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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綠配紅

    記得,我跟他是朋友介紹認識,第一次見面在朋友家樓下,他身穿藍條白底襯衫,西褲,正裝皮鞋,手裡邊卻很隨意的提著超市塑膠袋裝了點小吃麻辣。我們三個人邊走邊聊了下,聊著聊著沒話題了。多虧朋友很機智的從他手上拿下塑膠袋,把零食一包包開啟遞給我們,我象徵性的揀了點放嘴裡,然後他看我吃了,他也開始吃。全程大概1000米路程,我們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所謂的一見鍾情沒有發生!

  • 2 # 就愛待重慶

    作為一個二十多年的老光棍,感覺自己年紀輕輕就已近油膩了起來,所有直男患有的癥結自己一個不落的全部拿下,這就是在我遇到她之前全面的感情人生寫照!

    說起來我和她的認識是在工作上,我是一個小職員,她是負責稽核的,也就是說她心情不好我就有的受了,所以難免會有一些衝突,一開始我連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直到幫一個同事送資料下去然後小聲嘀咕了一句:我靠原來是個女的,還以為是摳腳大漢呢。她說:我記住你了,你的訂單我會仔細稽核的。

    公司有自己的企業微信,所以我們一般透過內部軟體進行工作上的交流,而我就是屬於那種典型直男晚期,只要我的單子你不給我過,我管你是男是女,通通懟過去,就這樣我們開始了互懟的生活,應為公司很大,我們幾乎是見不到面的,直到一天上面通知稽核部門會有人來給我們進行培訓,而恰恰裡面就有她,所以我們就這麼見面了,我們見面的第一句交流就是:你過來打我呀!

    在這幾個月的互懟當中,發現自己好像喜歡上這個女孩子了,就開始約她吃飯,一開始死活不答應,到後來鬆口了,就這樣私下出來的第二次就這麼臉紅心跳的牽手成功了,哈哈,記得第一次牽手牽手時大腦裡面一片空白,漫無目的的走著,誰也不說話,直到好死不死的遇到一個同事打破了僵局。所以,我就這樣脫單了,現在在一起大半年了。

    緣分這個東西真的說不準,有時候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就出現了,現在我離開了那家公司,而她繼續留在那裡,為了我們以後的生活,我們一起奮鬥中!

  • 3 # 聽著巴黎街頭的雨150

    看到這個問題時,不可否認,我的臉上出現了甜蜜的笑容。

    我和我女朋友第一次見面,應該追溯到一年級的時候了,她我們不是一個村的,但是他父母在我們村裡做點小生意,所以她也就在我們村上的小學,模糊的記得打小記事起,就有這麼一個人一直和我一個班,我們每升一年級,就分一次班(不知道誰訂的規矩),反正每次分班,班級裡都會有那個熟悉的身影,那時候她頭髮特別長,都到腰部了,每天我就以拽她頭髮為樂,當時太小,沒有男女朋友的概念,到了初中,我們仍在一個班,那時候的她,長髮剪了,取而代之的事一頭簡單的短髮(學校要求的),那時候感覺看著就挺彆扭了,就這樣,初中三年也就過去了,也沒想到談戀愛,平平淡淡的過了三年,轉眼間到了高中。

    高中上的是我們學校的重點中學,前期報道時候,臨時分班,巧的是,我們又到了一個班,這是我兩個就在一桌學習了,想想真是緣分,彼此太過熟悉了,後來分文理科,就不再一個班了,我在理科,她在文科,重點來了,有一次體育課,我們兩個班一起上,她是體委,就在一瞬間,看到她的背影時,我心動了,一起上學這麼長時間,第一次有了心動的感覺。然後就開始了我的愛情長跑。到現在已經八年了,祝福我們吧!

    說起第一次見面,太早了!

  • 4 # 秋水伊人64454

    既然是要記得,說明它已經是過去了。記不得那個名家說過,“過去屬於死神,未來屬於自己”。即使記得,也不去回憶他,既然那個他已成為過去式,說明他不是你的菜。他是屬於別人的。你又何必自尋煩惱呢?

    無論他怎麼好,你當初如何愛他,你們沒有走到一起,說明上帝沒有把你許配給他,你們不合適在一起。如果他已經成家立業,你也有了自己的家庭,那就珍惜你現在所擁有的,與你現在的愛人,共同建造屬於你們的美好生活。

    這就好比一種你喜歡的東西,雖然你很愛,卻被別人買了去,它有了自己的主人,你還想要,你去偷還是去搶?那都是不合法的。不屬於你的東西,想他有意義麼?

    每個人都有過初戀,每個人在初戀的時候,往往是沒有走上社會,或是剛剛踏入社會,沒有神經驗,單純又任性。所以投入的感情最真摯,處理感情又最衝動。所以初戀最深刻,又最難忘。但是往事不堪回首,已經過去了,就不要讓他再來傷害自己了。如果要回憶,就回憶你與現任老公,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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