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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電影鏡頭讀名著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有點偏了,不是什麼新事物取代出版社,而是說出版社很可能已經不存在了。為什麼這樣說呢?

    其實答案早就存在了。亞馬遜的電子書出版已經嘗試了新的出版方式。就是不通過出版社,把出版社的環節省略掉,直接跟作者簽約,經過作者授權,在亞馬遜上出售電子書。這個嘗試現如今並不順利,因為現在大部分讀者人群已經養成了讀紙質書的習慣,他們對電子書還沒養成根深蒂固的喜好和閱讀習慣。

    新一代的讀者,逐漸習慣了電子書的閱讀方式,他們從小耳濡目染,接觸的都是電子媒介,所以紙質書對他們而言,並沒有特殊的感情和意義,他們只會覺得紙質書是沉重的羈絆,佔領大量的空間,攜帶不方便,閱讀也不方便,電子書就省事得多。他們對出版行業再也沒有什麼感情,自然就會投入到對電子書的喜愛中。大概在那個時候,出版就意味著跟亞馬遜這樣的網路巨頭簽約,直接出版電子書。

    當然,出版行業有些環節是無法省略掉的。我們能注意到,無論是亞馬遜,還是豆瓣上,他們出版的電子書,都是跟紙質書同步發行的,換句話說,電子書也需要編輯、校對和審閱,這個編輯環節是必不可少的。如果電子書有一天完全代替紙質書,但是也需要編輯參與到這些環節中,比如發現作家,約稿,編校稿子,只不過省卻了印刷紙質書的過程。

    所以說,出版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是編輯,他們以後可能會在出版社失業,但是會在亞馬遜等這樣的網路出版平臺找到新的編輯工作。因為無論是電子書,還是紙質書,編輯環節什麼時候也省略不了的。

    我一直強調一個觀點,傳統出版業不會完全消失。這個根據在於,紙質書的出版也不會完全消失,被電子書代替。最多以後的出版社會變成家庭作坊式的小出版行業,但是它們依然可以靠紙質書出版生存。紙質書在未來的發展很可能比現在還要好——當然是小範圍的那種好,因為當所有的紙質書出版式微的時刻,在殘酷的競爭中保留下來的紙質書出版就成為了一種奢侈品出版行業,就如同現在的很多藝術品一樣,它們的價值已經成為了奢侈品的價值,收藏的價值。而電子書的普及,就會助長這種奢侈品的發展。這就是我的觀點。

  • 2 # 拾書小記

    哥們兒的腦洞有點大,雖然我不相信紙質書會徹底被取代,但順著兄弟的設想,我願意做個假設。首先,紙質書要製成至少要幾個環節,首先需要有策劃這本書的團隊,它可能是圖書公司,也可能是某個出版社,但是最終一定是要出版社提供書號才能出版,這是第一個層面。第二個層面是,不論是圖書公司還是出版社,拿到出書資格後還需要印廠去承印,而出版社和圖書公司的確是比較重要的一環。如果紙質書被淘汰,那麼取代出版社及圖書公司的將會是某種藝術形態的文創類公司,他們將繼續實現紙質書所固有的藝術價值,成為一個文創品牌繼續延續下去。而數媒機構將持續做大,電子出版將不斷被加強,版權意識將更大範圍內地傳遞給更多人,作者將更大程度被尊重。因此,基於題主的假設,能取代出版社地位的新事物應該是數媒機構和文創策劃公司。

  • 3 # 八磚學士

    出版社出版紙質書,是人們對這個問題的基本認識。這種性質,可以追溯到唐代。那時候剛剛發明雕版印刷術,民間的私營出版業性質的“刻坊”也在此時出現。

    宋以後,官方刻書的機構是國子監、興文署,這些單位設有專職官員、編輯校勘人員和刻字工人、印刷工人。

    明代和今天各個部委下設出版社的格局非常像,如都察院、工部、禮部、兵部等國家機關都兼理刻書工作。地方上,各省都有布政司、按察司刻書,甚至一些財力雄厚的府縣也自刻書籍和地方誌。

    清代發生了重大變革,官刻集中於內府的武英殿。鴉片戰爭以後,墨海書館於1843年由新加坡遷到上海,中國的現代出版就從這裡開始了。

    但是,以今天的視角看,出版社並非只能出紙質書。出版社的實質其實就像一家唱片公司——鋼絲流行的時候可以發行鋼絲,磁帶流行了時候就發行磁帶,cd的時代來臨則發行cd,網路時代索性直接在網上賣音樂檔案。

    因此,唱片公司的職責是和協助歌手推出作品、推向市場,至於透過怎樣的物質載體和使用者見面,那要看時代的技術條件。

    今天的社會效率對資訊、知識的傳播提出了新的要求,有的資訊已經不必印在紙上才能傳播。但是即便你要用kindle讀電子書,這個檔案也得有人來編輯;你要聽看音訊影片,也得有人給你剪輯。所以,即便有朝一日紙質書徹底被淘汰,出版社依然是出版社,只不過產品的輸出形態不必是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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