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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陪娃兒讀書的娃兒她爸

    一個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做錯題,寫錯字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因此就罰他寫150遍,這個懲罰實在是有點重了,而且這種事情還屢見不鮮,值得讓我們深思。

    在這個“罰抄150遍古詩”事件裡,從學生、老師和家長3個方面深入分析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後果一:罰抄150遍並不能讓孩子就此學會古詩,也不能保證下次他就會背會寫。

    後果二:孩子因為寫錯字而被罰,那他下次為了避免被罰,可能會作弊、會抄書或者抄同學的。

    後果三:他可能會失去對學習的興趣,甚至逐漸厭學。

    後果四:懲罰會導致學生對老師的怨恨和報復。最近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已不足為奇,比如說2018年那起引起社會大討論的“學生畢業二十多年後,攔住老師扇耳光”事件,不得不引起人們的警醒。

    後果一:影響師生關係,學生會對他有怨恨和反抗。

    後果二:會讓學生對他這門課不感興趣,導致這門課的考試成績差。舉個我小學四年級時的例子,數學老師說我的作業本格式不夠清晰,就把我原先寫的撕掉了,讓我照著另一個同學的作業抄,我當時心裡特別的不服氣,也很不喜歡這個老師。後來也不愛上他的課,不想好好學數學。

    後果三:如果老師經常用罰寫的辦法解決學生不會背寫古詩的問題,他會進入懲罰方法的“舒適區”。當他意識到這個問題時,想再改變也許已經比較難了。

    後果一:孩子被老師罰寫古詩,家長會覺得沒面子。有些家長還會認為自己的孩子差,因此會罵孩子笨、給他丟了臉,甚至可能再打孩子一頓,讓孩子受到雙重羞辱。讓我想起我家親戚的孩子,因為沒寫完作業,被老師留校罰站,爸爸去接他回家的時候,感到特別沒面子,還當眾推搡了孩子。

    後果二:家長會對老師有怨言,認為老師教學水平不行。

    後果三:造成家長和老師的合作受到影響,最後受害者還是孩子。

    美國兒童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說:

    唯有首先認識到並且擯棄以往的錯誤方法和錯誤態度,我們才能採取積極有益的行動。知道“不能做什麼”,這對於明確“應該做什麼”非常重要。

    到這裡,我們先小結一下,許多老師常常會用懲罰式的、強迫式的教育方式,想喚醒那些成績不好,需要糾正錯誤的學生。如果這個孩子對學習還有一些信心的話,可能會起到一些作用。但對於那些信心已經被家長、老師打壓了很多年的已經快要放棄努力的孩子來說,會越罰越“笨”。

    ☞對孩子:

    建議一:熟用一個科學有效的學習方法——“艾賓浩斯遺忘曲線”。

    建議二:父母需要告訴孩子不管因為什麼事感到不開心了,都要告訴父母。要知道爸爸媽媽永遠是他堅強的後盾,要相信不管遇到什麼樣的事情,最後都有解決的辦法。

    最近多次聽到的新聞:孩子們疫情期間都在家裡上網課,老師在班級群裡點名批評某某同學沒按時交作業等問題,結果導致孩子跳樓自殺的悲劇事件。在這些事件中,其中一個原因是孩子多數處於十一、二歲的青春期階段,我想另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孩子沒有得到父母的強有力的心理支援,孩子因被老師批評而產生的“負面”情緒沒有在家長這裡被排解掉。

    ☞對家長:

    建議一:家長要找老師聊一聊。

    比如說,是不是其他的同學都會背古詩,只有我家的孩子不會背。聊聊孩子最近發生的事情,老師感覺他在哪些方面會比較吃力?是不是因為上課沒有用心聽講?還是這個古詩沒有學會,沒理解透?還是就是不喜歡背古詩?還是因為粗心才寫錯?家長在和老師溝通的時候,還要提到孩子因為被罰,出現了厭學的現象,比方說對背古詩比較牴觸,或者還沒有開始學習就想放棄。下次如果再遇到這樣的情況,老師可以先和家長溝通一下情況,而不是罰他抄寫一百五十遍。

