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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連城

    不會介意啊!不僅要財產公證,所有的一切都要公正啊!這樣才公平呀!比如,誰生孩子啊?生孩子跟誰家姓啊?生孩子的營養費,誤工費,事業收入的損失費,停滯費,身體的損傷變型費,孩子的冠姓費!誰做家務?誰帶孩子?保姆費…這些也得淡妥公證呀!最好,做愛要公正啊,誰主動誰掏錢呀

    後記:作為一個過來人,我希望所有的未婚女性記住!現在的婚姻法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對女人都很苛刻。結婚必須要謹慎,寧可單著都不能隨便進入婚姻!不隨便結婚生孩子,就是女人對自己最大的尊重,對孩子最大的負責!婚前一定要做好安全框架,一定提前保障自己的利益!好的婚姻一定要談錢,談的是錢,看的是人心!

  • 2 # 用心愛你40

    這個問題沒有統一答案,只能說因人而異。

    中國有獨特的傳宗接代的思想,即首先把傳宗接代說成男人的使命,那麼婚姻就意味著女人幫助男人完成使命。在從前,男人要付出養活女人後半生的代價。當然,女人也要遵守貞操觀、三從四德等婦道。

    現代社會崇尚男女平等,但傳宗接代的思想依然存在。許多女人仍然認為“花男人的錢、靠男人養活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生孩子是給男人傳宗接代。不信你看網路平臺上的兩性辯論,女人的終極理由總是“生孩子隨誰的姓?”她們理解的男女平等是在傳統與現代規則中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並努力使之成為社會標準:既要求男人尊重自己,又要保留“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傳統福利,同時把貞操觀、三從四德等當作封建糟粕統統拋棄。因此,她們在擇偶時必然要求男人的經濟條件強於自己。但男人如果因此去做公證,說明他不想讓自己享受傳統福利,這是明顯違揹她的價值觀的事情,如何能夠接受?

  • 3 # Sjxm棉花糖

    假如是我我不會介意的,畢竟那是人家的婚前財產,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你好好跟人家過日子,尊重長輩,勤儉持家,教子有方,兩口子相互尊重,互敬互諒,白頭偕老,東西還不都是你們的,即便東西不是我的我也不介意,畢竟都是身外物,感情第一,身體健康第一。不過假如反過來兩個人半截分手了我也不會要對方婚前的東西,畢竟那不是我的,所以現在愛孩子的父母不管男孩女孩都會給自己的孩子買婚前的房子。

  • 4 # 好朋友心想事成589

    這個沒有標準答案,會有女生不介意的,但這只是少數,因為在當今這個社會大部分女生都是衝著男生的身價或財產去的,如果一個男生身無分文這個男生身邊會有幾個年輕美貌的女人和這個男生談愛情?

  • 5 # 夢裡采薇與雲飛

    我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滿八年財產共有”的時代結婚的,我老公名下正好有五套房子,是公婆為防未來收遺產稅過戶給他的,他就做了財產公證,我和我父母都不介意,因為那是人家婚前掙得,防一個沒血緣關係的人非常正常。捫心自問,如果我是男人也會這樣。在一起是至親至疏的夫妻,離了就是陌生人,誰願意被陌生人毫不費力的一下子劈走一半的家產?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又有幾個不是衝白頭偕老去結婚的?只要好好過日子白頭偕老,公不公證還不是兩口子合用的?

    現在嘛,新婚姻法瞭解一下,公不公證,女方都沒份兒。婚後收入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我沒他掙錢多,我已經佔很大的便宜了。我孃家也佔女婿很大的便宜了。雖然說我們當地自古不要彩禮,興女方陪送,處女出閣不能要開門錢上車錢下車錢(不要開門錢就只允許女性鬧新娘。不允許任何人攔處女的婚車要錢),嫁女宴要按娶媳婦標準來辦而且還是花女方自己的錢,我以處女身出嫁,看似我孃家賠大了,但我們那裡有“一個女婿半個兒”的風俗,我爸的葬禮的花費(我爸猝死時剛把流動資金全添入牛場)和我媽住院時(我媽住院時尚無新農合,我弟那時剛結婚有了孩子)押金全是婆家主動出的錢(我婆婆曾這麼說我媽:“跟你半個兒子借啥錢呀?親兒子拿不出了就該讓半個兒子全出。古人也沒規定半個兒子贍養岳父母必須出親兒子該出的一半。”),單這兩項就比周邊縣區的天價彩禮貴多了,我算了算,這十幾年來,沒正式工作的我連我媽醫藥費都掙不到。

  • 6 # 搞笑我是認證過的

    本來婚前財產就是人家個人的,公不公證也是人家的,即使不公證,到時候離婚的時候人家一樣可以不分給你,畢竟這是人家的婚前財產。

    既然有人說到《婚姻法》,那我就提一下,《婚姻法》保障的是你們結婚後的權益,而不是婚前的。

    反過來說,如果你不同意人家公證,那是不是可以懷疑你在圖謀人家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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