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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水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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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薑阿阿姜啊
8個人,都持械了,還是入室行兇。問題來了,屋內有幾人?屋主是否對這8人的行為從一開始就知情?被判的只有屋主,還是有其他人員?這8人中的1死3傷是如何造成的?屋主用得什麼方法能造成對面武裝8人,損失一半的?再回到這8人,是成年人嗎?入室行兇為了什麼(8人武裝入室行兇)?8人是否存在假意行兇,故意威脅?
如果屋主是普通人(沒有練過)並不知情,8人故意行兇傷害屋主,屋主進行的防衛,應該構成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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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K的鄉間小路
正當防衛,勇敢者的行動,打擊這些黑惡勢力,不要老停留在寫標語和呼口號上,應該全面動員,就像這位勇士一樣,勇敢的拿起武器直面果斷消滅黑暴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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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蛙笨笨1
不合理,8人持械入室行兇遭反殺1死3傷屋主防衛合理合法。否則遭殺的就是屋主了,因為無論你滿足他們的要求與否,最終還是殺你滅口的,那是因為在們入室搶劫錢+色時你己看清入室歹徒的面貌,所以他們會殺人滅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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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走他鄉
這就叫葫蘆僧判葫蘆案,亂判一股煙!
8人持戒入室行兇,首先不說持不持戒,就說非法進入他人住宅,肯定是不懷好意,就算被主人趕出去也是保護家人及家裡財產安全!況且8人都是持戒非法進入他人住宅,可見來者不善!
8人遭到屋主反殺,之一死三傷,怎麼算得上防衛過當?試想,假如是法官自己遭遇相同情況,他該怎麼判?
8人圍攻一人,想逃逃不掉!硬拼拼不過,不得已,只能魚死網破,只能拿刀反擊,否則可能隨時被8人傷害,或重傷或死亡,豈能坐以待斃?
根據這個實際情況,只要8人不自覺離開,屋主就有無限正當防衛的權利!畢竟被8人所困,在反擊過程中,不可能把握住反擊的輕重緩急,慌亂之中,只能拿刀胡亂抵擋防衛,最後造成一死三傷。假如沒有這個結果,最後沒命的很可能是屋主!
所以,按照實際案件發生的情況,屋主反殺致擊時一死三傷,算不得防衛過當!我認為應當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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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敦煌夢想
當然不合理,也不合法。持械入室行兇是嚴重威脅當事人、包括老人、孩子生命的暴力犯罪,被反殺正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最高檢、最高法也有檔案,支援對非法侵入住宅者可以實施正當防衛!多人持械行兇,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殺死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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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TS524
不論哪個國家的法律,對私闖民宅都判的是重罪。就上所言,八個人持械入室行兇是嚴重的犯罪,遭反殺是罪有應得,而房主的行為完全是正當防衛,無可爭議、毋容置疑。如果房主被判防衛過當,於法無據,更不合法。可以試想一下,八個人持械入室行兇,對房主一家人的生命財產的威脅不可謂不大,房主反殺完全符合自我防衛的法律條文,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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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牡丹江曉兵
正當防衛是有條件的,一是正在進行,二是不法侵害,三是對本人或他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四是對對侵害者本人的反擊行為。自己兌一下就可以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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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後的冰川
我們的法院在判決時,不僅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更要考慮我們的立法精神和弘揚什麼樣的社會風氣!這麼多人闖入民宅持械行兇遭反殺,判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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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陽電奴
這位屋主太沖動,你應該等對方先行兇然後被殺死一個再動手,但也不可以比他們多殺一個,這樣才能持平不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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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被判防衛過當不合理,也不合法。對方持械入室行兇很明顯是要置屋主死地,且人數達8人之多,屋主進行反擊實為被迫,對方8人持械,你卻要求掌握分寸,不能傷及對方,實在可笑,且對方8人持械入室,如不痛擊,決不會輕易住手,定會不傷,不打死屋主不罷休,故屋主在反擊時1死3傷的防衛並不是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