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9.4608×10^14千米。光年是計量天體間距離的單位,一般被用於衡量天體間的距離,其字面意思是指光在真空中沿直線傳播一年的距離,約為94605億千米,是由時間和光速計算出來的。“年”是時間單位,但“光年”雖有個“年”字卻不是時間單位,而是天文學上一種計量天體時空距離的單位。宇宙中天體間的距離很遠很遠,如果採用我們日常使用的米、千米(公里)作計量單位,那計量天體距離的數字動輒十幾位、幾十位,很不方便。於是天文學家就創造了一種計量單位——光年,即光在真空中一年內所走過的距離。根據“距離=速度×時間”這一公式,光速約為每秒30萬千米(每秒299,792,458米),1光年約為94605億千米。光年一般是用來量度很大的距離,如太陽跟另一恆星的距離。光年不是時間單位。在天文學,秒差距是另一個常用的長度單位,1秒差距=3.26光年。例如,世界上最快的飛機可以達到每小時11260千米的時速。依照這樣的速度,飛越1光年的距離需要用95848年。而常見的客機時速大約是每小時885千米,這樣飛1光年則需要1220330年。目前人造的最快物體是1970年代聯邦德國和美國NASA聯合建造併發射的Helio-2衛星,最高速度為每秒70.22千米(即每小時252792千米),這樣的速度飛越1光年的距離約需要4000年的時間。1676年以前,人們普遍相信光的傳播是不需要時間的。1676年,丹麥科學家O.C.羅默首先作出了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的設想。1671年,羅默開始觀測木星的衛星(木衛一)。他發現木星掩衛的時間(由木衛一躲到木星背對地球的一面開始到它再次出現在地球上可觀測到的區域之間的時間間隔)並不是一個定值。當木星離地球較遠時,掩衛過程所用的時間更長。1675年,法國的天文學家喬凡尼·多美尼科·卡西尼開始設想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然而,他在不久後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但是直到18世紀上半葉,主流科學界才逐漸接受了光速有限的想法。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詹姆斯·布拉德雷給出了另一種測量光速的方法,得出光的速度大約是301000公里每秒。1838年,德國天文學家弗里德里希·威廉·貝塞爾首先使用“光年”一詞,作為天文學測量上的單位。他測量出天津增廿九與地球之間的距離是10.3光年。當時擔任卡西尼的科學助手的羅默則沒有放棄。他堅持假設光的速度是有限的,並計算出以光的速度,要穿越相當於地球公轉軌道直徑的距離需要22分鐘的時間。以今天的資料來看,他的結果等價於說光的速度是214000公里每秒(羅默當年對地球公轉軌道的直徑計算有誤)。太陽與最近的恆星南門二相距43萬億千米,人類觀察到的最遠的星星,是這個數字的30多億倍。這種情況下使用光年就容易多了,太陽到南門二的距離為4.545光年,與最亮的恆星天狼星為8.6光年,與河鼓二和織女一的距離分別為16.63和26.3光年,與參宿七的距離為850光年,銀河系的跨度達10萬光年。目前人類探知的最遙遠的星,距離地球已達150億光年——如果這個星體正好是150億年前宇宙大爆炸時誕生的,那麼,人類看到的就是它剛剛誕生時發出的光。另外,為了方便起見,科學家把地球到太陽的平均距離定義為“1天文單位”。用這個單位來度量太陽系的距離就方便多了,它比光年小,太陽與地球的距離為1天文單位,相當於0.00001607光年,與水星為0.4天文單位,與金星為0.7天文單位,與冥王星為40天文單位,等等。已知距離太陽系最近的恆星為半人馬座比鄰星,距離約4.22光年。我們所處的星系——銀河系的直徑約有十萬光年。假設有一近光速的宇宙船從銀河系的一端到另一端,它將需要多於十萬年的時間。但這只是對於(相對於銀河系)靜止的觀測者而言,船上的人員感受到的旅程實際只有數分鐘。這是由於狹義相對論中的移動時鐘的時間膨脹現象。天文觀測範圍已經擴充套件超過100億光年的廣闊空間(稱為總星系)。光年的匯出單位有平方光年和立方光年,它們都是天文學上常用的單位,邊長為1光年的正方形,它的面積就是1平方光年,稜長為1光年的正方體,它的體積是1立方光年。把一個絕對值小於1(或者大於等於10)的實數記為a×10^n的形式(其中1≤|a|
