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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銳眼說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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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143355260149
其實以現在的規章制度,只要小區業主團結一致,就能產生自己信任的業委會。以我們小區為例,剛開始開發商勾結社群,想把自己的親戚和員工進入業委會以便控制整個小區的管理,後來被我們業主發現,結果被我們廣大業主推翻,真正的業主當了家做了主。如果被開發商把持物業管理,那麼開發商的一些質保押金,以及維修基金肯定會被他們巧立名目給侵佔殆盡,損害廣大業主的利益。所以小區要成立業委會時,廣大業主要主動報名,建立微信群,推薦自己的樓道代表,把握自己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是我作為一個業委會委員的一些心得和體會。(*•̀ᴗ•́*)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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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提這個問題的人真的很可笑,你知不知道物業管理區域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組長由誰擔任?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長是由街道辦事處代表擔任。作為業主代表的你是應該在籌備組組長的指導和監督下展開工作的,一個籌備組組員要求籌備組組長配合你的工作,這是不合情理的。
根據建設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會員會指導規則》及各省市的指導意見,物業管理區域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員會代表組成,籌備組成員為單數,籌備組成員當中業主代表不能底於半數,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代表擔任。也就是說籌備組的工作是在街道辦代表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的,這根本就不存在街道辦領導配合業主代表的工作這一說法,應該是業主代表在街道辦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次不能不分。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要提交的資料有:1.物業管理區域證明;2.房屋及建築物面積清冊;3.業主名冊;4.建築規劃總平面圖;5.交付使用共用設施裝置的證明;6.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證明;7.其他有關的檔案資料。而這些資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是由發展商向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不知提問者所說的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要查小區不動產登記,有何用意?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委員會所需資料是由發展商向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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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一袖清風0
我曉得我們這個小區就是上屆業委會主任自己開了物業公司,想來幹,就鼓動業主,有籌備有計劃的把自己的親親戚戚喊到社群鬧,不達到自己的目的,就誣陷社群這些政府暗箱操作,其實我就是裡面的業主,我就曉得群裡面凡是反對的人全部被踢出去,裡面全是想進新一屆業委會撓好處的,還理正言順的說為小區業主爭利益,口口聲聲不參與,結果鬧的比那個都還兇,殊不知只要你做的好,大家有不選你的嗎?小區一些業主去他那裡交籌備報名表,居然給人家說名額滿了!自己親戚還有違建,這個親戚還去社群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鬧事,臉都不要了,不曉得業主些看不看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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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甜甜3519
小區成立業委會必須在街道與社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也就是說雖然小區業主委員會是自治組織,但同樣是離不開政府指導。小區業主委員會應是熱心公益事業的、沒有任何私利心的,成立業主委員會應站在中立的位置,與業主、開發商、社群、街道、維繫好關係,而不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到處汙衊社群,小區業主要維護自己的利益要合理維權,而不是到處造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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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好人一生平安
物業無權動用業主的維修基金物業工作人員上樓讓業主籤子只一棟樓的業主如果有籤的簽字業主達不到百分之八十物業公司到房屋維修基金管理處也是不批的,更何況有的物業亂整,從中想獲力,不刻維修的也維修從中獲利等還有的物業在園區亂挖車位收費很好的草蘋想變車位,業主家主管道堵了也不管,這樣的物業就應取消政府直接管理,為百姓作主,有關直管物業部門一定要嚴查整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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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組怎麼就要查不動產啦?如此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人家憑什麼要配合呢?
籌備組需要的只是業主名單,包括房號及電話號碼,以方便聯絡和組織,怎麼想起要查不動產呢?查誰的不動產?查的目的是什麼呢?再說了,按照相關的規定,籌備組人員中應該是要有社群的人,很多地方,籌備組組長是由社群幹部擔任,包括髮的相關公示等,都是以社群名義發的,如候選人名單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