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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雨如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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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南無阿彌南嶽紅松
只能說他命太苦,沒有更好的解釋。我認識一個哥們,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被拐騙了,還是讓親生父母賣了,只知道他上小學前跟的那家人,不是他的親生父母,那家人起初沒有自己的孩子才收養他的,兩年後,那家人生了個男孩,他卻變成了累贅,在一個風雨交加的上午,他跟著養父到一個他從沒有去過的集市趕集,養父說給他買饃吃,讓原地等著,他一直等到天黑集市上沒有一個人,也沒有等到養父,於是,他摸黑來到附近一個村莊,在一家門樓下過了一夜,接下來的日子便是討飯流浪,在一次集市上討飯時,被幾個壞小孩痛打一頓,一個老太太看不慣了,上前制止了那幾個壞小孩,並把他帶到自家開的羊肉湯館飽飽吃了一頓,還給他洗了臉,老太太一看小夥儘管一身破爛,但五官還是十分端正,一家人經過商量,決定把他留下在飯館打雜,他終於有了落腳點。在他二十出頭的時候,那家人決定收他為女婿,不是上門女婿,人家男孩就有四個,唯一的女孩對他十分有好感,家人寵慣女孩,也考慮女孩不遠嫁,這樣可以跟著父母在一起,大家都有個照應。
後來,他帶著老婆到一個城市的郊區開羊肉湯館,臨時在附近租了一間房子住,出租房屋的這家人在收房租金方面要求很是嚴格,決不能超過三天,不然就要崔房租了。有一次,他因為生意不好,沒有及時交房租,人家非要他清了房租後趕快走人,在他們爭吵之時,房東老太太突然看到他下巴上的疤痕,便不由自主的問他屁股上是不是有個坑?他不解的說“有呀”,房東老太太又問是不是在左屁股蛋上,他說對呀,房東老太太非的讓他脫褲子看看,他不解的問道為啥要這樣?老太太說他有個孩子小的時候丟了,下巴上有個疤痕,似乎上打針的時候留下一個坑,他激動的說自己都沒有見過親生父母,房東老太太說明天一起去作鑑定,並說每人各拿一半鑑定費。當夜,他一夜沒有睡著,第六感覺告訴他,他遇到親生父母了,但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一是那個和自己長得很像的疑似親弟弟的那個人非常的自私,若是真的認親成功,這不是明擺著要和他平分家產嗎?再就是疑似親生父母的兩個老人似乎很看重錢,多次因為晚交房租差一點被趕出去,三是自己還有必要和他們相認嗎?自己的情況差,會不會讓人家懷疑自己在高攀?於是,次日的他把房租給房東後,悄然離去。
哥們經常對我說,他的三個兒子和哪裡人的孫子都長的很像,女兒和那家的女兒長得幾乎是一個木子刻出來似的,自己感到滿足了,終於知道了自己的根在哪裡,指導自己姓啥了,指導自己的出生年月日。這輩子不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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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孩三歲的時候被親生父母拋棄,十一歲的時候又被養父母拋棄,他會更恨誰?我覺得可能會更恨他的養父母。
首先,他和養父母一起生活的時間更久,感情更深厚。三歲的孩子實際上可能沒有太多的記憶,一個男孩三歲就被親生父母拋棄了,他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可能並沒有什麼印象,可能也沒有太多的感情。
而在他十一歲的時候,已經有了很多關於養父母的記憶,彼此之間也有了感情,這個時候如果養父母將他拋棄了,在情感上他會更加難以接受。
很多時候,之所以會恨一個人,是因為曾經有愛。一個三歲的孩子對親生父母的愛可能遠不及一起生活八年的養父母那麼多,所以一旦被拋棄,孩子對養父母的恨也會更多。
其次,養父母給了他希望,又親手毀了它,可能會讓他對養父母更恨一些。對於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來說,養父母的出現就是黑暗中的光芒,是絕望中的希望,而一旦養父母又將他拋棄了,對他的打擊無疑是毀滅性的,他也極有可能因此對養父母產生更大的恨意。
其實對於一個人最殘忍的可能不是絕望,而是給了他希望,又奪走了它。對於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來說,從他被拋棄的那一刻起,他就如同置身於黑暗之中,會無助,會恐懼。這個時候,養父母的出現,就彷彿是一道光,讓他不再那麼孤獨無助。
正當他覺得一切黑暗都已經過去了,當他已經習慣了光明的時候,養父母的拋棄無疑是將他重新丟到了黑暗當中。而他因為曾經見過幸福的模樣,所以不幸的降臨會更容易激發他的恨意。
綜上所述,對於一個三歲被親生父母拋棄,十一歲被養父母拋棄的男孩來說,他可能會更恨他的養父母。因為他和養父母相處的時間更久,感情更深厚,況且養父母曾經在他被拋棄的時候給他帶來了希望,所以養父母的拋棄可能讓他在心裡上更加難以接受,恨意會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