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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風微涼歲月水清

    下面正文:

    夢是人在睡眠過程中的一種正常生理現象。每個人都會做夢只是有多、有少;有的醒後記憶猶新,有的模糊不清或覺察不出。那些斷言自己從未做過夢的人,只不過是忘記了而已。因此,對於做夢不必大驚小怪。當然,如果做夢過多,影響正常的睡眠,醒後頭腦昏沉,精神恍惚,全身疲憊無力,夢境仍久久纏結腦中不散,這就屬於病態,有損於身體的健康。

    新生嬰兒最初幾天可能不會做夢,原因是他缺乏外界印象沒有夢的客觀源泉,或者因為他的大腦皮層細胞的發育尚未達到保留外界印象的程度。可以看到,六個星期以後的嬰兒在睡眠中已經會笑、發聲和吮吸,這可能就是做夢的表現。

    對於夢是怎樣形成的,說法不一。巴甫洛夫高階神經活動學說認為做夢是睡眠的異相階段的產物。在反常的睡眠狀態時,由於輸向大腦皮層的血流量加大,氧消耗量增強,因而使得腦神經細胞仍然進行十分活躍的代謝活動,抑制狀態不深,還在處於所謂的“工作”(興奮)狀態。在接受來自體內外各種刺激的情況下,相應的記憶痕跡便"復活"起來,於是便會產生各式各樣的夢境。

    睡眠時如果聞到香水或花香,可能會夢見置身於百花爭豔、芳香撲鼻的花園裡;冷冰放在額頭上,會夢見嚴寒的冬天;聽到水聲,會夢見下雨;臉上被敷蒙毛巾等物時,會做被窒息、停止呼吸的夢等等。也有人時常夢見狗咬腿,醒來時仍隱約作疼,後經診斷,腿部患有疾病。這都是體內外刺激發出神經衝動,傳到大腦皮層相應的神經中樞部位,從而引起神經細胞的興奮活動所造成的。如果是白日的思念,例如,接到遠方親人的來信或在準備考試,也會夜裡做夢和親人相聚或正在緊張應考等等。這是因為大腦皮層的相應部位的神經細胞興奮強度過強,在睡眠時得不到充分的抑制,繼續處於興奮活動狀態的緣故。一股說來,白天多焦慮、恐懼和願望時,處於疲勞、空腹、高燒狀態時,受到聲音與物理性刺激時,氣壓與氣溫顯著變化時,都容易做夢。調查結果證明:屬於視覺的夢最多,其餘逐次是:聽覺、運動覺、觸覺,最少的是味覺。當然,有些夢是重疊的,如視覺與聽覺並存的夢。視覺夢中也有彩色的夢,如紅花、藍天等等,約佔視覺夢中的十分之一。

    夢的內容因年齡不同而不同,和知識、經驗的豐富程度也有關聯。日有所思的願望不同,夢境也會不同:小女孩夢洋娃娃,發明家夢發明物的完成;母親夢中見到遠方的女兒等等。同一刺激因子可以引起不同的夢。夢境和過去的經驗有關。兩、三天以內的新經驗的夢約佔75%;遙遠的童年時代經驗的夢約佔15%;而和過去經驗完全無關的夢只約佔10%。

    夢的種類廣泛而又多樣。中國古書《周禮·春官·占夢》中講夢有六類:“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其實夢的內容不僅限於這六類。每個人都會做各式各樣的夢:延續日間創作的夢、回憶的夢、幻想的夢、甜蜜的夢、耽憂的夢,等等。有時候夢是那樣美麗、歡樂,簡直不能用言詞表達,恨不得畫下來;有時候夢曲折有趣,就像戲劇一樣;有時候夢陰鬱可怕,醒來後一身冷汗。在有些夢中我們好像旁觀者,像看一場電視劇一樣:在另一些夢中自己又身臨其境,參加了事件的進展,又哭又笑、又驚恐又憤恨。也會做"夢中夢",《莊子》中說:“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夢中又夢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夢又經常是沒有邏輯的。在夢中,慣常是最荒誕、最矛盾的各個行為與事件以極其難以置信的形式交織著。所有這些,足以說明做夢是屬於低階的大腦活動,是一種低階思維的表現。人在做夢的時候,相應的大腦皮層活動處於低水平的粗糙活動狀態,大腦皮層反應的整合作用不完備,對於事物的分析往往是錯誤的、離奇的、幻覺的,把過去的事情以混亂形式呈現出來。所以說,做夢的內容和原因並非神秘,是可以分析說明的。

    人在做夢時,眼睛雖然閉起來,但眼球仍在不停地迅速轉動著。測量這種“迅速眼動”時的眼動情形,就可以準確地查出做夢的時間來。用這種方法現已查出,人類做夢的週期大約是九十分鐘。

    有些生理學家,認為一定數量的夢是必需的,因為它可以使人的高階神經活動得到鬆弛,從而可使精神上起到緩衝、調劑與鎮靜的作用。他們經過實驗證實,縮短做夢的時間會使人產生急躁與焦慮的情緒。一些生理心理學家論斷:正常的做夢有利於人的智力的恢復,因為一定程度的神經興奮有助於神經聯絡的建立與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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