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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吳邊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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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蕭若涵
按道理說應該,因為養兒子和女兒都一樣,如果家底厚比如好幾套房子,給兒子很多閨女少就另當別論了。一般情況盡孝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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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雨瞞人去潤花
其實挺扎心的。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首先如果女兒出嫁後,如果碰到女方父母拆遷或者遺產分割,那麼基本上沒有給女兒分錢的麼對吧。其次,很多地方都有高價彩禮,出嫁女兒時要著高價彩禮陪嫁卻少的可憐,簡直就是在賣女兒,你說這種情況下女方父母生病了女婿為什麼要均攤醫療費?
所以這種事情也得分情況,如果女方父母對女婿很好,哪怕當初彩禮高但是陪嫁也基本對等,那麼這種情況女婿的確該承擔起贍養岳父岳母的義務。生老病死本就是人之常情,且不說均攤了,哪怕因為你條件最好出大頭或者全部承擔都沒事。畢竟錢財都是身外之物,親情才是無價的。
但是如果你結婚時面對過高價彩禮,岳父岳母又將你當做外人,那麼我覺得這種情況下就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了。多少盡點心意就行了,沒必要去和大小舅子們均攤,說難聽點,到處娶你丫頭更像是商品交易,我買了你的東西沒有找你售後就不錯了,為什麼我還要繼續去繳費呢?既然你岳父岳母當初講你們的婚姻當做交易,那我們就當做生意了。當然這種想法還是比較極端的,除非面對過特別過分的岳父岳母,其他的就別採納了。
所以我的觀點是看情況而定,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和自己媳婦商量好,相較於岳父岳母,媳婦才是最重要的,也是你們之間關係的銜接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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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鞅論財經
在農村,一般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裡的田地、房產、積蓄、勞作,那跟女兒沒有太多關係,而這樣丈母孃生病,又跟女兒、女婿有多少關係?一般都是小舅子分攤為主。女兒只是近孝道和照顧父母的責任而已。
可在城裡,一般父母都會有工作有社保,還可能會有一些積蓄。一旦女方父母生病,那麼百分之70~80是可以報銷的。費用的核心反道是請護工的費用,這樣要是子女沒有時間照顧,一起出點錢也是十分正常。而且,父母一般百年之後也會把房產等財產給予女兒一部分。這就是農村和城裡最大的不同點。
繼承和贍養就是事情的正反面,一般城裡的父母把兒子、女兒一視同仁,那麼在享受這樣照顧和繼承的同時,也需要承擔其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可農村把女兒當成了外人,也就失去了繼承的權利,贍養自然就不是義務,而不過是一種孝道。
要是一些開明的父母在對待子女上可以一視同仁,包括對自己的辛苦勞作賺錢、照顧小孩,或者家庭的財產、積蓄等做到兒子和女兒一樣,那麼就等於獲得了繼承,必然也要對其進行贍養。但從法律上是子女可以具有承擔父母的責任,只不過法律上的子女也是享受同樣的繼承權。
女婿是否有義務承擔女方父母的醫療費用,要看是否在享受父母的繼承上一視同仁,要是一切都是以小舅子為核心,那麼出不出醫療費用就不是責任和義務,而是一種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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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已重置
這個應該根據各地的風俗吧,有的地方嫁女兒要高額彩禮就是奔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來的,有的彩禮就是意思一下甚至不要,就是奔著養老來的,每家的情況不一樣,各地的習俗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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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農民小彬
不應該啊,就相當於婆婆生病了,當媳婦的也沒有必要和小叔啥的平攤住院費一樣!女婿沒有贍養丈母孃的義務,媳婦也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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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楊永湘203
老人生病,從法律上來說,子女有同等的責任與義務,但也有同等的繼承權和其它權利,也就是說子與女無區別,責權同等。
而根據大多數地方民俗,子為內女為外,享受權利與承擔責任義務,子為主,女為次。
因此,丈母孃生病,看女婿與小舅子們是否應費用平攤,如果女與子享有同等權利,則責也平等,費用必須平攤,如果不是這樣,不應平攤,由子承擔主要費用。但作為義務,女必須根據自身條件儘可能地出部分費用。如果條件比他們好,出大頭也合理,但以自願為前提,誰也無權強迫。
作為夫妻,女的責任也是女婿的同等責任,因此,在這個問題上,不將女與女婿分開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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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歸
量力而行,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你對丈母孃的態度直接影響到你媳婦對婆婆的態度。如果明明有能力承擔平攤的費用,卻不願意盡孝,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周圍親戚的討伐聲也能淹沒人。如果沒能力承擔費用,可以和小舅子商量下,你家出力,他家出錢,畢竟出嫁的女兒照顧病床上的母親也方便,是責任義務,更是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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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鑽石紅耳釘
當然不應該,應該女兒和她兄弟平攤,當然,如果經濟不獨立的,就得用夫妻共同財產,要是婆婆生病,你們錢放一起的,老婆不准你拿錢給你媽看病你怎麼想?
回覆列表
在我們這邊農村,要看情況而定,丈母孃的財產,是不是平攤了?如果所有的財產都平攤的話,養老費用肯定要平攤。如果財產全給了兒子,做女婿的,根據自己的情況,表示一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