是9.4608×10^14千米。光年是計量天體間距離的單位,一般被用於衡量天體間的距離,其字面意思是指光在真空中沿直線傳播一年的距離,約為94605億千米,是由時間和光速計算出來的。“年”是時間單位,但“光年”雖有個“年”字卻不是時間單位,而是天文學上一種計量天體時空距離的單位。宇宙中天體間的距離很遠很遠,如果採用我們日常使用的米、千米(公里)作計量單位,那計量天體距離的數字動輒十幾位、幾十位,很不方便。於是天文學家就創造了一種計量單位——光年,即光在真空中一年內所走過的距離。根據“距離=速度×時間”這一公式,光速約為每秒30萬千米(每秒299,792,458米),1光年約為94605億千米。光年一般是用來量度很大的距離,如太陽跟另一恆星的距離。光年不是時間單位。在天文學,秒差距是另一個常用的長度單位,1秒差距=3.26光年。例如,世界上最快的飛機可以達到每小時11260千米的時速。依照這樣的速度,飛越1光年的距離需要用95848年。而常見的客機時速大約是每小時885千米,這樣飛1光年則需要1220330年。目前人造的最快物體是1970年代聯邦德國和美國NASA聯合建造併發射的Helio-2衛星,最高速度為每秒70.22千米(即每小時252792千米),這樣的速度飛越1光年的距離約需要4000年的時間。1676年以前,人們普遍相信光的傳播是不需要時間的。1676年,丹麥科學家O.C.羅默首先作出了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的設想。1671年,羅默開始觀測木星的衛星(木衛一)。他發現木星掩衛的時間(由木衛一躲到木星背對地球的一面開始到它再次出現在地球上可觀測到的區域之間的時間間隔)並不是一個定值。當木星離地球較遠時,掩衛過程所用的時間更長。1675年,法國的天文學家喬凡尼·多美尼科·卡西尼開始設想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可能是光的傳播需要時間。然而,他在不久後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但是直到18世紀上半葉,主流科學界才逐漸接受了光速有限的想法。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詹姆斯·布拉德雷給出了另一種測量光速的方法,得出光的速度大約是301000公里每秒。1838年,德國天文學家弗里德里希·威廉·貝塞爾首先使用“光年”一詞,作為天文學測量上的單位。他測量出天津增廿九與地球之間的距離是10.3光年。當時擔任卡西尼的科學助手的羅默則沒有放棄。他堅持假設光的速度是有限的,並計算出以光的速度,要穿越相當於地球公轉軌道直徑的距離需要22分鐘的時間。以今天的資料來看,他的結果等價於說光的速度是214000公里每秒(羅默當年對地球公轉軌道的直徑計算有誤)。太陽與最近的恆星南門二相距43萬億千米,人類觀察到的最遠的星星,是這個數字的30多億倍。這種情況下使用光年就容易多了,太陽到南門二的距離為4.545光年,與最亮的恆星天狼星為8.6光年,與河鼓二和織女一的距離分別為16.63和26.3光年,與參宿七的距離為850光年,銀河系的跨度達10萬光年。目前人類探知的最遙遠的星,距離地球已達150億光年——如果這個星體正好是150億年前宇宙大爆炸時誕生的,那麼,人類看到的就是它剛剛誕生時發出的光。另外,為了方便起見,科學家把地球到太陽的平均距離定義為“1天文單位”。用這個單位來度量太陽系的距離就方便多了,它比光年小,太陽與地球的距離為1天文單位,相當於0.00001607光年,與水星為0.4天文單位,與金星為0.7天文單位,與冥王星為40天文單位,等等。已知距離太陽系最近的恆星為半人馬座比鄰星,距離約4.22光年。我們所處的星系——銀河系的直徑約有十萬光年。假設有一近光速的宇宙船從銀河系的一端到另一端,它將需要多於十萬年的時間。但這只是對於(相對於銀河系)靜止的觀測者而言,船上的人員感受到的旅程實際只有數分鐘。這是由於狹義相對論中的移動時鐘的時間膨脹現象。天文觀測範圍已經擴充套件超過100億光年的廣闊空間(稱為總星系)。光年的匯出單位有平方光年和立方光年,它們都是天文學上常用的單位,邊長為1光年的正方形,它的面積就是1平方光年,稜長為1光年的正方體,它的體積是1立方光年。把一個絕對值小於1(或者大於等於10)的實數記為a×10^n的形式(其中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