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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小堯大三時結識了男友小蔡,工作五年之後的元旦,是他們商定的結婚日期。婚前將近,鑑於男友家境不算優裕,為減輕男友壓力,小堯主動提出不要彩禮,而男友提出,婚房是兩人共同居住的,應該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大家覺得這種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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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野之舟

    單看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兩個人從原生家庭走出,共同組建一個新家,共同出錢出力,都是應該的,而且婚後大到生老病死,小到柴米油鹽,都應該共同經營,共同努力,不過這個要求是男方說出來的,在中國普遍的大環境下還是感覺怪怪的,如果男方不雙標,除去這件事,婚前婚後無論任何事都遵從現代觀念絕對支援,就怕有些人是隻要對自己有利的,現代觀念有利就說要遵循現代,傳統觀念有利就說要遵循傳統,這種人絕對自私自利,所以一定還是要看清人品,觀念要彼此學會理解,調整,這樣才能走的長遠

  • 2 # goldenticket

    合理,這樣最好。

    房子這兩個人名字,無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都有參與,都有付出。女人腰板也值,男人會有所顧慮不會動不動就讓女人滾,這是他的房子!!!

    車也一樣,婚後買最好。都屬於婚後財產,男人也不用整天喊女人拜金要車要房了。而且女人也不用擔心被離婚後一無所有了。

    這樣男人也有理由出的起彩禮了。不再為自己的精明和現實找理由了。

  • 3 # 天才大熊貓喵喵

    我來說一個絕對公平的思路:1,房子首付一人一半,貸款一起還。名字寫雙方,不和父母住。如果買車的話自己買自己用的車。2。雙方婚後自己的錢自己管自己用,同時設立一個共同賬戶,每月定時往裡面轉等額的資金,比如一人4000塊錢。用於共同生活開支。剩下的錢自己用自己的。3,家務共同分擔,一人做1天,或者按內容分工。包括帶孩子。4,自己的父母用自己留著的那部分錢去孝敬。共同賬戶的錢不動。兩邊父母時間分配上基本均分。5,過年一邊一次。6,不生孩子,或者要生找代孕,費用從共同賬戶出。如果女方願意自己生,就由男方補償女方代孕價格一半的費用。但懷孕期間女方因不能工作造成的損失自己承擔。7,沒有彩禮嫁妝。或者彩禮嫁妝等額且全部回到共同賬戶中。8,生一個孩子姓抓鬮,生兩個一邊一姓。9,婚禮共同承擔,一邊一半。大家覺得合理不?

  • 4 # 無名無心也無情

    男方家沒有那個經濟實力,房錢一家一半有何不可?我有個閨蜜的女兒去年結婚了,大學開始相戀5年,準備結婚,婚房110萬,男方拿不出這麼多,女孩就跟她媽說,你別太為難他家,關係弄僵了我嫁過去也不好相處,房錢一家拿50萬吧。我閨蜜同意了。結局是男方女方各拿50萬,男方又給了10萬彩禮,我閨蜜也都給了小兩口,正好夠房錢。現在結婚了,小兩口幸福美滿,哪有那麼多的一步到位?剩餘的小兩口慢慢掙去唄,我們結婚的時候也啥都沒有,也不是慢慢的啥都有了嘛。我閨蜜說,男方父母說了,看小兩口來回坐公交車不方便,再攢點錢給他們買輛車。你看這樣多好!男方要是真的沒錢,女婿又真的優秀,女方家長,你就真的忍心為彩禮為房子搭上女兒一生的幸福?或為彩禮為房子讓男方家背上債務,你女兒就幸福了?

  • 5 # 使用者6021032200212

    合理。婚房由男女雙方出,裝修也由男方女雙方出。房產證寫男女雙方名字。房間家用電器女方出,傢俱等一切用品男方出。汽車男方出。結婚酒席等男方出。首飾男方出。你們看合理嗎?

  • 6 # -樂天鼠-

    不合理!是個男人別說讓女方家裡出一部分錢買房,就是讓自己的父母出錢也不合理。能結婚你已經是成年人,該有自己承擔生活和生存的能力。努力工作賺一些錢,省吃儉用點攢個首付,婚後兩人一起承擔還貸款。這樣真正屬於你們一起努力,並屬於你們共同汗水澆灌出來的共同財產才有幸福感。

  • 7 # 一帆風順人生

    如果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男女雙方的父母都可以同時跟自己的兒子女兒一起住進新房,那麼問題就來了,由其是獨生子女,雙方4個父母如果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那這一家子的日子真的應該是沒辦法過的,家裡有多少個老人就有多少種生活方式,想想這一家子應該是沒法過日子,所以男女共同買房要建立在婚後20年後用夫妻共同產財購買如果新婚共同買房不可取,以當下父母的愛子和會算計之心最好是個人出資買房,個人禺見不喜無噴。

  • 8 # 玄凌蒼

    這個就要看你個人的思想觀念了,畢竟現在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可能也是大多數女方的正常要求吧,真正能夠接受雙方共同出錢買房的應該是少數……

