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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凌晨,長達114天的京東董事局主席、CEO劉強東“明尼蘇達”案件塵埃落定,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公佈劉強東事件的調查結果,決定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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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堅守本心1026

    從法律角度來看,可以反告女性。但是從我的角度來說,沒必要。一是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度已經很深入和持久,對於一個上市公司老說,負面的影響已經足夠多,起訴的話就有一個週期,對於上市公司的形象有諸多影響。二是從道德角度上講,東已經是完敗了,再次反訴更會加劇自己的道德形象。所以,這件事對任何人來說沒必要繼續下去。

  • 2 # 盧玉君

    犯不著,除非劉強東是傻瓜,還嫌不夠亂,再者劉強東心知肚明,該乾的已幹了,他也不會

    去告女方誹謗罪,只會讓他的名聲更臭,他是聰明人,得不償失因小失大的事不會做,,,,,

  • 3 # 中科booklong

    她,誣告了嗎?

    誣告什麼了?

    強姦?

    證據缺乏不能立案,但並不能完全否決某些事實的存在。

    但是,由於法律堅持疑罪從無原則,所以,有時候,一些可能的犯罪是能逃過法律制裁的。

    我堅信,劉強東絕對不會告該女誣告的,因為,劉強東知道為什麼。

    相反,該女可能民事訴訟告劉強東,最後,劉強東大機率會被判賠償部分錢款。

    美國的法律,刑事案件對證據要求很苛刻,99%都不行,但民事大於50%即可能成功。

    該事件,該女生其實也是受害者。多一些善意和憐憫吧。

  • 4 # 完璧

    劉某東的這件事很噁心,本不想回答。 一個21歲的在校女生與一個擁有億萬財富、熟悉風月的老男人……,既使不是強姦,但卻鬧得天翻地覆,更加說明劉某東甚至比不上那些花錢買歡的嫖客,人家還能一拍兩散。 明明是個老男人,還想不花錢跟小姑娘玩情調,以為僅憑自已的魅力,就能玩遍天下……也不想想:自已除了錢還有什麼?

  • 5 # 上海默石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有:【誣告陷害罪】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因此,如果劉強東的強姦案罪行確實不存在,不成立,而女方卻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劉強東,意圖以“強姦罪”使劉強東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按照中國法律,將會以“誣告陷害罪”處於刑罰。

  • 6 # 寧靜的港灣78208626

    設計那麼大的局,難道不會在酒杯裡放春藥嗎!在車上女子還在勾引 你說吃了春藥會怎麼樣結果!大家說說看!如果是你,你能控制住嗎

  • 7 # Nick理性之劍

    你沒說錯!為了自證清白,劉強東一定會起訴報警女孩,還他清白!

    被人下套了,被女孩子強姦了,被誣陷誹謗了。不告她誣陷罪,難道自己心虛嗎?

    必須起訴誣告者的誣陷罪,才能自證清白,否則,這盤屎還要臭很久很久!

  • 8 # 趙彪律師

    肯定是女方報警

    即使不追究刑責

    該乾的也全乾了

    婚內出軌坐實了

    東哥形象也沒了

    還是見好就收吧

  • 9 # 寒江雪

    雖然沒有不是強姦,但出軌是事實了。已經給他的家庭和他的身份地位財富造成很大很大的影響了。他已經認栽了,怎麼可能會在這種事情上糾纏下去。他也沒有那個精力,再說這種事情只會越搞越大。越抹越黑。事情已經出了。趕緊越快解決掉越好。

  • 10 # 使用者108754206043

    女孩子既然是留學生,肯定是中國公民。劉強東應該在國內告那個女孩子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強姦老男人罪(應該比普通強姦罪重),等等。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陪賞相關損失(特別是京東股價縮水造成的500億損失)。劉強東那麼有錢,在國內打官司,幾乎百分之百能贏。估計幾百萬的律師和相關訴訟費,就能贏500億以上的官司,比辛苦做好京東掙錢輕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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