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將人際關係定義為人們在生產或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種社會關係。心理學將人際關係定義為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聯絡。中文常指人與人交往關係的總稱,也被稱為“人際交往”,包括親屬關係、朋友關係、學友(同學)關係、師生關係、僱傭關係、戰友關係、同事及領導與被領導關係等。人是社會動物,每個個體均有其獨特之思想、背景、態度、個性、行為模式及價值觀,然而人際關係對每個人的情緒、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響,甚至對組織氣氛、組織溝通、組織運作、組織效率及個人與組織之關係均有極
特點
人際關係是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關係。其特點是:
(一)個體性
在人際關係中,角色退居到次要地位,而對方是不是自己所喜歡或願意親近的人成為主要問題。
(二)直接性
人際關係是人們在面對面的交往過程中形成的,個體可切實感受到它的存在。沒有直接的接觸和交往不會產生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一經建立,一定會被人們直接體驗到。 (三)情感性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人們彼此間的情感活動。情感因素是人際關係的主要成分。人際間的情感傾向有兩類:一類是使彼此接近和相互吸引的情感;另一類是使人們互相排斥分離的情感。人們在心理上的距離趨近,個體會感到心情舒暢,如若有矛盾和衝突,則會感到孤立和抑鬱。
1.相互性原則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彼此間的相互重視與支援。任何個體都不會無緣無故地接納他人。喜歡是有前提的,相互性就是前提,我們喜歡那些也喜歡我們的人。人際交往中的接近與疏遠、喜歡與不喜歡是相互的。
2.交換性原則
人際交往是一個社會交換過程。交換的原則是:個體期待人際交往對自己是有價值的,即在交往過程中的得大於失,至少等於失。人際交往是雙方根據自己的價值觀進行選擇的結果。
3.自我價值保護原則
自我價值是個體對自身價值的意識與評價;自我價值保護是一種自我支援傾向的心理活動,其目的是防止自我價值受到否定和貶低。由於自我價值是透過他人評價而確立的,個體對他人評價極其敏感。對肯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個體對其認同和接納,並反投以肯定與支援;而對否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則予以疏離;此時可能啟用個體的自我價值保護動機。
4、平等原則
在人際交往中總要有一定的付出或投入,交往的兩個方面的需要和這種需要的滿足程度必須是平等的,平等是建立人際關係的前提。人際交往作為人們之間的心理溝通,是主動的、相互的、有來有往的。人都有友愛和受人尊敬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平等對待、人的這種需要,就是平等的需要。
5、相容原則
相容是指人際交往中的心理相容,即指人與人之間的融洽關係,與人相處時的容納、包涵、寬容及忍讓。要做到心理相容,應注意增加交往頻率;尋找共同點;謙虛和寬容。為人處世要心胸開闊,寬以待人。要體諒他人,遇事多為別人著想,即使別人犯了錯誤,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斤斤計較,以免因小失大,傷害相互之間的感情。只要幹事業、團結有力,做出一些讓步是值得的。
6、信用原則
信用即指一個人誠實、不欺騙、遵守諾言,從而取得他人的信任。人離不開交往,交往離不開信用。要做到說話算數,不輕許諾言.與人交往時要熱情友好,以誠相待,不卑不亢,端莊而不過於矜持,謙遜而不矯飾作偽,要充分顯示自己的自信心。一個有自信心的人,才可能取得別人的信賴.處事果斷、富有主見、精神飽滿、充滿自信的人就容易激發別人的交往動機。博取別人的信任,產生使人樂於與你交往的魅力。上述這些人際交往的基本原則,是處理人際關係不可分割的幾個方面。運用和掌握這些原則,是處理好人際關係的基本條件。 7、理解原則 理解主要是指體察了了解別人的需要,明瞭他人言行的動機和意義,並幫助和促成他人合理需要的滿足,對他人生活和言行的有價值部分給予鼓勵、支援和認可。
