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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鬼谷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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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魅影79
首先應該提起訴訟,醫療案件是舉證倒置的,需要由醫院提供證據,其次,應該保留足夠的證據,供訴訟時使用,然後聘請一個有經驗並靠譜的律師。任何誤診,都是小機率事件,一個醫院出現一起案件,不代表所有醫院都會出現同樣案件。也不會有醫院故意出現誤診。但一旦出現此類情況,應該由法律解決,採取其他手段例如醫鬧肯定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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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羲皇文化
醫院一般不會主動承擔責任,除非是真正有道義和良知的醫院。否則就不會出現很多訴訟了,誤診致殘屬於醫療事故,完全可以進行訴訟請求,運營法律途徑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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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守望寫作小園
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是存在的,但是,出了誤診致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關於醫院是否會主動擔責,客觀地來說存在兩種可能,一是主動擔責,一是不會主動擔責。下面我列舉三個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的例子來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例:
我單位一名女同事,她在70年代兒童年齡段,患中耳炎到包頭市某醫院就診。因肌注注射鏈黴素、慶大黴素中毒,導致雙耳永久性失聰。
事件發生後,經過與醫院協商,最後達成協議,我單位那名女同事終身在該院免費接受雙耳出現的任何疾患,包括用藥治療。
在70、80年代,慶大黴素、氯黴素、鏈黴素、青黴素等抗生素應用得比較多,也導致很多兒童聽力受損,甚至失聰的案例不在少數,目前以上藥物已經禁止使用了。
這個例子是侷限於那個年代醫療技術的限制,還有可選用藥物的限制。隨著醫療技術的提高,還有科學技術進步,這種醫療事故已經被徹底杜絕了。
第二例:
我單位的一名男同事。因患有齲齒,在單位醫務室被牙科大夫拔掉了兩顆正常牙齒。經雙方協商,牙科大夫免費拔掉患有齲齒的那兩顆牙齒,並免費鑲上四顆假牙。
這個例子就屬於牙科大夫的粗心大意了。由於是同一個單位的緣故吧,患者無奈地接受了牙科大夫的處理辦法。這種處理方式很明顯有失公允,即使牙科大夫給患者鑲上四顆金牙,也彌補不了無緣無故被拔掉的兩顆正常的牙齒,事故已經發生了,患者也只能面對現實,況且又同在一個單位,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只能被動接受。
第三例:
父親因老年氣管炎住院治療,當天晚上輸液過程中,父親突然出現抽搐、畏冷、呼吸急促等症狀。大夫和護士迅速進行了處置,拔掉液體、吸氧、注射脫敏藥物等措施,父親逐漸恢復了正常。
原因是主治大夫的用藥導致了父親出現了過敏症狀。因為我們在病房陪護,發現及時,醫護人員處置方式方法及時正確,才避免造成嚴重後果。
因為父親是住院治療,我們明知是主治大夫的用藥才導致父親的過敏,因為沒有發生很嚴重的後果,我們家屬沒有追究,主治大夫也沒有主動地向我父親和家屬道歉。出院時,就連搶救父親時注射的脫敏藥物、吸氧等都是我們承擔的藥費、吸氧費用。
作為患者,在專業知識的大夫和醫院面前肯定的弱者一方,即使大夫和醫院也不想發生醫療事故,如果真的發生了,即使大夫和醫院主動擔責,損失慘重的還是患者。
但願題主的問題永遠都不要發生。
回覆列表
大夫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
大夫犯錯太正常了,你可以理解為就像工人工作中犯錯一樣,只是產生的後果不一樣;所以大病儘量去大醫院,而且癌症類的疾病,儘量找2個醫院以上確診再做手術,多聽聽不同大夫的看法。
醫院不會主動擔責,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像普通人犯錯後不想承認一樣。
出了事故怎麼辦?確認是事故,第一時間聘請律師,諮詢該如何處理,勝算多少,如何舉證等等。準備起訴,走法律途徑賠償。
很多醫院就是這個態度,出了事故,誰也不會擔責任,希望你去起訴,起訴就歸公了,怎麼判怎麼解決。判多少賠多少。
不要選擇醫鬧途徑,別有理變沒理,把自己搭進去。
個人怎麼調整:建議從這件事中抽離出來,該幹什麼幹什麼,如果過需要繼續治療,儘快去治療,並保留好證據。
一切操作由律師去操作,遠比你自己操作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