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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茜茜媽媽2009

    常常被家暴的女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懂的保護自己,家暴有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常常被家暴,就說明這個女人一再的縱容自己的老公,而不懂的反抗。女人一旦被家暴,應該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同時保留證據,依靠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對於家暴成性不知悔改的男人,一定要選擇離婚。

    其實存在問題的應該是常常家暴女人的男人。這樣的男人一般都是大男子主義,或者心胸狹隘,多疑善變,或者對自己不自信,自卑心理嚴重等等存在一定的性格缺陷。如果不幸遇到這樣的男人,女人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 2 # 梁鶴豫

    誰也不想被家暴!!!

    女人一再忍受家暴,一個是生性懦弱,缺乏獨立意識,欠缺人格獨立精神,對固有的家庭幸福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對屢屢逞兇極惡的丈夫念及舊情,怯於還手,失於反擊,一次次縱容了丈夫的欺凌,又一如一次次默許了她丈夫對她無以復加的侵犯與傷害。

    人常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正如魯迅先生講過那些悲劇中的小人物:"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唉唉唉…有因有果,有過去因果,有現在促進因緣條件,一樁樁今日說法裡的悲劇故事輕描淡寫在你無法了知的世界裡頻頻發生,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痛忍著煉獄之苦,一件件發生在圍城的楚漢之爭啊,不是誰想不出現就可以避見的啊……

    吾在婚姻裡痛不欲生,又缺乏掙脫婚姻後無依的勇氣,平生見識了一個男人的嘴臉業已足夠,於是尊嚴被無數次踐踏最終走向麻木。於其說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這唯一高尚麻醉了自己的理由,不如說沒有自信的女人地可悲!!

  • 3 # 智慧之都

    家暴,一說到家暴就有點司空見慣,老生常談了。家暴總是與愛情與婚姻相伴,家暴是愛情的剋星,是婚姻解體的導火索,總是揮之不去。在法制健全的今天,特別是反家暴法出臺後,家暴依然存在。導致不少女性一直在痛苦中煎熬,在痛苦中徘徊,難以自撥。這其中有矛弱的纖纖女子,也有剛強的女強人;有初中生,也有大學生,博士生也不例外;有普通女子也有女明星,受害群體之廣,令人無法直視。那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

    1. 婚姻沒有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了男財女貌的基礎上。

    前幾天我接收一件Case。一位女客戶向我傾訴,她26歲是一位漂亮的女人,在一次相親會上邂逅了她的老公。老公36歲年青有為是一家公司的老總收入頗豐,婚後老公經常打她,打得鼻青臉腫,多次住院。想離婚可家人不允許,哥嫂的工作都是老公給解決的,嫂子說你就忍忍吧。離了這樣能幹的老公上哪兒找,於是為了家人忍了。

    2.三觀不合。

    夫妻兩人沒有共同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面對問題的時候,誰也不服誰,咋辦?擂臺上見高低,強行整服以統一思想。

    3. 人品不行。

    從小就有動手不動口,舞槍弄棒的壞習慣,喝酒之後更是酒壯英雄膽,天王老子都敢揍,眼裡那有王法,更不要提老婆了。

    4. 女人天性懦弱。

    女人天性懦弱挨家暴後不敢聲張,特別是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深入人心,就更不敢聲張,同時孃家人沒人替她撐腰,就更不敢了,只好忍氣吞聲。

    5. 經濟不獨立

    這種女人經濟不獨立,依賴男人過日子,事情鬧大了,老公斷糧自己以後生活咋辦?所以沒底氣鬧離婚。

    6. 對婚姻心存幻想

    這種女人認為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相愛。打了她還認為是愛,打她是一時情緒失控,一時糊塗,特別是事後男人道歉式的甜言蜜語,她還真的信了,同時為了孩子,她也不敢離婚,只好帶著幻想過日子。

    7. 法律執行不到位。

    出現家暴到民政部門或派出所報案,只要不出現動刀動槍整出來的明顯傷痕,都是勸和不勸分當個和事佬,誰也不得罪誰地調和一翻,不了了之,最後女方絕望了。

    8. 名人效應。

    有些女明星即使家暴了,也不敢說,不要說家暴有些女明星在圈內被潛規則了也不敢說,說了以後,還怎麼混?畢竟以後的路自己還要走,因小失大,得不償失嘛。

    所以要避免家暴,婚姻還得要回到講感情,講三觀,講人品的軌道上來。自己還得要自立,自強才能更生,依靠他人不遭家暴才怪,依靠法律也是靠不住的,在司法戰線上工作遭受家暴的女性也是有的。光靠法律就能解決家暴的話,家暴一詞早就消失了,何以延續到今天輪到你我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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