    平時,也可以和其他家長多溝通,多問一問他們家的孩子學習的情況。

    建議二:共情孩子。可以跟孩子說,老師罰你寫150遍,你肯定覺得很丟臉,我明白那種感受。同時父母別因此覺得你自己的孩子有問題,比如說笨、沒希望、沒前途。

    建議三:當家長了解了情況心裡有底之後,再找時間和孩子聊一聊這件事情。

    比如說問問他最近學習上吃不吃力,最近在學校過得怎麼樣?給孩子一個傾訴的機會,讓他把心裡的委屈、生氣以及因被罰寫而對老師的不滿等等這些不痛快的事兒都說出來。然後和孩子一起想想問題是出在了哪裡,他需不需要父母提供什麼幫助,對於學習古詩有什麼更好的辦法沒有;跟孩子一起找找有什麼背古詩的有趣又有效的方法。

    建議四:如果孩子不僅是在背古詩,在其他方面也經常有粗心的情況,那麼這裡還有可能涉及到“感統失調”的問題,比如說視覺失調,這需要到專業的測評機構做測評。如果是12歲以前的孩子是可以通過專業的訓練改善的。

    建議五:家長也需要讓孩子明白,罰抄古詩這件事也是老師當時一個很無奈的舉動而已,別讓孩子因此認為是老師不喜歡自己。很多孩子會因為害怕某個老師或不喜歡某個老師,從而對這門功課產生了放棄的想法。

    美國加州大學心理學系教授艾莉森·高普尼克說:

    好父母不一定會把孩子變成聰明、快樂或成功的成年人,但可以打造出強健、具有高適應性和韌性的新一代人,以更好地應對未來將要面臨的不可避免、不可預測的變化。

    ☞對老師:

    建議一:從長期效果來看,懲罰會讓學生對學習不感興趣甚至失去動力、甚至厭學,我想這些也絕不是老師的初衷。老師需要跟學生溝通,瞭解他不會寫古詩的原因,根據具體原因看看可以怎麼幫助他;也需要和家長溝通,瞭解孩子的實際情況,比如說他最近遇到什麼樣的困難了。

    建議二:老師平時可以多用鼓勵的方法。

    比如說看到孩子比以前努力時,比如看到孩子比上次有進步時,比如孩子學習態度比以前積極時,老師可以給以看見和認可。老師可以這樣說,我看到你最近很努力地背古詩,有兩首已經背得很熟練了。

    建議三:老師也需要釋放自己的壓力,調節自己的情緒。當下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想一下,我是想幫助孩子學會古詩,還是為了發洩我的情緒。

    比如說,我們這代70後在聚會的時候,常說起小時候上學被老師用教鞭打手心,但是為什麼被打,很多人早就想不起來了,只記得老師狠狠的表情。

    北京十一學校的校長李希貴說:

    有時候我們是把一個問題解決了,但是因為解決問題的方法是錯誤的,導致帶來的新問題比原來的問題還大得多。

    我們這裡做個總結,我們通常認為懲罰是管教孩子的一種強有力的方式,但是,美國兒童教育學家魯道夫·德勒克斯說,懲罰其實是為了報復。

    這個事情中,老師是把自己的挫敗感投射到學生的身上——我心裡不好受,我會讓你也不好受;要給你點教訓,讓你吃點苦頭,讓你付出代價,以彌補挫敗感帶給我的不好的感受。

    父母和老師需要做的是從長期來看怎麼樣真正能幫助到孩子,孩子在感覺到他自己有能力時才能做得更好,而不是被懲罰、被羞辱時能做得更好。

    最後,我想用我最喜歡的個體心理學之父阿德勒的一段話,來作為我們今天話題的結束:

    教育者,不能因為自己在孩子身上所做的嘗試和努力沒有得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就感到絕望悲觀,不能因為孩子從垂頭喪氣不思進取而產生挫敗感,當然也不應該追捧有關孩子有無天賦的說法。為了培養孩子積極堅定的精神意志,我們應該給予孩子更多的自信與勇氣。

    ——END——

    “我一直在努力學習像阿德勒一樣思考和生活,我相信我們可以帶著勇氣去幸福的生活。”

  • 2 # 心爾

    老師能罰寫的學生,應該是老師覺得有希望的學生。其目的是希望孩子以後再認真點兒,長點兒心❤️,避免出現類似的錯誤。相信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

    如果學生能夠不通過處罰就能改正錯誤,誰願意去罰學生寫字呢?紙再值錢,能值幾個錢?

