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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榴姿堂

    如果古今之區別,能夠透過文字審美的介入和利用還原到重疊無誤,也就沒有必要在考古了。

    因此無論現代人們透過什麼手段途徑都是不可能完全還原《詩經》的本性。因為你無法克隆當時的社會現狀及作者的創作思想及背景用途。只能說我們透過研究,也來越靠近《詩經》的本性。

  • 2 # 楚狂人語

    這個問題涉及以下二個方面:1、從文學的功能角度看,審美性和功利性的糾紛2、從中國古代文學史角度看,由《詩經》衍生出來的“詩教說”,對《詩經》本來面貌的改造問題於是,筆者針對這兩個角度,做以下內容的整理——

    第一步:從《詩》的內容探討文學“審美”和“社會價值”之間的關係

    首先,有一點需明確:《詩》創作時代早的為周初甚或殷末,晚的為春秋中葉,前後大約有五百年。後,相傳為孔子刪詩成“詩三百”,然而,有些作品在收錄入《詩》三百之前,已經在一定範圍產生了影響。故,從《詩》創作的時間跨度、整理看,其本身就十分複雜,不能單純傾倒向任何一邊,於是進入以下探討——

    《詩》中的創作內容大致可以分為三期

    1、西周前期:抒發人們生活感受的詩歌均見於《國風》,而《雅》、《頌》多為用於祭祀和其他重要儀式的詩歌,所以多按照目的寫作,或本身具有相應感情,或者純屬奉命行事。

    2、西周中後期:主要是《風》、《雅》有了明顯發展,《風》的個人色彩較前期有所增加,由於動亂的環境,《雅》多了對於時政的批判性作品。當然,在藝術手法上自然更加成熟。

    3、東周時期:按照西周傳統繼續發展——一類抒寫日常生活感受,一類涉及統治者。有時相互聯絡,密不可分。這部分對於《詩》的分期,筆者參考章培恆《中國文學史新著》,故不詳細複述。從上述分期看,文學的“審美”功能主要對應了《詩》抒發個人情感這條線,文學的“社會價值”功能對應了祭祀、時政。當然兩者有同時具有的地方。根據西周前期的情況,我們得出第一個結論:《詩》在變成《詩經》之前,本身就具有審美、功利性兩種屬性。簡而言之,經過篩選後的《詩經》裡,有些篇目本就是為社會用途而寫作的。根據西周中後期的特點,我們也得出第二個結論:文學的社會性,會隨著時代發展做出變化。

    很顯然,文學的審美性和功利性本就是不矛盾的、並存的,《詩經》儲存的有些篇章本就是藉助“詩”這一形式來表達對於社會的看法的。

    第二步:孔子之後,《詩》被奉為“經”,從“詩教說”看《詩經》的“利用”

    《詩》成為《詩經》是由於孔子的緣故,被奉為儒家經典,因為孔子主張提倡“禮樂治國”,《詩》作為文藝的一部分,也成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修養之路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這是發揮文學的“教化”功能,實現“社會價值”,本無可厚非。但是孔子以及後來的人都將《詩經》作為一部完全符合儒家思想的書,卻是掩蓋了上文提到《詩經》成書的複雜性,例如否定了《關鳩》中天真樸素的愛情,認為是后妃之德。

    我們說說儒家的“詩教說”是怎麼論文學的社會作用,如下

    1、興:“感發意志”,詩歌有讓人精神心緒振奮的作用

    2、觀:《詩經》多為“觀風俗之盛”、“考見得失”,側重詩歌所反映的社會政治、道德風尚狀況,以及作者的思想傾向、感情心態。

    3、群:認為文學作品的“教化”,可以使得人們思想統一

    4、怨:“怨刺上政”,認為文學作品在於干預現實、批評社會

    從上述文藝觀點可以看出,儒家對於《詩經》基本功能實行了干預,審美性完全被壓制,這也是導致詩歌的內涵別曲解根本原因所在

    總結:

    文學的基本功能是以審美為主導,是個體個性表達為核心的,才會有愛情、憤怒、悲傷等等複雜情況,社會的啟發意義是可以兼具,可一旦離開文學的基本功能,捨本逐末,追求社會道德功能,文學也會喪失自己的生命力,成為乾巴巴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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