社會學將人際關係定義為人們在生產或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種社會關係。心理學將人際關係定義為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聯絡。中文常指人與人交往關係的總稱,也被稱為“人際交往”,包括親屬關係、朋友關係、學友(同學)關係、師生關係、僱傭關係、戰友關係、同事及領導與被領導關係等。人是社會動物,每個個體均有其獨特之思想、背景、態度、個性、行為模式及價值觀,然而人際關係對每個人的情緒、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響,甚至對組織氣氛、組織溝通、組織運作、組織效率及個人與組織之關係均有極
特點
人際關係是人與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關係。其特點是:
(一)個體性
在人際關係中,角色退居到次要地位,而對方是不是自己所喜歡或願意親近的人成為主要問題。
(二)直接性
人際關係是人們在面對面的交往過程中形成的,個體可切實感受到它的存在。沒有直接的接觸和交往不會產生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一經建立,一定會被人們直接體驗到。 (三)情感性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人們彼此間的情感活動。情感因素是人際關係的主要成分。人際間的情感傾向有兩類:一類是使彼此接近和相互吸引的情感;另一類是使人們互相排斥分離的情感。人們在心理上的距離趨近,個體會感到心情舒暢,如若有矛盾和衝突,則會感到孤立和抑鬱。
1.相互性原則
人際關係的基礎是彼此間的相互重視與支援。任何個體都不會無緣無故地接納他人。喜歡是有前提的,相互性就是前提,我們喜歡那些也喜歡我們的人。人際交往中的接近與疏遠、喜歡與不喜歡是相互的。
2.交換性原則
人際交往是一個社會交換過程。交換的原則是:個體期待人際交往對自己是有價值的,即在交往過程中的得大於失,至少等於失。人際交往是雙方根據自己的價值觀進行選擇的結果。
3.自我價值保護原則
自我價值是個體對自身價值的意識與評價;自我價值保護是一種自我支援傾向的心理活動,其目的是防止自我價值受到否定和貶低。由於自我價值是透過他人評價而確立的,個體對他人評價極其敏感。對肯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個體對其認同和接納,並反投以肯定與支援;而對否定自我價值的他人則予以疏離;此時可能啟用個體的自我價值保護動機。
4、平等原則
在人際交往中總要有一定的付出或投入,交往的兩個方面的需要和這種需要的滿足程度必須是平等的,平等是建立人際關係的前提。人際交往作為人們之間的心理溝通,是主動的、相互的、有來有往的。人都有友愛和受人尊敬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平等對待、人的這種需要,就是平等的需要。
5、相容原則
相容是指人際交往中的心理相容,即指人與人之間的融洽關係,與人相處時的容納、包涵、寬容及忍讓。要做到心理相容,應注意增加交往頻率;尋找共同點;謙虛和寬容。為人處世要心胸開闊,寬以待人。要體諒他人,遇事多為別人著想,即使別人犯了錯誤,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斤斤計較,以免因小失大,傷害相互之間的感情。只要幹事業、團結有力,做出一些讓步是值得的。
6、信用原則
信用即指一個人誠實、不欺騙、遵守諾言,從而取得他人的信任。人離不開交往,交往離不開信用。要做到說話算數,不輕許諾言.與人交往時要熱情友好,以誠相待,不卑不亢,端莊而不過於矜持,謙遜而不矯飾作偽,要充分顯示自己的自信心。一個有自信心的人,才可能取得別人的信賴.處事果斷、富有主見、精神飽滿、充滿自信的人就容易激發別人的交往動機。博取別人的信任,產生使人樂於與你交往的魅力。上述這些人際交往的基本原則,是處理人際關係不可分割的幾個方面。運用和掌握這些原則,是處理好人際關係的基本條件。 7、理解原則 理解主要是指體察了了解別人的需要,明瞭他人言行的動機和意義,並幫助和促成他人合理需要的滿足,對他人生活和言行的有價值部分給予鼓勵、支援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