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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葉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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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只只只盛肉的盤子
一種是時刻不盼著你好的親戚。舅舅不養姥姥,姥姥決定把房子賣了歸媽媽養,賣房子的錢留著給自己養老看病租房子。這時候平時不怎麼聯絡的親戚就蹦出來了,說什麼賣房子不好,不給兒子留錢之類的,還酸著說知道往條件好的地方跑。媽媽反駁他們,不賣房子你們養姥姥嗎?都安靜了。就是心理不平衡,憑什麼你家過得比我家好,你家亂套了我們才開心呢。所以說不是有血緣關係的就叫做親戚。只會搗亂的是流氓。
還有一種是以自己設定的標準去要求別人。正所謂以道德約束自身,為聖賢,以道德約束天下,為賊寇。一句話:兔兔那麼可愛,怎麼可以吃兔兔~。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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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雨201749550
謝您邀請。“在人際交往中,什麼樣的行為算耍流氓?”在人際交往中,有許許多多的犯罪行為,如.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妨害婚姻,家庭關係……。而流氓行為,就是一種破壞公共秩序,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它的特徵是: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無是生非,挑起事端,猥褻,調戲,摧殘婦女等!還有是指:下流,無恥,姦淫,道得敗壞,戲弄他人,尋歡作樂,一般不是以特定的人或財物侵害為物件,只是為講義氣,逞英雄,以破壞為榮,搗亂為樂,見婦女就要戲弄一番,尋求精神剌激,一言不合,就無固傷人,罵人,對社會管理造成不安定的格局。所以,在人際交往中,在.公共場合下,要男女有別,對於異性,不能過於親暱和隨便,既要大放又不能放肆,既要隨和而不可輕浮,都是同性,可以摸摸頭,拍拍肩,抱一抱,摟一摟,沒關係,但是,對於異性,你可不能扯她的辮子,踩她的裙子,公共場所不是私家居室,男女朋友,畢竟不是夫妻戀人,退一步講,即使是戀人,夫妻,的親熱也不是不講場合的,如果超越這些極限,一意孤行,皆為耍流氓!但是,還要說明一點,在人際交往中,也不要太過於謹慎,見了異性,面紅耳赤,手足無措,辭不達意,答非所問,該握手時伸不出手,告別時又忘說再見,這就顯得太拘束而不足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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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鵜鶘心理
回答這個問題或許要先澄清一下“人際交往”這個範疇包括了哪些?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包括了親屬交往、朋友交往、戀(愛)人交往、職場上的交往、同學交往……如果是和家人的交往中,什麼樣的行為算耍流氓呢?比如:拿了家人的錢不還;家人不給錢就動手搶;還有諸如家暴等等。再說說職場交往上的耍流氓行為:硬搶走同事手頭上的客戶資源;語言或者行為上,對同事、客戶實施的性騷擾;還有諸如違反各種職業操守的行為等等。所以說,最好要明白提問者究竟要問哪一塊的內容?
當然,還有一句吐槽是我們經常聽見的——“所有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但其實放到今天來看,這也有點out了,因為現如今雙方都不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著實大有人在。有些是很明白了,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所以在還沒有必須到結婚這一步的時候,就讓自己去經歷一下真愛吧。有些是雙方都已經經歷過婚姻了,只想以後找個伴走一步看一步,而餘生並不想再走進婚姻這種制度內了。當然也有一些是雙方或者其中一方都還在婚姻存續的狀態下享受著“婚外戀”的激情和快感,他們中絕大多數也不會離婚,並重新選擇再婚……
因此,現如今要說兩性親密關係中(當然還要包括同性親密關係)所謂耍流氓的行為,主要是指雙方的需求不一致,產生了分歧,本應該早早結束這種交往的,但是……比如:甲方是嚮往並憧憬著走進婚姻的,而乙方則是尋求性的快感,那或許是有點乙方對著甲方耍流氓的嫌疑;然而,如果甲、乙雙方的追求是一致的,都沒想著要奔著結婚去,那難道說他(她)們倆互耍了流氓?!可以這麼說吧,whatever……
回覆列表
在一起吃飯,“我今天沒有帶錢,你先給我墊上,我改天給你!”
“你那個吃飯的錢 什麼時候給我?”
“啊?那天不是請客嗎?”
我……nmb
相親的時候見到女方,發現女方帶來了一個閨蜜,然後吃的西餐,吃完了西餐桌會後又唱歌,整個過程男方一直在掏錢。
整個過程女方也不跟南方互動,反而跟閨蜜聊得很好
最後第二天女方說了一聲不合適,拉黑了……
今天晚上出來吃飯啊
然後最後你點好了,在哪裡等著七點他過來
但是七點了給你打電話
說來不了了,有工作沒有做完,走不開
早幹啥了?
幹不完不會早說嗎?
我……c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