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詳細列表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注:(1)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鑑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應得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3500×25=87500元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為3500××85%=2975元
注:(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則小李應當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4000×16=64000元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則小李應當拿到的傷殘津貼按月支付為每月4000×16=2400元
注:(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例:小劉因工傷致殘,經評定為八級傷殘,小劉月工資5000元則他應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000×11=55000元
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2011年1月1日以後,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20倍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2009年的為17175元,2010年的為19109元,2011年的為21810元。(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工傷賠償標準詳細列表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注:(1)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鑑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應得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3500×25=87500元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為3500××85%=2975元
注:(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則小李應當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4000×16=64000元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例:小李因工造成六級傷殘,工傷前他在單位的工資為每月4000元,則小李應當拿到的傷殘津貼按月支付為每月4000×16=2400元
注:(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例:小劉因工傷致殘,經評定為八級傷殘,小劉月工資5000元則他應拿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000×11=55000元
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於《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2011年1月1日以後,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20倍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例如:2009年的為17175元,2010年的為19109元,2011年的為21810元。(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
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