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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說精神

    這是一個不錯的問題,作為精神科醫生責無旁貸。其實我們很多人都知道雙相情感障礙是躁狂發作和抑鬱發作交替或同時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的一種情感疾病,知道這一點,我想就不會很難理解什麼表現可以提示雙相障礙了。

    什麼表現可提示雙相障礙

    提示雙相障礙的一定是雙相障礙的特徵表現。關於雙相障礙,我們現在知道存在抑鬱發作和躁狂發作兩種表現,但抑鬱發作可能是雙相抑鬱,也可能是單相抑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抑鬱症,所以單純的抑鬱表現是不能提示雙相障礙的。那躁狂發作可以嗎?可以!目前的診斷研究結果已經達到全球共識,躁狂發作不會單獨出現,一定會在之前或之後出現抑鬱發作,所以躁狂發作都是雙相情感障礙,不存在單相躁狂發作。

    躁狂發作不單單是簡單的情感高漲,還會包括一些相對低一些的輕躁狂發作,而輕躁狂相比較躁狂而言更接近普通人,持續時間可能更短,更不容易被家人,朋友,甚至醫生有時候也難於發現。

    所以如果一定要說什麼表現可以提示雙相障礙,那還是要看患者是否存在明顯的情感高漲,揮霍,言語增多,內容誇大,對睡眠需求的減少等等一系列的躁狂表現,至於輕躁狂,可能只有專業的精神科醫生才能發覺。

    雙相情感障礙嚴重嗎?

    也嚴重,也不嚴重。嚴重是因為這一診斷屬於國家嚴重精神障礙管理疾病中的一種,是一種慢性致殘性精神障礙。不嚴重是因為這是一種緩解期可以完全緩解所有症狀,恢復所有社會功能的情感障礙。恢復所有社會功能的意思可能不是很好理解,簡單的說就是緩解期可以完全正常的去生活。接下來我們需要做的只是堅持服藥,減少復發,就這麼簡單,你說嚴重不嚴重?

    其實疾病嚴重不嚴重是一個醫學問題,患病的個體嚴重不嚴重除了醫學問題,有時候更是一個家庭問題,一個社會問題。

    希望我們的社會和家庭,給我們患病的患者以足夠的理解和支援,幫助他們走出困境,走向新的生活。

  • 2 # 使用者1844319796352

    31 雙相障礙[F31]

    目前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鬱標準,以前有相反的臨床相或混合性發作,如在躁狂發作後又有抑鬱發作或混合性發作。

    31.1雙相障礙,目前為輕躁狂[F31.0]

    目前發作符合30.1輕躁狂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

    31.2雙相障礙,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F31.1]

    目前發作符合30.2無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

    31.3雙相障礙,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F31.2]

    目前發作符合30.3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

    31.4雙相障礙,目前為輕抑鬱[F31.3]

    目前發作符合32.1輕抑鬱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標準。

    31.5雙相障礙,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F31.4]

    目前發作符合32.2無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標準。

    31.6雙相障礙,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F31.5]

    目前發作符合32.3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標準,以前至少有1次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標準。

    31.7雙相障礙,目前為混合性發作[F31.6]

    [診斷標準]

    1 目前發作以躁狂和抑鬱症狀混合或迅速交替(即在數小時內)為特徵,至少持續2周躁狂和抑鬱均很突出;

    2 以前至少有1次作符合某一型抑鬱標準或躁狂標準。

    31.z 9其他或待分類的雙相障礙[F31.8;F31.9]

    31.91雙相障礙,目前為快速迴圈發作[F31.8]

    在過去12個月中,至少有4次情感障礙發作,每次發作符合30.1輕躁狂或30躁狂發作、32.1輕抑鬱或32抑鬱發作,或情感障礙的混合性發作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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