    結婚是兩個人正式開始一起生活,女方在彩禮的問題上提一個合適的數字,不為難男方;有雙方共同出錢買房;計算好各個假期的時間,儘量做到兩邊都去,尤其是過年;孩子也可以跟母姓。這些都是基於公平的原則,真正屬於兩人的婚姻生活,是兩個人結婚!而不是嫁或者娶……

    婚房兩家共同出錢是合理的,但是在你主動提出不要彩禮的情況下,男方是怎麼開口提這個要求的?建議好好想想當時的情景,還有男方的家庭素質……

  • 9 # 超愛旅遊的小魚兒

    這個可以有。但雙方出資,寫雙方名字,雙方父母都不在新家住,生兩個孩子,分別姓父母的姓,女人一直要男女平等,我不要你的彩禮,雙方父母都要給養老,下班回來共同做家務,做到真正的平等。

  • 10 # 不想說話看看就好

    我覺得挺合理啊!共同買房,房產屬於兩人,但前提一是兩人是真心相愛,二是必須是在兩人工作的城市,真正是他們自住,他人不得長住,包括我。房證上只寫他們兩人的名字,要有書面宣告已付款不是借的,如果是借的則是借方一人的債務,和對方無關。我也是隻有一個女兒,家裡也有房。有同事曾和我開玩笑說,以後誰娶我閨女算是有福,兩口有工作,脾氣好,房子已準備好,不要求對方買房。我說拉倒,我的房子只給我閨女自己,閨女出嫁,我一不陪送房子,房子手續我會在她婚前辦好,是閨女自己的。二不陪嫁裝修,若男方也有房,以後住誰的誰裝修;沒房想住閨女的我們裝修,閨女當家;想共同買房,就共同出資,共同裝修,共同當家。三不陪嫁車子,閨女工作後需要就買車,結婚就帶走,一輩子就給閨女買這一部車,想換是自己的事。我才不會傻到出錢裝修別人的房子,給閨女買件到手就貶值的物件,有那錢不如給閨女在婚前付個首付買個小房。

  • 11 # 初蔻情感說

    如果女人可以不用生孩子,那也可以一起支付任何東西啊。比如生活費、日常開銷等,就像兩個合夥人一樣,共同出資、共同享受的關係,有什麼不好呢?

    可是合租的夥伴吧,他們如果對室友不滿意了,隨時可以換房、換人。但婚姻,不會允許你輕舉妄動。

    也不是說房子一定要男方買,女方可以支付一半費用。支付之後,女方就有了一半的決定權。

    比如,男方家裡親戚來了,女方有權決定讓不讓他留下。而男方買房的就不太一樣了,在家裡還是硬氣些的。

    不是有男人喜歡說:“你給我滾出去”嗎?就是因為房是男方買的呀。

    我倒是同意女方給自己存點錢,付個首付,再按揭還貸,有套自己的房。如果實在沒能力買房呢,就租個房另過。

    本來,雙方買房是一件可以商量的事情,這沒什麼。但題主描述的這個男人,我實在反感。

    男方提出,婚房應該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這種要求合理嗎?單是這句話沒問題,可以考慮。

    可是大三就交的男友,工作五年之後,確定婚期之時,男方才提出,婚房是兩人共同居住的,應該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這個行為就太令人不恥了。

    而且女方還主動提出不要彩禮,算得上是通情達理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男方還要提出這麼無理的要求,就是拿捏準了,這女孩離不開他。

    這種男人,還嫁什麼嫁呢,除了算計,他還有什麼?工作5年都付不起首付的男人,今後能有多少實力讓妻兒過上好生活?

    從掙錢的態度看人品,這話一點錯不了。你可以沒有,但你不能找理由。

  • 12 # 城鎮戶籍打工者

    為了閨女的幸福,我很贊同雙方共同出資、共同還貸、共同擁有房屋產權的生活方式。

    普通人家,結婚購房都屬大事。女兒找到相互愛慕的人,欲結連理,是喜事。雙方共同出資建立的小家庭中,夫妻間是平等的,這是未來夫妻和睦生活的基礎。

    講件實事:1997年底結婚時,我無房。岳母不僅沒要分文彩禮,還拿出一萬元現金,給閨女作為陪嫁。1998年,我們終於湊齊首付,貸款買下城郊結合處一套建築面積不足五十平,使用面積(裝修時內量)不足三十平的小二居(現在很難有此類步梯房了),產權夫妻共有。

    年輕時夫妻總有磕碰的,第一次矛盾激化時,吵完架,妻收拾東西,準備衝出門。

    我堵門口,問她:要去哪?

    她答:回家。

    我講:這不是你家嗎?