    違建,拆除;違章,扣車、罰款、拘留。為什麼學生違反紀律,老師不能懲罰?不能斥戒?罰寫的目的是為了不罰寫。難道其他違規違章的懲戒不是為了後不再犯嗎?教育的意義也如此啊!一方面為了學知識,一方面為了學做人。

    家長真正地心疼孩子,不應該只看到孩子寫字多的辛苦,更應該體會老師的苦心。告訴孩子接受教訓,以後認真學習,爭取不讓老師罰,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每個家庭都有孩子,每個人都可以對學校老師指手畫腳,羅列要求,其結果,孩子在家是太陽☀,誰都捧著;在學校是霸王,誰也管不了,不敢管、不能管;到社會上再說:總會遇到吃生米的,會有人收拾你!人管不了還有天來收,這樣的理念,是不是很可笑?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三思!

  • 3 # 笨耕牛

    不稱職!

    總覺得很多教育工作者根本不明白什麼是教育。

    有的做到很生氣,有的做到壓力很大,讓一兩個跳皮學生弄得頭暈腦脹,犯得著嗎?教師工作除了有專業知識,最重要的是要有一股熱情。我認識幾位是放棄高薪的律師工作來當教師的,幹著一份能力遠遠高於要求的工作,輕輕鬆鬆,而且學生個個超好。

    學校(大學除外)的首要目的是將尚未形成生產力的年輕人在繁忙時間集中管理,以免他到社會添亂,讓他們的父母安心工作。其次就是藉此機會對他們進行品德教育,讓他們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最後才是乘機教會孩子學習的方法和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有問題的時候尋找幫助的方法,學生學的是方法,而不是死記硬背,充其量是灌輸一些基本常識。

    對一些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以在高中時提供一些大學預科課程。對一些學習能力弱的孩子,可以在高中時提供一門手藝課程,如給男生的有汽車修理,土木工程等,給女生的有醫護,美髮美容等等,讓他們畢業後可以儘快形成生產力為社會服務。

    尊敬的教師,學校放學後把學生送走,你的任務完成了,接下來你就備課,到點下班你就回家照顧家庭。

    關於課外作業,原則上只能根據學生的平均水平每天佈置三個小時的家庭作業。家庭作業的目的也是讓學生在家裡有一段監守行為的時間,不讓他們給家長添亂。現在的學生通常都有手機,電腦,家長也非常頭疼,教師也可以引導他們利用網際網路做一些能夠幫助學習的事情,如做一些同學與同學之間的互動,讓學生互相監督,互相幫助。

    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能很快就會完成作業,這時教師可以推薦一些課外書給他們,讓他們在課堂上幫助你跟同學們講故事,這樣先進的學生可以培養到領導能力,你當老師的也輕鬆多了。

  • 4 # 王祖蔭1

    寫錯幾個字,老師令重寫個十遍八遍完全正常,因為小孩重複記憶力不夠,需要磨練。這不是罰,是正常教學方法。但搞得過分就成了懲罰,不應當這樣。這位教師看來不是科班出身。

  • 5 # 毛毛蟲666

    我覺得這個老師的做法,十分的不妥。違背了教育規律。

    教育的本質是什麼?是培養人的活動,它的職能是根據一定社會的要求,傳遞社會生產和生活經驗,促進人的發展,培養該社會所需要的人才,並區別於人類其他社會活動。

    教育事宜對人的身心發展產生影響為直接目標的,教育活動保護人的身心健康。

    罰抄古詩150遍,是不理智的,而且對孩子有害。讓孩子失去學習的興趣,產生焦慮擔心抑鬱的心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雖然老師的初衷是想讓學生通過不斷地重複書寫來加深印象。

    但這種辦法沒有用。

    孩子們在語文書上學的的詞語,屬於知識,而書寫古詩則是一種操作技能。

    就像孩子練習彈鋼琴。

    第一種方法:機器性的重複練習一個小時結束。

    第二種方法:每彈完一遍,記住哪裡容易出錯,然後彈下一遍的時候重點反覆加強,一遍一遍的發現問題,一個個突破彈奏半個小時。

    這兩種方法哪一個效果更好呢?顯然是第二種。

    寫作業也是一個道理,正常學齡的孩子寫錯幾個字,一般都是缺筆少畫的問題。可以讓孩子重點寫這幾個容易出錯的字。三五遍以後孩子就記住了。沒必要寫150遍。反覆做無用功,重複性的勞動。不但延長了孩子寫作業的時間,容易因引發孩子的厭學情緒,絕對是弊大於利的。

