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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魚泡泡大

    假設,如果銀行把錢錯劃入你的賬戶中。而剛好你的該賬戶是自動扣款捐贈賬戶。裡面的錢只能被凍結並自動劃扣到其它專有賬戶(比如央行,比如紅會,比如法院)。這時又會如何?

  • 2 # 傷心鼠3

    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最好是去銀行,告訴他們,操作失誤將錢轉入了我的帳號。(按理來說,每天銀行都會核對帳目,一發現帳目不對,會迅速報警,或找到錯處,協商解決。)這些錢不是你的,不管是銀行操作失誤,還是有人轉錯了帳,都是不當,非法所得,用了會以盜竊處理。

    至於將錢捐給了慈善機構,心意是好的,可錢不是你的,你無權處理,如果真這樣做了,那些錢你陪吧。

  • 3 # 暖心人社

    這種情況仍然屬於不當得利。有人會糾結“我得利了嗎?”

    《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這算是不當得利的定義。

    雖然銀行操作錯誤,將錢轉入個人賬戶,這屬於沒有合法依據,取得的這一筆錢叫做不當利益,而且造成了他人的損失。

    取得這筆不當得利的人,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如果個人將這一筆錢用作慈善,實際上應當有捐款的這個人承擔相應的索回責任。不能很不負責任的說,錢已經捐給誰誰誰了,你自己去要吧。

    如果銀行起訴,取得不當利益的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捐款索要不回來,那麼就應當有不當得利的人自己掏錢補上。畢竟捐錢出去自己名聲上也能得到好處。

    實際上唯一的好處,就是我們把這筆錢捐出去,肯定就不涉及到觸及刑事責任了。因為只有佔據不還,涉及侵佔罪的時候才涉及刑事責任。不涉及刑事責任,不代表不涉及民事賠償。所以,到這種情況還是要想方設法的把捐款索要回來,把錢還給銀行才可以。

    是不是覺得捐出去之後,又去要回來很沒面子?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動弄這筆存款,否則造成的麻煩是非常大的。

    一般的建議做法,還是抓緊聯絡銀行或者新聞媒體,在保障自己名聲的同時,讓大家明明白白的知道銀行轉錯了這筆錢,你要還回去,這樣對自己的道德和名聲都有好處,比捐出去要合算的多。

  • 4 # 睿思天下

    朋友們好!

    已經違法了,將會很慘!假如銀行操作失誤將錢轉入你的賬號,你把錢捐給了慈善機構,那就悲劇了,你已經違法了,只能是自己把銀行轉給你的錢歸還銀行了。慈善機構可能也不會給你退款的,可能沒人說你好的。

    銀行操作失誤把錢轉到你的賬戶裡面了,這確實是銀行的失誤,如果你沒有動用這筆錢,那就跟你沒關係,如果你動用了這筆錢,在主觀上已經有侵佔的意思了,就屬於不當得利了。因此,即使是銀行失誤,轉到你賬戶的錢,也不能動用。

    至於你把銀行轉到你賬戶的錢捐給了慈善機構,這個事情更是匪夷所思了。你拿著不是你的錢,去捐給慈善機構,這不是屬於典型的假慈悲麼?不僅自己違法,而且也讓慈善機構的名聲受損。畢竟拿著不當得利來的錢去捐給慈善機構,這事真的是有點欠考慮的。

    如果這事真的發生了,你已經把銀行失誤轉給你的錢,捐給了慈善機構。那麼銀行會向你追要這筆錢的,如果你不給,可能銀行就會報警,你可能就慘了。如果你想從慈善機構把捐款再要回來,可能也需要走很長時間的流程。

    而且也不要妄想,你把銀行的錢捐給慈善機構了,你就不是違法了。這是一碼歸一碼的事情,你用自己的錢捐出去是做好事。你拿著銀行失誤轉給你的錢去捐,已經存在不當得利的事實,這就是違法了。

    如果不好理解,再舉個極端的例子,有個人搶劫1000塊錢,然後捐給慈善機構。這個人無疑肯定是違法犯罪在先了,並不因為他捐款就能夠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此,拿著銀行失誤轉給你的錢捐獻,也是屬於違法了。

    綜上所述,你拿著銀行失誤轉給你的錢去捐獻,已經存在不當得利的事實,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

    感謝閱讀!

  • 5 # 柒點財經

    我在銀行上班,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個跟你把錢給了誰沒關係,邏輯問題請搞清楚了好嗎?!

    就比如,你撿到1萬塊,然後失主找到你了。你說錢捐了。

    人家才不管你捐什麼幾萬上百萬呢,失主只要你還1萬塊就可以了啊。這個錢你怎麼湊回來是你的事,關我毛事啊!

    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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