    她答:不是的,這是你家。

    我講:這房子總價五萬,首付三萬,其中有你老孃出的一萬,我出的二萬。就算我倆分開,至少大臥室(內量10.3平米)歸我,小臥室(客房,內量7.2平米)也該歸你。咋說只是我的家,不是你的家。

    妻徵了徵,隨即進入小房反鎖了門……

    從此以後,我們夫妻倆吵鬧不出門,全在屋內兩人解決。直至現在,雙方老人都沒見過倆人發生大沖突。

    結婚二十多年了(即將喜慶銀婚),夫妻還恩愛盛濃。年輕時,相互的經濟獨立,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點。

    所以,很贊同年輕夫妻一同出資,共建愛巢。

  • 13 # 方舟啟航

    慢慢一切都會迴歸本質。

    男女相愛,

    就是看中了對方已經存在的條件。

    比如,

    “靚麗可愛”☺“英俊瀟灑”

    等等

    父母擁有的財富社會地位,

    只是其中一項條件,

    但他們可以給予,

    也沒有必需給予。

    再比如,

    父母可以給年輕人“看孩子”,

    也沒有規定就必須給自己“看孩子”

    所以,

    隨著時代變遷,

    有些之前的條條框框就成了一點“潛規則”[偷笑]

    而必要的是:

    你是否真的愛對方,

    你是否真正瞭解對方,

    你是否願意在困難時幫扶對方。

    ……

    “談條件”只是為了將來更好的生活,

    而不要成為自己擇偶的羈絆。

    經營家庭,

    比做生意難的不是一點半點[思考]

    如果,

    婚前大家核心價值觀都達不成一致,

    遇到困境時只能“各自飛”了…

    期望,

    命運交到自己手中,

    而別人的建議只是個意見…

    順祝大家工作順利。

  • 14 # 韋小寶1912275

    22歲大學畢業。工作5年,兩人在一起7年,雙方年齡都應該在27--28了。且不談其它,兩個都是高學歷,戀愛這麼長時間了,不會連以後結婚住哪裡都沒有考慮吧?

    可能雙方在所居住的城市無依無靠,收入因為才開始工作可能不是很理想。但是所有的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上了大學,你不努力,那些努力的都在拼命學習和接觸社會。你就天天玩遊戲混個畢業文憑你說能夠找到什麼有理想收入的工作。

    兩個人都工作了五年,咱不說有沒有家庭助力。單就一點,你們兩個交往那麼長時間準備結婚,買房居然連個首付都拿不出來,還一方說考慮另一方家庭困難,免彩禮了,另一方說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要買房就要都出錢。要我說啊,這倆貨都不靠譜。

    魚找魚蝦找蝦,你們真是天生的一對。知識改變命運在這裡沒有看到。看到的都是怨天尤人,互相埋怨。

    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是兩人真心相愛,共同抗爭命運,齊心協力地憑你們雙手努力打造屬於自己的愛情驛站那是多麼完美啊!給雙方的愛情長跑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一個屬於你們自己的家這才值得驕傲和自豪。

    白手起家,雙方心和行動在一起,男女雙方才會珍惜這一切,不離不棄。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不是靠想象,是要努力才能夠獲得的。

  • 15 # 彩虹茉莉

    男方這麼說,也肯定是靠自己一個人的能力不能辦到,不隱瞞你什麼。相比借錢把房子買了結婚後讓你替他一起還錢的男人道德得多,值得嫁。反正婚房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我認為是沒問題的。

  • 16 #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沒有錢娶媳婦,就不要談戀愛,就不要禍害良家女孩,男方什麼也不想付出,一味的向女方索取,做法很不地道,很不合理,這種男人,女人就不應該嫁給他!讓他打一輩子光棍!

  • 17 # 你猜猜看呀呀

    彩禮、婚房讓男人苦難多多。建議:男女兩家商量,誰家願意出彩禮出首付款的誰家娶親,不要非得是嫁女兒,也可以是嫁兒子呀!孩子是女方生的,孩子優先隨女方姓!

  • 18 # 美美噠中原

    我支援婚房由雙方共同出資,我覺的這很符合人生觀和價值觀!首先,大家要明白一個基本道理,什麼叫白頭偕老?什麼叫相濡以沫?必竟婚姻最重要的是夫妻共患難,不理不棄,共同奮鬥努力!第二,孩子當然跟父親的姓,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也是社會倫理演化的成果!下面就是我對群裡一些不對價值觀的反擊! 有人說買房,那是男人的事,人家女兒憑什麼嫁給你!那我問,你們把女兒當什麼?是人,還是物,還是商品!那誰花錢買了你們的女兒,是不是就想當於買了物品,想怎麼玩就怎麼辦,就是扔進下水道,也可以嗎?你們價值觀,就是誰有錢,都可以睡我女兒?

  • 19 # 66915路漫漫QXYX

    如果真是這樣,婚根本沒必要結。都單身最好,誰也不欠誰,也不用負責任,喜歡就在一起,生孩子就沒必要了。這樣房子也不用買,各住各的,各管各媽,各用各的錢,還沒有什麼矛盾,膩了各找各的。

  • 20 # 夢572

    婚姻是男權社會的產物,男人想要獲得婚姻,傳宗接代,必然需要有所付出,除非婚姻法修改一成背叛婚姻的一方失去大量的家庭財富甚至淨身出戶,才能要求男女雙方出同樣的財力,否則女的可以自己生孩子,要男的有啥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願意把女兒嫁什麼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