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通行證辦理條件
(一)車輛為運送不少於5名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
(二)車輛必須年檢合格,且不存在未處理或未繳款違法記錄。
(三)車輛必須持合法有效的環保標誌,其中屬黃色環保標誌的,校車通行證有效期截止為08年12月31日;屬綠色環保標誌的,校車通行證有效期截止為09年4月10日。
(四)駕駛人在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無記滿12分、未發生致人死亡負同等責任以上或者致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1年內未發生超速行駛、超員載客、酒後駕車、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校車通行證辦理流程
(一)由校車使用學校負責彙總車輛、駕駛人資訊,上報區縣教委備案,確認符合校車條件的,加蓋區縣教委公章後,由區縣教委集中到管界交通支、大隊進行稽核。
(二)各支、大隊宣傳科視窗稽核教委蓋章的校車車輛、駕駛人安全狀況,符合申請條件的,告知區縣教委通知申請單位,持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所屬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明、《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狀況稽核表》到屬地車輛管理分所查驗車輛、辦理校車通行證。
(三)車輛查驗合格的,由車管所換髮機動車行駛證,簽註機動車登記證書,由屬地支、大隊駐車管分所民警發放校車通行證。
(四)外籍學校申請辦理校車通行證的,到市教委對外交流合作處先行辦理登記備案後,持相關證明信、車輛行駛證、駕駛員駕駛證,到屬地交通支隊宣傳科稽核車輛、駕駛人安全狀況,符合條件的,到屬地車管分所驗車辦證。
校車通行證辦理條件
(一)車輛為運送不少於5名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
(二)車輛必須年檢合格,且不存在未處理或未繳款違法記錄。
(三)車輛必須持合法有效的環保標誌,其中屬黃色環保標誌的,校車通行證有效期截止為08年12月31日;屬綠色環保標誌的,校車通行證有效期截止為09年4月10日。
(四)駕駛人在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無記滿12分、未發生致人死亡負同等責任以上或者致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1年內未發生超速行駛、超員載客、酒後駕車、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校車通行證辦理流程
(一)由校車使用學校負責彙總車輛、駕駛人資訊,上報區縣教委備案,確認符合校車條件的,加蓋區縣教委公章後,由區縣教委集中到管界交通支、大隊進行稽核。
(二)各支、大隊宣傳科視窗稽核教委蓋章的校車車輛、駕駛人安全狀況,符合申請條件的,告知區縣教委通知申請單位,持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所屬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明、《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狀況稽核表》到屬地車輛管理分所查驗車輛、辦理校車通行證。
(三)車輛查驗合格的,由車管所換髮機動車行駛證,簽註機動車登記證書,由屬地支、大隊駐車管分所民警發放校車通行證。
(四)外籍學校申請辦理校車通行證的,到市教委對外交流合作處先行辦理登記備案後,持相關證明信、車輛行駛證、駕駛員駕駛證,到屬地交通支隊宣傳科稽核車輛、駕駛人安全狀況,符合條件的,到屬地車管分所驗車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