆多大歲數了、如果她還沒有六十歲、我覺得如果有合適的、也沒有什麼、必盡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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