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壹更貳條

    這問題好辦啊,準備材料,認定責任方,不出席按預設法院結果處理,再要求法院凍結賬戶,或者強制執行!現在資訊時代,躲起來就有用了?

  • 2 # 隨波逐流不好嗎

    走法律途徑啊,起訴就行了,準備資料,勞動合同,當天在工作中發病的情況證據,120出診的單據,等等,單位又跑不了,這些事情國家都是有規定的,現在資訊公開,家屬即吃不了虧也佔不了便宜。家屬如果情緒激動,提出非分要求,領導肯定躲著不見了。

  • 3 # 月夢難圓4

    48小時內算公亡,直接單位申請,勞動人事局審批,也不用工廠掏錢,工傷險,二十年工資補償。如果單位沒簽合同,沒交工傷險,建議找律師,收集材料,準備打官司。一百多萬,請律師能利益最大化。

  • 4 # 米哥職場漫談

    親戚在工作中突發腦溢血,送去醫院已死亡,廠方負責人躲起來不出面解決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做為後續處理事情的親戚,要有理有法有據,理清頭緒,才能更好地把事情處理好。米哥建議如下:

    在工作中突然疾病,因病死亡,應視為工傷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那麼你親戚在工作中突發腦溢血,送去醫院已死亡,符合工傷的認定的條件,依法按工傷程式來處理。

    確認廠方已給員工交納了工傷保險,就應按工傷的程式來處理

    做為已亡員工的親戚,先要確認此廠方是否幫助在職員工購買了五險之一的工傷保險。如果廠方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就要求廠方儘快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傷亡之日期限30天。如果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可以以由工傷職工近親屬,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期限一年。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所以你需要確認你親戚已交納了工傷保險,儘快申報。注意申報工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關於工傷死亡的賠償金額和標準,由市縣級社會保險行政部分從工傷保險統籌基金來支付,與工廠沒有多大關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那麼發生工傷死亡可以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564560元。

    廠方沒有交納工傷保險,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如果廠方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那也要儘快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同時向法聘請律師,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要求訴訟賠償標準就按上述工傷賠償標準要求,並加上所有處理此事的人誤工費,律師費及滯納金及精神損失費。並讓法院強制執行。相信廠方只要廠還在,資產還在,這筆你親戚的工傷賠償費一定可以拿到!不怕負責人躲起來不見人。如果不與你們商量,你們可以在法院起訴,法警自然有辦法找到他的。

    所以,在此做為勞動者奉勸用人單位和負責人,不要為省小錢而不給員工交納工傷保險費用,第一這是一種嚴重違法的事件,員工分分可以舉報你,第二一旦發生工傷保險事故,你賠償的金額將會讓你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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