    我們學校以前也有一個老師,規定孩子兩天寫100張大小字。作業內容就是幾十個詞語。一張大小字的數量大概是200多個字。很多同學,聽到這樣的作業都很崩潰。很多同學都寫不完,再挨罰。後來很多同學害怕上他的課,對學習語文完全失去了興趣。N年以後,他教的學生想起這件事,記憶深刻,還對他痛恨不已。這難道不是對孩子的傷害嗎?哪裡是教育?做一個老師合格嗎?

    所以說機械性的抄寫作業,其實是不科學的。只有重視孩子在改進過程中的反饋,對薄弱環節進行刻意練習,而不是盲目的機械性的重複。這樣才能有效的提高學習的效率,促進孩子學習能力的提升。

  • 6 # 小衝哥

    學生心理:150次遍?抄完老師拿去賣破爛

    這純粹是另一種體罰方式。雖然罰抄是有意義的,但老師要求罰抄150遍來加強記憶最多隻是肌肉記憶。抄寫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記住而不是懲罰,但抄150遍沒有多大意義。抄寫幾遍的出發點是讓學生記住錯誤的字,減少下次的犯錯。但這種方法感覺是老師帶著怨氣下一勞永逸的教學方法。學生心中不平,學習效率也就低了。

    老師懲罰學生,讓不學習的學生通過抄寫來強迫他們記憶,強迫他們學習,讀書百遍其義自見,不無道理,老師和學生不是敵人。學生對老師有很多仇恨,這在老師心裡也不是滋味。為了讓學生學一點,作為老師,我用盡了方法,結果就是這樣一個怨恨老師的結果,好心寒。

    在我看來,只要你抄得很仔細,記住了你應該記住的,理解了,老師的意圖達到了,他不必計算你抄了多少遍,相反,如果抄得一團糟,你連抄都不好好抄,你還不一問三不知,你可以想象老師的心情。

  • 7 # 三石學堂

    如果題主所說屬實的話,個人認為這樣的老師是不稱職的。

    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難免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有時還是比較低階的錯誤。作為老師,給予學生適當的懲戒是正常的,但題主所說的情況,恐怕不能稱之為適當。

    什麼是體罰、變相體罰呢?

    體罰,指的是對學生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一般多表現為打、罰站、罰跪等。

    變相體罰,是指體罰之外其他能夠給學生造成身體、心理上痛苦的手段。常見的如過分罰抄、罰錢、諷刺、挖苦學生等。

    對於變相體罰,雖然沒有非常明確的界定,但題主所說“罰寫古詩150遍”,已經明顯超出了正常的限度,屬於變相體罰無疑。

    換句話說,該老師的做法,已經違法違規。這樣的老師,即使出發點是好的,也很難稱得上稱職。

    在上課時,老師就應該點出學生容易寫錯的字,提醒學生特別注意。如果老師提醒到位、學生認真聽,寫錯字的概率會大幅減小。當然,即使老師提醒了,也會有學生繼續寫錯。老師發現學生寫錯了字,要及時給學生指出來,明確該字的寫法、用法,然後讓學生比著正確的寫法寫上幾遍。如果是同樣的錯誤經常犯,老師可以略施懲戒。比如,一個字經常寫錯,可以讓學生認認真真寫上十遍八遍。一首古詩背了幾天還不會背,也可以抄上三遍五遍。

    學生犯錯,老師懲戒是正常的,但懲戒的目的是讓學生認識錯誤、改正錯誤。老師罰學生,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稱職的老師,也會罰學生,但這種罰,必然是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的,也是有實際效果的。

