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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光頭老安

    初戀是美好的,是令人難以忘懷的。是一輩子的眷戀。也可能是一生難以癒合的傷。如果還能遇見前任。而他可以答應你任何事。你還會愛他嗎?我認為分為下面這四種情況。

    第一:你們雙方都是單身。並且沒有彼此傷害過。那麼,重拾一份記憶中的美好。我想是大多數人所渴求的。類似於童話中那般美好的愛戀。真的就發生了在你眼前。那你更應該去好好珍惜。

    第二:雙方都是單身。但彼此傷害過。心裡留下的疤痕。大多數都是永遠不能癒合的。即使過了很長時間。你已經感覺不到他了。但是彼此再相見時,傷口依然會有一種。慢慢被撕開的感覺。畢竟能跨過這道坎兒的人非常少。所以。選擇不見。或許比相愛能過得更好。

    第三:一方或雙方已婚。而且之前是因為客觀原因分手。這時候我要勸你。理智的對待這份愛戀。畢竟都有了家庭。甚至是孩子。你應該負起這份責任。而不是盲目自私的去追求自己曾經的愛戀。

    第四:一方或雙方已婚。彼此曾經傷害過。對他來說。你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個過客。不管曾經帶給過她多少美好的回憶。現在都已經是過去式了。應該更加珍惜眼前的生活。也許陌生才是最好的選擇。

  • 2 # 驕陽似火25927464

    那要看當初分手的原因了,比如我的初戀就是劈腿的!後來,找我幾次我羞辱他幾次!出過軌的人,他的髒是永遠洗不乾淨的!!!

  • 3 # 小凱的愛情

    初戀,幾乎是每個人內心深處最為隱秘的一片綠洲。無論外面怎麼齷齪和荒涼,那裡都是我們心靈深處最為純淨和慰藉的一塊療養地。尤其是我們這群20多年前的初戀,相對今天,還比較單純。每當被生活捉弄得身心疲憊時,當那首和初戀分手時的音樂響起,絕對不是痛楚和憎恨,而是滿滿的回憶和甜美。我的那首歌叫《萍聚》,是初戀寫給我的最後一封信之結尾:無論我們將如何分手,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人的一生中有許多追憶,只願你的追憶中有個我……

    我和初戀已經有15年未曾相見了。我們是初中同學,相處了六年。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很多,又住的不遠,而且她家裡的座機號,我至今記得清清楚楚。另外,我和她弟弟還是不錯的朋友。說這些,就是告訴大家,我若想見她,或想聯絡她很簡單。我們當初是和平分手,不存在什麼恩怨情仇。但我從來沒有聯絡過她,因為我知道她過得肯定比我好。

    那個時候的初中之戀,很青澀,也很小心。若被老師盯上,有退學的危險。我兩的事,後來雖然也在朦朧中被人所知,但她爸爸就是初二老師,也沒說什麼。我是先天性舌尖分叉的人,吐字不清。為了和她一起參加演講比賽,我口含石子練了三個月朗讀,開始滿嘴爛瘡,疼痛難忍,口腔潰瘍又很難回覆,還不能終止,那滋味,嘗試過才知道。後來,她拿獎了,我很欣慰。能和她一起參加比賽,就已經是我最大的幸福了。高中,我上的是封閉式兩週回家一次的正規學校,一月生活費八十。她讀的是五年制大專,一週生活費一百。我在普通縣城,她在省會大都。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她家有那麼深的背景。1

    我中間去看她一次,不知是那時沒手機,還是她沒時間見我。說真的,那時我好土,也好傻,除了喜歡讀書,什麼也不問,每週日給她寫一封信。當她給我最後一封回信,並伴隨著她和男友相擁在一起,親密無間的旅遊照片時。我的天空一下塌了,我沒回信,也沒怨誰。後來,我才知道,我們根本不是一類人,我就是一個土疙瘩,她出生就註定了不凡。那次市裡面領導,給她爸下跪道歉的事,傳得沸沸揚揚。

    從那以後,我做了一個浪蕩子。我把我青春所有的激情和才華都用到了喝酒、打架、泡妞身上。最多時,我一年交過二十多個女朋友。分手沒有理由,只因有了新歡。如今再回首,一聲嘆息!害人害己,一事無成。浪費的青春和生命,也是前途和未來。

    如果真的她今天再回到我身旁,到了我們這個年齡,還有什麼看不開呢?我相信她不會拒絕我任何事,因為她中間很多次在打聽我,我都裝作不知道。再遇再聚,我既不會熱淚盈眶,也不會心跳加速。應該會如月如茶,靜靜地坐下,談談這些年的往事,談談各自的孩子和家庭,談談自己曾經的傻。

    如果換成其他人,我不會拒絕一次難得的豔遇。但初戀不會,她是我心中滿月之光,雨後彩虹。我不想把自己內心這點唯一干淨的地方給玷汙了,那不划算。我不缺女人,但我缺那份情。我不會親手打破自己的夢,可能是我真的老了吧,也可能是我曾經太過放蕩和齷齪,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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