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啤酒故鄉
-
2 # 能能的vlog
買的最貴的是一件毛暱,因為看到的第一眼就特別喜歡,買回來以後穿它的頻率也特別的高~每次穿它心情就很好。
其實什麼東西值得買,決不是因為它打折或者是價格的高低,而是它的使用頻率,如果使用頻率低,再便宜的東西買回來也是浪費,反之如果使用頻率高,那就是對自己最好的投資最好的愛。你贊同嗎?
-
3 # 夏至樂樂
最貴的衣服?
那就是羽絨服了
當時公司冬季去旅遊,也是最後一次吧
因為公司轉讓了,原老闆請客的
記得買了一件羽絨服500元,還有羽絨褲+鞋子+帽子
好像用了1300元
那年的年終獎才1500元
肉疼了很久
無法,
南方的孩子特別怕冷
去的是邯鄲
聽說零下幾度
擔心自己凍壞了
去到之後才發現
其實
熱出一身汗
廣東品牌的羽絨服太暖了
後面聽朋友說
北方品牌的才剛剛好
-
4 # 大可樂兒
多少是貴?多少又算便宜呢?
對成年人來說,如果經濟允許,幾千上萬甚至更多都so easy,但是 對於沒有經濟能力的小朋友來說,也許幾十塊錢就是她無法企及的高 度。
是的,我就是一個曾經很窮的小朋友。
90後的孩子一定都經歷過非主流的時代,我也不例外。
現在回看,覺得自己的眼光好low,但當時真的愛的不行。
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劉海,破洞牛仔褲,加上過膝長筒襪。試問哪個 女孩不想穿成這樣變身校園弄潮兒呢?
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天吶,我當時的審美真的令人迷醉呢。(圖片在 網上找的,因為當時的大頭貼已經被我銷燬了。)
十二三歲,作為剛開始叛逆的girl,對這些奇裝異服愛的不行,但是 爸媽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穿,買衣服也都是中規中矩的T恤襯衫。
沒辦法,只能自己攢錢買。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那一套衣服帶上褲襪加起來一共要150,而我一 個星期的伙食費只有30塊。
我開始天天只吃一頓飯,五毛錢的饃夾菜,外加一包泡麵,一塊五能 頂一天。
這樣一個星期除掉文具和往返家校的路費,能省十幾塊,第一個月攢 了五十幾塊。
但是離150還差將近100,我覺得這樣不行,於是改變策略。開始兼職 幫男生們寫情書,一封五毛,外加一包零食。這樣我就可以不用吃泡 面了。又省錢了呢,我可真是個商業鬼才。
當時郭敬明的小說看多了,所以酸酸的文筆還是能模仿出來的,再加 上字跡也OK,於是輕鬆幫不少男生追到了妹子。甚至還有了回頭客, 口碑好了之後,一傳十十傳百,來找我寫情書的客戶多了起來。於是 我火速攢夠了150。
懷揣著這筆鉅款,我來到了學校附近最潮的服裝店。買下了這套心儀 已久的衣服。
從此以後,我也是時尚界的弄潮兒了。
但是回到學校,只穿了一天,就被老師揪去批評了,因為學校不允許 穿這種奇裝異服,回家也不敢穿,所以這套斥巨資買的衣服就放在衣 櫃裡落灰了。
前幾天偶然回家翻到嚇了一跳,覺得我當時真的是腦子進水呢,但是 又莫名很感動,覺得年少時為了自己喜歡的東西真的能奮不顧身呢。
這件衣服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貴,但是我可能會記一輩子。
以上。
插一句題外話,聽說,我幫忙寫情書的小情侶們,後來好多人設崩塌 分手了,女孩子委屈巴巴:你信裡邊說你顛倒整個世界,只為擺正我 的倒影,現實中卻連520只千紙鶴都不願意為我折,你根本就是個愛 情騙子,我要跟你分手!
男生拿著情書來找我退貨,我很委屈啊。這麼說,那些女孩子愛的其 實是我的文筆啊。我只負責領進門。後續你得努力啊。如果我是男生 ,哪還有你們什麼事兒!哼!
回覆列表
買過最貴的衣服是420元,北極蓮水貂絨的,2018年很流行,穿著也暖和,款式也時尚,這種面料必須買好點,當然我這個價格也算水貂絨中比較適中的價格了,個人感覺,女人穿衣服更穿的款式和舒適度,所以有時候沒有必要過多追書價格,因為女人淘汰衣服的速度還是比較快的啦!當然人生再世,努力奮鬥最終不也是為了家人,為了生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