    關於教師懲戒權的問題,教育部已經發布過徵求意見稿,但正式檔案尚未出臺。即使釋出了正式檔案,也不會允許這種限度的罰抄。

  • 8 # 陽光特別英語課堂

    這個行為嚴格來說是變相體罰了,教師法規定嚴禁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能因為學生寫錯幾個字,就讓學生去寫150遍,如果為了督促他記住,讓他多寫幾遍是可以理解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超出度。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學生不能把學過的知識掌握。作為老師應該首先了解學生為什麼還沒掌握這個知識,是因為沒用心還是什麼別的原因,有的學生是因為沒有用心,對沒有用心的學生,要好好和他溝通,給他一次機會,我想一般的學生也都會好接受老師批評,如果是因為沒聽明白,再耐性給他講解一下,然後看他的掌握情況,老師一定要耐心處理問題不能太過情緒化和武斷,不能依靠體罰和變相體罰去強制學生怎麼樣,那樣往往會適得其反,老師一定要循循善誘,對待教學要動腦筋,因為時代變了,現在的孩子都很有想法,武斷粗暴的教學即使得到了效果,但是給孩子身心也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現在的教育真的是一件很有技術含量,很有動腦筋去做的工作,所以奉勸那些粗暴教學的老師要多研究一下學生,有的時候學生犯錯,懲戒可以激烈,但是不能超出度,而且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情緒化。

  • 9 # 輕上紅樓

    學生寫錯幾個字,老師罰他抄古詩150遍,這不能說老師不稱職,只能說他的處罰方式過當。

    不能不說這個老師是相當負責任的,如果不負責任,學生寫錯字,他就不是懲罰,而是聽之任之。

    但是處罰必須有個度,要符合處罰的意圖。為什麼罰抄?一定是因為這個學生屢教不改,錯了又錯,所以老師生氣了,讓他多抄幾遍,以加強記憶。但是抄150遍就過分了,使罰抄變得失去意義。我以為罰抄15遍就足夠了。

    有些老師對師生關係的理解有誤,以為老師高高在上,可以隨意懲罰學生,這顯然是不對的。所以老師不妨降低身份,用平視的眼光看待學生,當學生犯錯,多分析分析他犯錯的原因,再想辦法讓他如何避免這樣的錯誤,並採取適當的方式讓他心甘情願地接受,達到知錯就改的效果。

    抄150遍,不說學生不願意,就是家長也不樂意,因為大多都是機械重複的無用功。但我們還是不能由此而斷定這個老師不稱職。你說呢?

  • 10 # 不看失眠

    這個問題不是稱職不稱職的事。

    老師因為學生寫錯幾個字(無論是故意還是大意)都不宜用這樣的方式來讓學生“改正”。

    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的專注力或自制力還是相對弱的,作業中出現了問題避免不了,也是正常的。

    老師首先是為人師表的,在教育工作中儘量避免發生一些令學生或家長“吃驚”的事。“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就是指老師是塑造、指導、良好培養“德、智、體、美、老”全方位良性發展人才的。

    就算確實有極個別頑皮的學生“屢教不改”,作為老師,也應以極大的耐心單獨與其談心,瞭解他“搗亂”的真正目的,然後以母性的溫柔“諄諄教誨”。

    真如此,既教育了學生,也歷練了自己的脾氣。雙贏的結果,豈不更好?

  • 11 # 慧語臻言

    寫錯幾個字,老師罰寫古詩150遍,大家覺得這樣的老師稱職嗎?

    如果事情屬實,那這樣的老師肯定是不稱職的。

    不稱職體現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老師沒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方法和教學技巧。所以就用最原始的、最低階的處理方法:不斷地重複寫,直到寫會為止。而孩子們背一首古詩,寫錯字肯定不需要寫150遍。正常的話,我們訂正一個錯字,三五遍即可記住。一個字就算我們會寫,如果連續寫150遍,寫的過程中也會出錯,這個並不是不會而錯,而是因為匆忙過程中馬虎而出現的錯誤。所以依然是治標不治本,達不到我們最終的目的。

    二是,老師沒有一個良好的自控能力和認知能力,是在用情緒處理問題,用重複寫來解決教學中孩子出錯的問題,這樣的老師顯然是不合格。一個老師應該具備最基本的人格特徵就是情緒穩定、性格開朗,心胸開闊,能夠理解包容孩子。因為錯幾個字就被罰抄150遍,顯然是不具備老師基本的人格特徵。

    因此我認為這個老師是不稱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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